她在上周提出申請時,法官認爲她提供的資料不足,因此展期讓律師補充相關信息,有關的申請也在昨天獲得批准。
控方這次沒有反對,但認爲許淑慈始終沒有充分解釋治療方案,申請仍存在疑點,因此要求法官把保釋金提高4萬元。辯方律師則認爲,保釋金的增幅對擔保人是個沉重負擔,懇請法官增加2萬元即可。法官最後把保釋金調高3萬元,也就是從2萬元增加到5萬元。
另外,她也被指在警局拒簽和撕毀口供書,妨礙查案人員辦公,若罪名成立將面對坐牢長達三個月,或罰款高達2500元,或兩者兼施。
許淑慈原本申請6月19日至7月22日到馬六甲、森美蘭和吉隆坡三處接受治療。控方反對,指三個地點的醫療機構關系不明確,許淑慈也沒有解釋爲何需要在國外逗留那麽久,不能排除她有潛逃的風險。
反疫苗組織創辦人許淑慈申請到馬來西亞進行癌症治療,法官批准她將從今起出國三周,但保釋金會從2萬元增加到5萬元。
保釋金增加至5萬元
《聯合早報》之前報道,被控對衛生部作出虛假陳述,及阻差辦公罪的“Healing the Divide”組織創辦人許淑慈(46歲)罹患甲狀腺癌,于本月17日申請要在保釋期間到馬國求醫。
據代表律師透露,本地醫生原本建議許淑慈切除甲狀腺,但擔任合唱團指揮及聲樂教練的她,卻因爲擔心手術影響聲帶而決定到馬國尋求另類治療。
許淑慈被指與全科醫生柯傑智(33歲)和診所助理蔡清順(40歲)共謀,向衛生部作出虛假陳述,謊稱一些人已接種中國國藥疫苗,實際上這些人並未接種。一旦罪成,他們將面對坐牢最長20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回國後須交出護照
柯傑智與蔡清順目前皆保外候審,三人的案件7月18日過堂。(部分人名譯音)
在重新提呈的申請中,許淑慈申請從今天出國,回國日期則提前至7月17日,也就是在刑事案件過堂的前一天。她此行也只會到馬六甲的仁愛醫院(Mahkota Medical Centre)求醫,而不是原先說的三個地點。
許淑慈的擔保人是她的丈夫吳啓豪,律師指他不會隨行。法庭也下令許淑慈在出境之前,必須向調查官交代行程,出國期間也必須確保聯系得上。她在回國後也必須提呈治療相關的資料,同時交出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