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後來卻收到一則據稱來自送貨公司的短信,指包裹送達我國關卡遭到扣留助查,須繳付1萬元方可通關。女子不疑有他,按照指示付款轉賬,直到警方聯系上她時,才驚覺受騙。
調查顯示,這筆1萬元的款項被轉進被告的銀行戶頭。警方隨後也在被告的另一個銀行戶口,查獲另一筆1萬8500元的贓款。這筆錢屬于另一名包裹詐騙案受害者。
初步調查顯示,受害者在社交媒體平台上與一名陌生人結識。在近一個月的聊天交流後,對方提出要寄送金錢和首飾給女子。
被告林國忠(譯音)面對兩項貪汙、販毒和嚴重罪案(沒收利益),以及一項僞造文件的罪狀,目前以1萬元保釋在外。
根據警方文告,警方在2021年8月12日,接獲一名包裹詐騙女受害者的報案,指她把1萬元轉賬到一個銀行戶頭。
另外,被告也涉嫌在2021年8月僞造一家公司的電子發票,企圖欺騙。據了解,他被指安排彙款到海外。
在抵觸貪汙、販毒和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下,罪成可判坐牢不超過三年,或罰款不超過15萬元,或兩者兼施。僞造文件若罪成,可判坐牢長達10年和罰款。
被告在庭上表示有意申請法律援助。案件展至下月21日過堂。
兩名包裹詐騙案受害者,將兩筆分別爲1萬元和1萬8500元的款項轉進一名男子的兩個銀行戶頭。這名男子(54歲)被指涉兩起包裹詐騙案中,接收共2萬8500元款項,以及僞造發票,今天(6月23日)被控上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