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網學會制造炸彈,接著把自己制作的炸彈拿到東海岸引爆,青年被判接受18個月緩刑監視。
控方指被告無意傷人,只是對炸彈有興趣,至今已有新嗜好。被告在學校行爲良好,與家人關系也不錯,家長打算加強對兒子的監督,控方因此不反對他接受緩刑監視。
被告把引爆炸彈的過程錄下,並上載到自己的Instagram專頁,有公衆兩周後看到視頻報警。
警方展開調查後鎖定被告身份,上門突擊,搜出各種制作炸彈的材料,以及一個未引爆的管式炸彈。
案情顯示,被告在2020年5月阻斷措施期間上網查詢關于武器、炸彈和爆炸物的相關資料,接著決定自制管式炸彈(pipe bomb)。
根據心理衛生學院報告,被告2017年至2020年之間患有多動症和品行障礙症。接受緩刑監視的條件之一,是被告必須接受心理輔導和按時服藥。
被告先嘗試引爆仙女棒炸彈,可是爆炸物只起火沒有爆炸,他于是把炸彈丟向草坪,結果炸彈在撞擊地面後引爆。
在5月至6月間,被告使用火柴、紙皮卷筒和仙女棒制造管式炸彈。案發當天,被告帶兩個管式炸彈及幾個仙女棒炸彈出門,與朋友相約東海岸,打算找個安靜角落引爆炸彈。
調查顯示,這不是被告首次接觸炸彈。他曾在案發一年前,即2019年4月在東海岸的海邊,指示朋友點燃他自制的仙女棒炸彈,然後把炸彈扔進海裏。炸彈隨即引爆,沒人在該起事故中受傷。
他接著把兩個管式炸彈放在草坪上,並將其點燃,但只有其中一個順利引爆傳出巨響。被告事後把另一個炸彈帶回家,丟入垃圾槽。
這起事故發生在2020年6月7日,事故沒有殃及無辜,但這名青年(19歲)還是法網難逃。他早前承認制造爆炸物、以魯莽方式處理危險或有害物質危害人命等七項罪狀,並在周四(6月30日)面對判刑。
由于被告案發時未滿18歲,根據兒童與青少年法令,媒體不可報道他的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