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被告順利完成研究實驗的第一個項目,但後來不願參與六天後(9月7日)的第二個項目。在第二個項目進行的前一天,南大研究員通過電郵提醒被告參與,被告因不想直接拒絕對方,竟回複稱自己患上冠病並在醫院隔離,無法出席。
南大職員要求被告提供更多信息,如病例號碼及具體症狀,方便校方與教育部做出相關安排。被告得知當局接獲通知後,急忙改口稱有人駭入他的電郵,亂發假信息給南大。
參與者完成實驗後將獲得酬勞。南大也通知所有參與者,他們可隨時選擇不參與實驗,這麽做不會有任何後果或損失。
被告今天(6月29日)承認一項觸犯雜項法令(公共秩序與騷擾)的控狀。
控方指南洋理工大學的這項研究計劃並非強制,被告陳經浪(42歲,公務員)無需理由就能拒絕參與,他完全沒必要撒謊,行爲令人費解。
報名參加大學研究實驗後打退堂鼓,卻擔心缺席會留下不良印象,公務員竟謊稱患冠病住院不能出席,結果因散播假消息遭罰款5000元。
事件發生在2020年9月。案情顯示,被告報名參與南大的一項研究實驗,探討人們做決定時的心理過程。
這句謊言導致研究實驗暫時停止,南大研究員得耗時聯系所有的參與者,還花了349元更改研究計劃,兩名職員也因此休缺席假。控方指案發時冠病疫苗還未面世,與冠病確診者接觸的人可能因此感到驚慌。
代表律師指被告的決定雖然愚蠢,但他完全沒有惡意,只是擔心若缺席會給研究員留下不良印象。被告也願意爲南大的損失作出賠償。
衛生部隔天證實被告不是病患。南大決定報警處理,被告接受警方問話時承認傳播假信息。
控方指被告的行爲不負責任,但考慮到此假信息沒有在社交媒體傳播,沒導致公衆恐慌或浪費太多的公共資源,認爲判他罰款即可。(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