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一(6月27日),一名54歲的男子在提供輔導後對多名有學習或身體殘疾的兒童進行性虐待,被判處45年監禁。
該男子向受害者父母謊稱他是一名合格的教育治療師,判處的刑期是新加坡因性犯罪而判處的最長刑期。
在被檢察官描述爲“對青春期前兒童的最嚴重性侵犯案件”的案件中,該男子承認在 2002 年至 2018 年的 16 年間總共對八名受害者進行了性虐待。
他對對三名受害者犯下的六項嚴重強奸罪名表示認罪。
其中兩個女孩被強奸時只有 5 歲,而第三個女孩只有 8 歲。
該男子錄制了多次性侵的視頻,持續時間長達 17 分鍾。
量刑期間還考慮了另外 80 項指控。其中包括對 5 至 13 歲的七名女孩和一名男孩實施的各種性犯罪。
由于禁言令,這名男子無法透露姓名,因爲他與一名受害者的母親有關系。
直到 2018 年 6 月他賣掉了他的筆記本電腦後,這些罪行才曝光,買家在設備中發現淫穢圖像後向警方報案。
高庭法官洪鄭福在判刑時說:“被告對多名如此年幼的兒童犯下的異常令人作嘔的性虐待行爲值得嚴厲判刑。”
洪法官表示,冗長的判決是對志同道合的罪犯的強烈信息,反映了社會對該男子對信任他作爲家庭教師和父親形象的孩子的墮落行爲的譴責。
這名男子出獄時將年滿 80 歲,如果他因行爲良好而獲得通常三分之一的減刑。
他用普通話告訴法庭:“我對自己所做的錯誤感到非常懊悔,這將困擾我一生。我想向我傷害過的人真誠地道歉,我希望他們能原諒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