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月14日,威馬汽車官方對經濟觀察網記者回複稱:“威馬在任何時候,任何領域,都沒有侵犯他人知識産權的行爲。
文 | 童鋒亮
1月14日,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了一份民事裁定書。裁定書內容顯示,成都高原汽車工業有限公司與威馬中德汽車科技成都有限公司、向建明侵害商業秘密糾紛一審,已由原告在2019年12月25進行撤訴,獲得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批准。該案件受理費1391800元,減半收取695900元,由原告成都高原汽車工業有限公司承擔。
據了解,成都高原汽車工業有限公司爲浙江吉利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下屬一級制造子公司,主要負責生産吉利遠景SUV。而被告威馬中德汽車科技成都有限公司則由威馬汽車100%控股。
雙方的商業糾紛被外界知曉是在2019年9月。當時,浙江吉利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浙江吉利汽車研究院有限公司,就威馬EX5車型的部分設計涉嫌抄襲吉利遠景SUV車型,起訴威馬汽車旗下的4家子公司,包括威馬汽車科技集團、威馬智慧出行科技、威馬汽車制造溫州公司以及威馬新能源汽車銷售公司。並要求威馬支付高達21億元的賠償金,追回已被威馬方面申請的專利。
該案件爲商業秘密侵權,其區別于專利侵權案。有專家表示,專利是對外公布的,産品是否侵犯專利,將産品和專利進行對比便可得知。但是商業秘密本身是不對公開的,産品是否侵犯商業秘密,權利人舉證責任較重。彼時,兩方都不願對此事過多置評。
雖然是獨立的兩家公司,但吉利與威馬之間仍有“千絲萬縷”的聯系。最引人注意的是,威馬汽車衆多核心高層都曾在吉利系企業工作的經曆,威馬汽車創始人沈晖本人就曾任吉利控股集團董事兼副總裁、沃爾沃汽車全球高級副總裁兼中國區董事長等職。
(圖片來源:企業官方圖片)
有分析稱,此次案件主要是因曾任吉利集團副總裁、吉利成都制造基地總經理的某高管,在2018年離職時帶走了吉利SUV車型GX7的全部資料,這名高管和其團隊核心成員隨後加入了威馬汽車,並在此基礎上研發出了威馬EX5車型。但究竟細節如何,外界難以知曉。
2月14日,威馬汽車官方對經濟觀察網記者回複稱:“威馬在任何時候,任何領域,都沒有侵犯他人知識産權的行爲。截至2019年年末,威馬汽車在設計、技術等領域的專利數量已達1261項,並已連續數年榮登‘中國最佳創新公司50強’榜單。”
而吉利控股集團一位高層向記者表示:“法律程序還在進行當中,結果以法院裁定爲准。”
從此次吉利撤訴事件來看,這起訴訟早在2018年10月就被四川高院立案,也即吉利對威馬的一部分訴訟,而不是全部。吉利在2019年9月對威馬的訴訟由上海高院受理,並進行了非公開審理,但具體進展還未公布。此次訴訟中,被訴訟人除了有威馬汽車四家法人主體公司之外,還包括威馬汽車董事長兼CEO沈晖、威馬汽車聯合創始人侯海靖等在內的100多自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