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獲指示的個人可以向內政部長提出申請,要求部長重新考慮決定,如果申請遭拒,可上訴至獨立審查庭。獨立審查庭由一名最高法院法官和兩名非政府人員組成,有權推翻部長的決定。
法令生效後,內政部長可指示社交媒體平台、網站經營者和互聯網服務供應商等,協助當局調查和對付外來敵意信息宣傳。例如,下令社交媒體平台阻斷某些敵意信息在本地繼續傳播,或是屏蔽某社交媒體賬號。
制定防止外來幹預(對應措施)法令(Foreign Interference(Countermeasures)Act,簡稱FICA)的目的是爲了預防和遏制外國勢力通過敵意信息宣傳或本地代理人,來幹預我國政治。
接獲內政部長指示者可上訴至獨立審查庭
這些敵意信息宣傳包括利用假賬號和機器人程序制造假象,讓公衆覺得某立場獲得大家廣泛支持或反對、煽動其他使用者騷擾或恐嚇特定目標,以及利用機器人程序或購買廣告傳播某些信息。
防止外來幹預(對應措施)法令的部分條文今天生效。根據法令,內政部長有權下令,要社交媒體平台和互聯網服務供應商等,協助當局調查和對付來自國外的敵意信息宣傳。
內政部說,新加坡作爲一個開放、數碼高度連接和多元的社會,容易受到外來幹預,例如2018年我國與另一個國家發生雙邊問題時,網絡上針對我國的負面評論突然飙升。這些來自無名賬號的貼文,試圖制造假象,讓公衆覺得許多人反對我國的立場。
這項法案去年10月在國會通過,有關敵意信息宣傳的法令條文今年7月7日生效,關于本地代理人的條文會在較遲時候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