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警察部隊星期四(7月7日)發文告說,當局在6月22日接到報案,受害者指有人使用他遺失的信用卡進行多筆未授權的交易。
初步調查顯示,男子是在組屋樓下發現受害者的卡夾,裏面裝有多張信用卡。男子過後涉嫌使用其中兩張信用卡,進行了33筆未經授權的交易,金額共計2700元。
涉案男子將在星期五(8日)被控上法庭,一旦欺詐罪成,將面臨最長10年監禁和罰款。
商業事務局的執法人員經過調查,鎖定了涉案男子的身份,在7月7日逮捕他。
24歲男子涉嫌盜用他人遺失的信用卡,刷卡33次,花2700元購買鞋子、香水、護膚品,遭警方逮捕。
警方提醒,使用他人信用卡或借記卡進行未經授權的轉賬是嚴重罪行,警方將嚴肅對待,對違法者依法嚴懲。
執法人員過後也起獲男子用信用卡購買的一雙鞋、五瓶香水和四瓶護膚品,也找回受害者的卡夾及信用卡,作爲呈堂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