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發生在新加坡中部的一起燙死男童案在今天有了最新的進展,原本被判謀殺罪名不成立的男童母親,今日被判謀殺罪名成立,她可能被判死刑或終身監禁。男童父親的刑期也有可能會從27年改爲終身監禁。
<案件始末>
這起的案件發生在2016年的10月15日至22日,一名5歲(死亡年紀)男童在一周內被親生父母故意燙傷致死。
女被告人阿姿琳(Azlin Arujunah)和男被告人利茲萬(Ridzuan Mega Abdul Rahman)在2011年生下了男童,後將其寄養在別人家裏,直至2015年,夫婦倆才將他接回來。然而幼小的男童並沒有享受到多少來自家庭的溫暖。
據往年的庭審記錄顯示,從2016年7月起,男童便開始遭受父母的虐待。夫婦倆用鉗子、掃把、衣架等物品毒打他,還多次用熱水潑燙他,並將其關在貓籠內。
(示意圖,圖片來源于網絡)
在2016年10月15日至22日間,這對”惡魔父母”輪流從廚房取熱水,然後潑在男童身上,最多一次竟達10杯。爲了“懲治”兒子,夫婦二人多次將熱水潑灑在他的胸前和臉頰。男童不堪受虐,皮膚開始潰爛脫落,身上出現異味。
(圖源:Pixabay)
2016年10月22日,阿姿琳叫醒了丈夫,要他“處理一下”不想脫下褲子洗澡的兒子。
由于之前已經遭受多次燙傷,受害男童當時已經十分虛弱。男童父親醒來後,用掃帚擊打了男童,又朝他潑了一杯熱水。隨後,男童倒在廁所內,奄奄一息。由于害怕被捕,夫婦倆在事情過去六個多小時後才將兒子送往醫院。男童因傷勢過重,于次日(2016年10月23日)早晨被醫護人員宣布死亡。
據當時的法醫報告顯示,男童的身體有75%燒傷,頭部和臉部有受傷和被虐待的痕迹,頭皮也大量出血,鼻梁骨折,手和腿則都是瘀傷。可以說,孩子是被活生生折磨致死的。
<最初判決>
2020年4月,法官認爲並沒有足夠證據顯示夫婦倆意圖共謀謀殺死者,因此裁定兩人共謀謀殺罪名不成立。
在2020年7月,夫婦倆又被判以致命性手段蓄意重傷他人,都判處 27 年監禁。男童父親額外判處 24 下鞭刑,母親以延長1年監禁期代替鞭刑(在新加坡,女性不承受鞭刑),共28年監禁。
對這個判決結果,控方表示不服,提出上訴,要求判處女被告謀殺罪名成立,兩人終身監禁。
今日庭審已推翻了之前的判決結果,女被告謀殺罪名已經成立。
(圖源:Pixabay)
接下來,法庭將擇日繼續審理該案,主要針對女被告是否接受死刑或終身監禁和男被告是否繼續鞭刑進行陳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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