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的捍衛自由律師團總監
涉嫌藐視新加坡法庭!
新加坡警方在他本周入境之後
就請他到警局喝咖啡…
並且發出24個月的有條件警告!
… 有條件警告又是什麽?
一起了解下!
(圖:來源自網絡)
新加坡總檢察署早在2020年3月17日下令指示警方調查一起涉及藐視法庭的案件,調查涉及在2020年2月14日刊登的一篇報道。
這篇報道涉嫌抵觸司法維護法令,可構成藐視法庭的罪名。
兩名馬國籍死刑犯當時針對新加坡監獄單位行刑方式做出指控的案件被駁回!
這位以捍衛自由律師團總監當即已自己的身份發表聲明,指新加坡法院不公平,無視正當程序,倉促審理,“執意要駁回案件並且行刑”。
這些說辭都刊登在網上,新加坡民衆也能看到。
(圖:來源自網絡)
新加坡總檢察署下令時,這名總監已經是腳底抹油溜到國外,本月4號回到新加坡,他一到新加坡,就已經被新加坡警方盯上!
兩名警員直接到機場將其請去喝咖啡,要求他配合調查接受警方問話。
這名總監這次來新加坡,是爲協助九年前涉嫌運毒到新加坡之後被判死刑的馬國男子申請暫緩行刑的申請被駁回,已在本月7日被處決。
總監在警局錄完口供不久之後就離開了。
警方當天完成調查之後咨詢了總檢察署,決定不在藐視法庭的罪名下提控,同日向他發出24個月的有條件警告。
新加坡發布
警方指出,按照新加坡的司法維護法令,涉及藐視法庭的內容若是通過互聯網或其他電子媒介發布,只要新加坡民衆可以接觸到,就算是在新加坡發布。
(圖:來源自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