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犯將在7月19日被控上法庭,一旦抵觸貪汙、販毒和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罪名成立,可被判最長10年監禁,罰款50萬元,或兩者兼施。
警察部隊星期一(7月18日)發文告說,警方在2021年12月26日接獲一名華僑銀行網絡釣魚詐騙案受害者的報案,受害者發現他的銀行戶頭有未經授權的交易,損失超過10萬元。
據悉,嫌犯在2021年11月跟一名身份不明人士談妥,允許對方使用他開設的銀行戶頭轉移和提取犯罪所得。
在同年12月20至27日間,這個銀行戶頭被用來完成幾筆高額交易,總交易金額超過400萬新元。
一名31歲的男子涉嫌在2021年11月使用Corppass,爲一家本地注冊公司在大華銀行開設了涉案的公司銀行戶頭。
涉嫌在華僑銀行釣魚詐騙案中協助完成400多萬元的非法轉賬,31歲男子星期二(7月19日)將被控上法庭。
初步調查顯示,受害者的1萬8000多元存款被轉進一個大華銀行的公司銀行戶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