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和外籍員工去年提出索賠的薪金拖欠期限中位數均略有下降。本地員工拖欠薪金的中位數爲一個月,外籍員工爲兩個月。
人力部與勞資政糾紛調解聯盟(簡稱TADM)星期一(7月18日)發布的2021年“雇傭標准報告”顯示,包括本地與外籍員工在內,去年一共有5882起投訴事件。每1000名員工有1.73人投訴雇主,比前年的2.59人少了許多。當中有4848起是員工投訴雇主拖欠薪金,以及922起是有關不當解雇的投訴。
外籍員工每1000人有2.1人投訴雇主拖欠薪金
報告也指出,在首四個與薪金有關的投訴項目中,本地員工涉及加班費的投訴有所增加,但針對拖欠基本薪金、拖欠代替解雇通知的薪金,以及拖欠未用完的年假變現款項的投訴都有減少。
外籍員工當中,每1000人有2.1人投訴雇主拖欠薪金,比2020年的3.47人減少許多。報告指出,這是因爲建築業的外籍員工投訴急劇下降,部分原因是人力部過去兩年在針對未支付工資問題的上遊積極采取措施。TADM也主動與雇主接洽,讓他們在2021年向大約2萬4000名外籍員工支付薪水,所以員工之後無須提出正式的拖欠薪金投訴。
隨著新加坡經濟從冠病疫情中恢複,去年本地員工對雇主拖欠薪金的投訴顯著減少,從前一年每1000名本地員工有1.61人投訴,減少到1.16人。
根據人力部發出的文告,投訴減少的部分原因是我國服務業,如住宿與餐飲業和批發與零售業,在2021年取得顯著經濟增長,業內員工對拖欠薪金的投訴也相應減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