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想要逃離,試圖爬去電梯,被告此時卻撿起了一塊石頭。有公衆見狀上前阻止,被告嗆說“關你什麽事?這是我的家事”,接著喊妻子叫她回家。
陳國偉(47歲,譯音)星期一(7月18日)承認一項蓄意傷人導致他人重傷罪,另一項蓄意傷人罪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並考量,被判坐牢五個月。
完整報道,請翻閱2022年7月18日的《新明日報》。
回到住家樓下,妻子下車,聽見被告也下車的聲音,她立即躲了起來,擔心被告找她麻煩,但最終還是被他找到。
警方接獲公衆報案後上門,見妻子拐著腳在哭,立刻安排送院。妻子的頭部、上唇、手肘都有傷,左腳板骨折,醫生給她14天病假。
被告當時二話不說往她的肚子狠狠踢了一腳,導致她往後摔。倒地後,被告仍繼續踢她的肚子,還朝她的頭揮拳,邊打邊罵“好好跟你說你不聽”。
妻子痛得動不了,被告便抓她的頭發,把她拉進電梯,電梯門關上後繼續踢仍倒在地上的妻子。
火爆男在組屋樓下對妻子拳打腳踢,導致她腳板骨折,公衆上前阻止,他卻嗆“這是我的家事”,隨後抓著妻子的頭發把她拉進電梯,繼續施暴。
調查揭露,今年2月7日早上8時30分,被告開車送妻子和10個月大的女兒到托嬰服務的學前中心;途中,妻子說忘了拿上班得用的膝上型電腦,讓被告送她回家,之後她會自己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