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自印度尼西亞的女傭莉庫努古蒂瑪(25歲)面對三項控狀,包括偷竊、偷拍和散播不雅視頻。她在星期二(7月19日)承認其中兩項控狀,法官把另一項控狀納入考量後,判她坐牢三個月又一周。
根據案情,被告工作約一個月後要求換雇主,女雇主在被告離開之前檢查她的手機,確保女傭手機裏沒有家裏的照片。
檢查手機之際,女雇主發現被告拍下一張50元鈔票。被告稱拍了照片就把鈔票放回褲袋中。但她後來向警方承認,拿走褲袋裏的50元,用在個人開銷上。
女傭上門工作一個月就要求換雇主,女雇主在她離開前檢查手機,看到一張50元鈔票的照片,因而揭發她偷竊。警方進一步調查後,發現女傭偷拍四歲小雇主換衣,更把小雇主袒露下體的視頻放上TikTok。
她之後把這段小雇主袒露下體的視頻上傳到TikTok,並留言寫到“女傭成功的條件是個人必需品和食物都由雇主承擔,沒有休息日,無需網購,任何東西都能向雇主要求……帶著一袋滿滿的錢回國,而不是一袋髒衣服!”
警方進一步調查被告的手機時,還發現她曾偷拍四歲小雇主赤裸的身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