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忠良當天也在安全駕駛中心外頭,從“中介”手中接過吳阿福的工作准證。中介當時告訴他,事成後才可以取得200元。
不過,工作人員指示張忠良拉下口罩,以便核實身份,結果他發現張忠良與准證上的照片不同,而且張忠良也講不出吳阿福的身份證號碼。
根據案情,馬來西亞籍吳阿福(51歲)案發時是一名建築工人,他原本駕駛馬來西亞注冊的電單車,但他打算長期在本地工作,因此有意在我國購買電單車,並將馬來西亞駕照轉換爲新加坡駕照。
這名被告是來自中國的張忠良(28歲),他案發時在本地當一名司機。他在星期四(7月21日)承認一項企圖冒充他人身份欺騙的控狀。
法官下判時同意控方立場,認爲刑罰有必要起到阻遏他人犯下類似的罪行,以確保其他公路使用者的安全,但考慮被告是初犯和及早認罪,最終判他坐牢兩個月。
當天早上9時,張忠良代替吳阿福到中心報考,他聽到工作人員高喊吳阿福的名字後,上前交出吳阿福的准證。
吳阿福原定同天認罪,但他在庭上表現出躊躇不安的樣子,法官于是將他的案件展期至8月25日進行審前會議。而涉案的“中介”則無法確認身份。(人名譯音)
另一方面,張忠良通過微信看到幫人代考可賺取200元的廣告,他爲了賺快錢主動聯系打廣告的“中介”,並答應幫忙代考。
他後來通過同事介紹找上一名“中介”,後者會幫忙安排他人代考,並收取500元費用。
轉換成新加坡駕照的條件是須通過基本駕駛理論,但吳阿福沒有把握能通過考試。
被告張忠良通過微信看到幫人代考可賺取200元的廣告,爲了賺快錢主動聯系打廣告的“中介”,並答應幫忙代考。法官考慮被告是初犯和及早認罪,但爲阻遏他人犯下類似罪行,最終判他坐牢兩個月。
6月28日,吳阿福按約定到兀蘭的新加坡安全駕駛中心與“中介”會面,他交付500元和工作准證後,就到附近咖啡店等候。
早已心存懷疑的工作人員,于是要求張忠良提供其他文件證實身份。無計可施的張忠良只好離開,隨後帶著吳阿福回到中心,工作人員接著報警處理。
工作人員指示張忠良拉下口罩,以便核實身份,結果他發現張忠良與准證上的照片不同,而且張忠良也講不出吳阿福的身份證號碼。
在微信上看到找人代考基本駕駛理論的廣告,年輕男子爲賺200元答應幫一名素未謀面的馬來西亞籍男子頂包代考,結果工作人員檢查證件時,當場識破兩人的計謀。
張忠良求情時稱,他對自己的行爲悔不當初,他懇請法官輕判,讓他可以盡快回國與妻子和兩個孩子團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