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服務費不是政府稅(government tax),業者收取服務費存爭議性。
她說,根據當局條例,酒店業與餐飲業(F&B)可例外不需要顯示包含消費稅的價格,有鑒于她經營的煮炒攤食物價錢不包含消費稅,所以須另加收服務費。
食客楊先生(67歲,退休人士)說,首次聽聞有咖啡店的煮炒攤收這兩項費用,不明白收取服務費原因,不過擔心其他檔口效仿。
他強調,業者不能誤導稅款(taxes)與費用(fees)的分別。“服務費與消費稅無關,是業者的商業決定。”
老板娘解釋,因營業額超過百萬才收取7%消費稅,另只象征式收取0.1%服務費。
另一食客楊先生(27歲,工程師)直指這個是變相起價,覺得不合理。“如果攤位收服務費,那麽就應該提供等價的服務。”
此告示引起坊間與食客熱議,因大多數人都是首次聽聞有咖啡店攤位收服務費,他們以爲只有環境較好或有冷氣的餐廳才會這麽做。
老板娘否認變相起價
她說,一般餐館向顧客收取10%服務費,但她只收0.1%的服務費。
《新明日報》記者星期四(7月28日)晚上走訪上述咖啡店,煮炒攤員工說,告示是星期三張貼的。
針對富俐海鮮指不能不收服務費,新躍社科大學商學院副教授特斯拉博士(Walter Theseira)受訪時說,服務費不是政府稅,而是一種行業慣例,是另外的課題。
他說,根據國內稅務局指南,當局只要求餐飲業者明確區分價格組成部分,而收取服務費則是業者的決定。
專家:收取服務費存爭議性
富俐海鮮攤老板娘吳玉嬌星期四晚向《新明》記者證實,所有本地分行將于8月1日起一律收取上述兩項收費。據記者查獲,富俐海鮮在全島共有15個攤位。
她指這些收費都是根據當局條例的,不能不收,不過也由于當局沒規定服務費多寡,因此決定“象征式”收取0.1%的服務費。
老板娘:營業額超過百萬才收取7%消費稅
在全島各地經營10多個煮炒攤的富俐海鮮攤位,近日在碧山12街第120座組屋咖啡店分行前,張貼一張告示通知顧客,從8月1日起,開始收取服務費與消費稅。
告示注明服務費只限于堂食。
她否認額外收取兩費用是變相起價,這是因生意額的關系。
食客張先生(60歲,服務員)則認爲百物漲價,若服務費不多的話,尚可接受。
本地馳名連鎖煮炒攤貼告示宣布,8月1日起開始收取服務費與消費稅。(莊耿聞攝)
受訪顧客對此褒貶不一,他們聲稱這應該是全島首間收消費稅和服務費的煮炒攤。
她透露,今年向國內稅務局(IRAS)呈交去年財政的報告顯示,他們的營業額已接近百萬元,經她預測今年的營業額可能會超過百萬,因此向當局注冊消費稅,並已獲得批准。
否認變相起價,吳玉嬌稱爲回饋顧客,50元以上賬單無需付零頭。
在大巴窯第203座組屋經營煮炒攤香滿園的老板娘陳女士(73歲)說,現在人潮才剛回流,收服務費可能會影響客流。“有時客人覺得服務好,自己也會給一兩元小費,專門去收反而會引起反感。”
“我當然會擔心有顧客日後不來光顧,影響生意,但這也是沒辦法的。”
“爲了留住與回饋顧客,下月起,凡是賬單超過50元,我們就免收零頭,顧客不用付1角至9角的尾數。”
至于收取消費稅,大多食客都知道,營業額只要超過百萬元,經當局批准後即須收取消費稅,這是能理解的。
咖啡店連鎖煮炒攤首收消費稅和服務費?煮炒攤做法引食客熱議,有食客認爲這其實是變相起價,更擔心其他煮炒攤效仿。
“如果這攤位開始收取這兩項費用,意味著我需付更多錢,以後就光顧別家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