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人面控後,各獲准以5000元保釋,案展至9月1日再過堂。貪汙若罪成,觸犯者可被判罰款最高10萬元,或坐牢最長五年,或兩者兼施。非法賭博罪則附帶最高5000元罰款,或最長六個月監禁,或兩者兼施。(部分人名譯音)
被告曾偉傑(24歲)和陳勝(20歲)案發時都是本地電子競技圈的專業選手。據了解,曾偉傑當時是Resurgence(現RSG俱樂部)電競公司的選手。
曾偉傑後來涉嫌慫恿四名隊友故意輸掉比賽,結果團隊果真落敗,他和陳勝則被指分享贏得的獎金,獎金的具體數額則不得而知。
涉嫌非法下注,賭自己的團隊輸掉比賽,跟著再操縱比賽結果贏取獎金,兩名專業電玩選手被控上庭。
醜聞曝光後,Resurgence的六名隊員皆受到禁賽處罰,隊伍也在一個月後解散。
這起事件在去年被揭發時,相信是本地首起電競賽操縱案。
據《海峽時報》早前報道,參與比賽的曾偉傑被指收下陳勝給的3000元,用這筆錢在非法賭博網站下注,賭自己所屬的Resurgence團隊將在賽事中以“0比2”落敗。
Resurgence電競公司當時代表本地參賽,與日本參賽隊伍BlackBird Ignis在射擊遊戲“無畏契約”(Valorant)中對決。
兩人星期五(8月5日)被控上庭,各面對一項抵觸防止貪汙法令,以及一項觸犯遠程賭博法令的罪狀。
貪汙調查局發文告指出,2020年9月22日,陳勝涉嫌賄賂曾偉傑,讓他操縱國際電子競技比賽埃普爾茲皇家海杯(EPULZE Royal SEA Cu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