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在新加坡有孩子的家庭,如果父母雙方都有工作,家裏請個女傭是很普遍的!在新加坡請女傭,價格不高,而且如果運氣好,請到一個又能幹、性格也溫和的,雇主真的能省很多事!
在女傭當中,印尼女傭非常受歡迎,因爲印尼女傭的口碑特別好!但是大家要注意啦,以後請印尼會變得很難!
昨天(5月8日)新加坡人力部發文告說,駐新加坡印尼大使館已通知外籍女傭中介,雇用印尼女傭的雇主都得購買一個全新的6000元保險,這是印尼大使館單方面的要求。其實除了馬來西亞幫傭,女傭雇主目前也須爲每名外籍女傭承擔5000元保險按櫃金,但是新保險與這個規定無關。
今天早上萬事通就接到了網友的留言,說自己收到了MOM的來信,想讓萬事通查證一下:
下面就是這位網友收到的MOM的郵件全文:
在這封郵件中,MOM提到:
印尼駐新加坡大使館決定對雇傭印尼外籍傭人的雇主征收6000新元的履約保證金。
這不是新加坡政府的要求。MOM提供了以下建議,供雇主參考:
1. 雇主雇用新印尼女傭或爲印尼女傭續約,須向大使館指定的保險公司購買新保險,並簽署大使館制定的標准雇傭合約。到印尼大使館爲女傭更新護照或處理文件的雇主也須這麽做,並簽署新雇傭合約。
2. 一旦簽署,新的雇傭合同將取代你現有的合同,雇主將受到新的合同條款的約束。
3. 根據保險公司提供的履約保證金擔保條款:
如果雇主違約,他可能須要繳付高達6000新元的罰金。保險公司會先替雇主繳交罰金,再向雇主索回這筆款項。
然而,印尼大使館並沒注明何謂違約,也沒說明指定雇主繳交6000元之前,是否會爲雇主開辟調解或其他化解糾紛的渠道。
因此在簽署之前,雇主應該仔細考慮一下印尼大使館雇傭合同的條款,以及在購買之前的履約保證書條款。MOM也提醒雇主,不接受條款的話,可考慮雇用其他國家的女傭或轉而雇用以部分時間性質工作的女傭。
其實,新加坡MOM已經向印尼大使館和印尼人力部說明,新加坡已有周全的法律框架來保護所有外籍女傭,沒必要再推出確保雇主履行雇傭合約的保險。
但是大使館表示,新保險可以確保雇主履約,以更好地保護印尼客工。發言人當時說,新加坡是印尼實行履約保險的第一個地點,但他們表示這項決定並非因特定事件觸發。
截至到去年12月,新加坡已經雇用了接近25萬名外籍女傭,印尼是新家坡外籍女傭主要來源國之一。
除了印尼,菲律賓是另一個女傭主要來源國。雇傭女傭的雇主們要注意啦!如果要雇傭印尼籍女傭或者要續約,一定要考慮清楚合同條款,萬事通也會繼續跟蹤報道這件事!
通心粉們,你們對于印尼大使館出的這項規定怎麽看呢?戳右下角“寫留言”說說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