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成立和調整
部分省政府議事協調機構的通知
吉政辦函〔2021〕60號
各市(州)人民政府,長白山管委會,長春新區、中韓(長春)國際合作示範區管委會,各縣(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辦、各直屬機構,駐吉中直有關部門、單位:
爲建立健全統籌全省金融穩定發展工作議事協調機制,加快推進我省長吉接合片區國家城鄉融合發展試驗區建設工作,深入推進長春市與各市(州)、長白山保護開發區、梅河口市合作,進一步推進我省社保卡工程建設和推廣應用的組織領導工作,省政府決定成立相應議事協調機構,並根據工作實際需要,對部分省政府議事協調機構負責人進行調整。現將成立和調整後的部分省政府議事協調機構情況通知如下:
一、新成立的省政府議事協調機構
(一)吉林省金融穩定發展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 韓 俊 省長
副組長: 蔡 東 副省長
領導小組成員由省政府秘書長、省政府辦公廳主任安桂武,省政府副秘書長張凱明及中省直有關部門和單位負責人組成。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省地方金融監管局,辦公室主任由省地方金融監管局局長唐慶會兼任。
(二)長吉接合片區國家城鄉融合發展試驗區建設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 吳靖平 常務副省長
副組長: 趙海峰 省政府副秘書長
李國強 省發展改革委主任
王 吉 長春市副市長
王 路 吉林市市長
領導小組成員由長春新區管委會,中韓(長春)國際合作示範區建設領導小組,長春市雙陽區、九台區政府,長春淨月高新技術産業開發區管委會,吉林市船營區、昌邑區、豐滿區、永吉縣政府,吉林(中國-新加坡)食品區管委會主要負責人及中省直有關部門和單位分管負責人組成。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省發展改革委,辦公室主任由省發展改革委主任李國強兼任。
(三)長春市與各市(州)、長白山保護開發區、梅河口市合作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 吳靖平 常務副省長
長春市委書記
副組長: 李 偉 副省長
王志厚 長春市人大常委會主任
張志軍 長春市市長
領導小組成員由省政府副秘書長趙海峰及吉林市、四平市、遼源市、通化市、白山市、松原市、白城市、延邊州政府,長白山管委會,梅河口市政府及中省直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組成。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省發展改革委,辦公室主任由省發展改革委主任李國強兼任。
(四)吉林省社會保障卡“一卡通”推廣應用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 吳靖平 常務副省長
蔡 東 副省長
副組長: 張凱明 省政府副秘書長
趙海峰 省政府副秘書長
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廳長
謝忠岩 省財政廳廳長
宋 剛 省政務服務和數字化局局長
領導小組成員由各市(州)政府、長白山管委會、梅河口市政府及中省直有關部門分管負責人組成。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辦公室主任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副廳長趙春林兼任。
二、調整及更名的省政府議事協調機構
(一)吉林省未成年人保護工作委員會(原吉林省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
主 任: 阿 東 副省長
副主任: 季景偉 省政府副秘書長
肖模文 省民政廳廳長
委員會辦公室設在省民政廳,辦公室主任由省民政廳廳長肖模文兼任。
(二)吉林省促進中小企業(民營經濟)發展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 吳靖平 常務副省長
副組長: 趙海峰 省政府副秘書長
孫 簡 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廳長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辦公室主任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副廳長宋曉輝兼任。
按照《中共吉林省委辦公廳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省委、省政府議事協調機構設置和管理辦法〉的通知》(吉廳字〔2018〕46號)要求,領導小組成員組成由議事協調機構的辦事機構負責發文,並報省政府辦公廳備案。
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1年4月27日
(此件公開發布)
(來源:吉林省人民政府網站)
原文鏈接: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成立和調整部分省政府議事協調機構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