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金沙“無罩嫂”今天(6日)認罪,承認多次沒戴口罩和違反居家通知,被判坐牢16周。
54歲被告Phoon Chiu Yoke共面對22項控狀,其中17 項是沒戴口罩觸犯冠病19 (臨時措施)法令2020的控狀;另外五頂是違反居家通知,使其他人陷入受感染風險,抵觸傳染病法令的控狀。
控方以九項控狀讓她認罪,余項交由法官下判時考慮。遭還押的她通過視訊認罪。控方促判監17周至22周,律師求判罰款。但法官判處坐牢16周。
法官下判說,被告在約14個月內一犯再犯,目無法紀,不顧他人安全,必須受到嚴懲。
被告面對的沒戴口罩的控狀,其中一項指她去年5月8日在紐頓熟食中心沒戴口罩,她原本否認有罪提出抗辯,案件還在審訊中,但她今天改變初衷認下這項控狀。
被告今年5月在濱海灣金沙內沒戴口罩,安全距離大使多次要求她戴上口罩,她反要對方出示胸牌,還指對方騷擾。有關視頻在網上瘋傳引起熱議。
警方介入調查,過後提控她。除了在紐頓熟食中心沒戴口罩,被告去年6月28日到今年6月25日期間,在不同地方沒戴口罩,前後16次,包括濱海灣金沙酒店、聖安德烈座堂、中峇魯巴刹、克拉碼頭、愛雍烏節(ION Orchard)、百勝樓、國家法院和文華酒店。
被告也違反居家通知,去年6月28日,她從英國返回新加坡,須在金沙酒店客房履行14天居家通知,直到7月12日。但她當天離開客房在酒店內多處閑逛。她也在7月5日、8日和9日溜出客房到酒店其他地方逛。她每次外出都沒戴口罩。
被告原本8月12日要認罪,但因爲她的家人爲她聘請了律師Amos Cai Enhuai,案展今天讓她認罪。
法庭早上9點30分開庭,律師表示要跟被告討論求情內容,法官下令休庭,直到大約11點40分開庭。
通譯員問被告是否要認罪,她答說:“是的”。律師也向法官證實被告清楚認罪的後果。
不過,當控方念完案情,被告卻表示對案情有異議,法官二度休庭。後來控方修改了一些案情內容,她這才承認指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