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公司法規定:新成立的新加坡公司在成立後的18個月內,上期財務年結日後的6個月內,需由秘書處主持召開年度股東會議,經由全部董事投票並簽署的諸項決議。期後每個財政年度末均需召開年度股東大會,與此同時,還需要安排新加坡公司會計審計工作。新加坡公司的財務年結日可以選擇任意日期,但通常選擇爲年底或半年底,即12月31日或6月30日,但新加坡公司的第一個財務年度不能超過18個月。
新加坡公司年審的內容
– 新加坡公司周年股東大會AGM及年報Annual Return
– 新加坡公司的預估稅ECI呈報(僅年營業額超過100萬新幣且有盈利的公司)
– 新加坡公司所得稅Corporate Income Tax及呈報
– 員工薪水年結IR8A呈報等
新加坡公司年審,熾天使咨詢提供服務:
– 法定秘書服務續期;
– 新加坡商業注冊地址續期服務;
– 新方代理董事服務;
– 新加坡AGM及AR;
– XBRL呈報與遞交
– 新加坡會計理帳服務;
– 新加坡審計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