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一體化在增值稅、消費稅政策上也是表現得淋漓盡致,新加坡GST也越來越和國際接軌,似乎也開始對我們海外的賣家重視起來了。
新政將從2023.01.01開始實行,從 2023 年 1 月 1 日起,如果您是新加坡的消費者(或者進口商),您需要爲通過空運或郵寄方式進口到新加坡的價值 400 新元或以下的商品(“低價值商品”)支付 GST(“進口的低價值商品”)並從 GST 注冊的供應商處購買。
新政前,在當地采購的低價值商品需繳納 GST,而從海外采購並通過空運或郵寄進口的相同商品則無需繳納 GST。
這項在 2021 年財政預算案中宣布的變化旨在爲新加坡消費的所有商品(無論是從本地采購還是從海外采購)實現 GST 待遇的公平競爭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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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海運或陸路進口的貨物以及通過空運或郵寄進口的價值超過 400 新元的貨物的 GST 待遇沒有變化,仍需要在進口此類商品時支付 G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