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會計做賬、報稅等只需要每年進行一次,不必每月做會計賬。新公司注冊後18個月內要召開股東年度大會(AGM),會計年表和財務報告提交給注冊局(AR),同時向稅務局報稅,這一系列工作每一財務年度進行一次,統稱爲年審。
01、年審的內容有哪些?
年度財務報表
年度財務報告是指在新加坡成立的公司根據政府部門的要求整理年度會計帳目及編寫年度財務報告。根據新加坡公司法,新加坡公司在每個財務年度,必須向新加坡注冊局呈交一份按照新加坡注冊會計師協會准則編譯的英文的財務報告。報告中包括會計理帳、擬定董事報告、董事聲明、損益表、平衡表、現金流量表及分類注解等。
年度股東大會AGM呈報
年度股東大會(AGM)是公司在成立後的18個月內,公司秘書處主持召開的年度股東會議,會議將經由全部董事投票並簽署的諸項決議,期後每個財政年度末均需召開年度股東大會。股東大會上需要展示財務報告,這份財務報告必須是按照新加坡注冊會計師協會(ICPAS)准則編譯的英文的財務報告並且在股東大會(AGM)舉行的一個月內提交至會計與企業管制局(ACRA),而會計服務的周期可根據客戶自己的需求而定。
年度申報表呈報(稅務報告)
年度稅務報告(Tax computatiom)是指在新加坡成立的公司需要根據政府稅務部門的要求整理年度會計帳目、進行年度稅務估算以及填寫報稅表格。這個過程之所以重要是因爲在之後的公司稅務呈報階段所需提交的ECI(預估應稅收入表)和稅務申報表(Form C_S)都是根據這一報告制定的。
公司稅務呈報
新加坡政府規定在新加坡注冊成立的公司或在新加坡經營業務的外國公司都需要在新加坡繳納“公司稅”,即企業所得稅。根據新加坡稅務局的規定,從2010年起公司稅稅率爲17%(比此前降低一個百分比),且每年申報一次(財務年度),這裏值得注意的是公司稅征收對象是企業所得的利潤,而非營業額。
具體報稅流程
事實上,在新加坡,公司年審通常都是外包給會計公司完成的。一方面費用較低(一年一次,費用低于雇傭全職會計),二是會計公司提供的服務也更加的專業。
新加坡會計與企業管制局(ACRA)實施《公司法》和《會計法》。根據這一點,它監管董事是否遵守了《公司法》所要求的編制和報備財務報表相關方面的會計標准和要求。
新加坡會計與企業管制局也確保,執行法定審計的會計師在審計財務報表時遵守相關審計和質量控制標准。新加坡會計與企業管制局公共會計師注冊處爲願意從事公共會計師的會計師頒發執照並注冊。新加坡會計與企業管制局還處理執業監管和紀律事宜,以及規範公共會計師的專業操守。
會計准則委員會頒布的財務報告准則仿照國際財務報告准則制定,除了對財務報告准則的解釋、生效日期及過渡性條文的某些修改外,在很大程度上與之一致。
遵守財務報告准則是一項法定要求,任何不遵守行爲無異于董事違反《公司法》。在新加坡公開上市的公司都受新加坡交易所(SGX)規定的財務報表和披露要求的制約。
會計准則委員會在2010年11月采用中小企業國際財務報告准則作爲新加坡小實體財務報告准則(小實體 SFRS)。這是爲了給小實體提供一個替代的財務報告框架。針對小實體的新加坡小實體財務報告准則自2011年1月1日或之後開始的財務報告期間有效。
針對小實體的新加坡小實體財務報告准則采用與中小企業國際財務報告准則相似的適用標准識別小實體;
無需承擔公共受托責任;
針對外部用戶發布通用財務報表。
然而,針對小實體的新加坡小實體財務報告准則對上述定義引入了其他要素。要被定義爲一個小實體,企業還必須滿足以下至少兩個量化標准:
全年總收入不超過 1,000 萬新元;
資産總額不超過 1,000 萬新元;
員工總數不超過 50 人。
新加坡公司法新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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