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5年8月15日正午時分,日本天皇向全日本廣播:接受《波茨坦公告》,實行無條件投降,結束戰爭。
日本宣布無條件投降,標志著第二次世界大戰正式落下帷幕!
然而這個時候,一個極爲重要的問題就隨之而來了,那就是:日本戰敗後,該如何解決對戰勝國的“戰爭賠款”問題呢?
我們知道,在古代,賠償是戰勝國對戰敗國戰後處理方式的一種,而且常常與殺戮戰俘、掠奪財物、割讓土地等處理方式相伴而生,也就是我們熟知的“割地賠款”。
當然,賠償的方式也不局限于金錢,有時也包含各種實物。
但不論是以哪一種方式進行賠償,且不論古代和近代,戰爭賠償大多具有懲罰性,賠償的額度往往大于實際損害的額度。
此外,賠償的對象僅限于國家,與個人在戰爭中遭受的損害基本沒有牽涉。
不過,在二戰後,聯合國放棄了貨幣賠償和産品賠償,改用實物賠償的唯一方式。舊金山和會後,又引入了勞務賠償的方式。
不僅如此,在戰後的賠償實踐中,不僅有以國家爲對象的戰爭賠償,也有以被害者個人爲對象的損害賠償。
事實證明,二戰後的戰爭賠償概念,已經有了明顯的擴大!
而這也就是說,作爲發動二戰的罪魁禍首之一的日本,自然也應當承擔這一系列的賠償。
那麽,二戰結束後,日本應該向哪些國家進行戰爭賠償呢?
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根據國際法有資格向日本索取戰爭賠償的戰勝國一共有13個,它們分別是:中國、美國、英國、蘇聯、荷蘭、澳大利亞、印度、印度尼西亞、菲律賓、緬甸、越南、老撾、柬埔寨。
不過,在這13個戰勝國中,前七個國家都放棄了戰爭賠款,其余國家都得到了相應的戰爭賠款。
此外,還有一點也非常值得我們注意,那就是:韓國、新加坡、馬來西亞、泰國這四個國家,在法律上本來是沒有資格獲得戰爭賠款的,但他們卻通過對日“鬥爭”,也獲得了相應的賠款。
所以,獲得賠款和具體數額的國家爲:
緬甸2億美元、印度尼西亞8億美元、菲律賓8億美元、越南3900萬美元、老撾278萬美元、柬埔寨417萬美元、韓國3億美元、新加坡2500新加坡元、馬來西亞2500萬馬來西亞元、泰國150億日元。
戰後日本支付的戰爭賠款共計22.3億美元,比1900年的“庚子賠款”還要多。
但我們上文也說了,二戰後的戰爭賠償不局限于現金,因此戰後日本的具體賠償方式既包含了現金賠款,也包含了實物賠款。
而所謂的“實物”,指的就是日本工廠中的那些機器和設備了!
以至于當時很多人都說:“戰後的日本,就像是一個輸得只剩下一條褲衩的賭徒,再敲也敲不出錢來了!”
值得一提的是,日本實際賠償的這些國家中,期間還出現了一些“小插曲”。
對緬甸的賠款
我們知道,在二戰中,緬甸曾先後兩次作爲戰場,期間受到了極大的損害。
第一次是在“中日戰爭”中,作爲英國殖民地的緬甸,成爲了英美援助中國的中轉地,其中“滇緬公路”就是運輸這些援助的主動脈,非常重要。
爲了切斷英美對中國的援助,日軍發動了滇緬公路戰役,一舉切斷了滇緬公路。
而駐守緬甸的英印聯軍,在撤退時采用了所謂的“焦土戰術”,將緬甸境內的鐵道、礦山、橋梁等全部炸毀,給緬甸的經濟造成了巨大的破壞。
第二次是在1943年,日軍再次發動全面占領緬甸的戰役中。後來美英中聯軍開始發動對日反擊戰,日軍在撤退時,再次對可以利用的鐵道、礦山、港口等進行了破壞。
所以,在二戰後,日本自然也要對緬甸進行戰爭賠償。
不過,這其中有一個問題非常值得我們注意,那就是:在後來的舊金山對日講和會議上,緬甸政府竟然對日本持同情態度。
此外,當菲律賓等國對日本提出巨額賠償的要求時,緬甸代表還曾堅決反對,並指出應該在日本的賠償能力範圍內索取賠償。
當然,這其實也沒有什麽奇怪的,我們只需要簡單回顧一下緬甸的曆史就知道了。
1943年2月,緬甸獨立義勇軍統帥昂山,參加了日本的緬甸戰役,之後在日本的支持下宣布緬甸從英國的殖民統治下獨立。
之後,昂山等人還受邀訪問日本,讓他們回國重組緬甸傀儡政府,並由昂山出任國防部長。
然而,隨著日軍在戰場上的節節敗退,昂山對日的態度,立刻發生了180度的大轉彎,開始支持英美同盟國這一方,並組織起“反法西斯人民自由同盟”來對抗日軍。
日本戰敗後,昂山聲稱1943年宣布的緬甸獨立有效,英國政府也承認了昂山政權。
1941年1月,緬甸脫離英聯邦宣布獨立,並成立了緬甸聯邦。
所以看到這裏,你就應該知道緬甸爲什麽會對戰後的日本持同情態度了吧!
因此,緬甸最初只提出了2億美元的賠償,並且緬甸還提出了反對美軍在日本保留駐軍的提案。
圖 | 緬甸“國父”昂山
正是因爲緬甸對日本的賠款持同情態度,因此雙方就賠償問題的談判也比較順利。
在1954年11月的時候,兩國就達成了相關的賠償協議,賠償的2億美元,分10年付清。
然而可笑的是,後來日本對印度尼西亞和菲律賓的賠款均爲8億美元,緬甸覺得自己吃了虧,于是又要求日本再賠一些。
1963年3月,雙方達成《日緬經濟技術合作協定》,規定日本在12年內向緬甸提供1.4億美元的無償經濟援助。
這也算是變相的增補賠償了!
對印度尼西亞的賠款
在二戰中,日本對印度尼西亞的侵略,主要是爲了爭奪石油資源。
我們知道,在二戰以前,中東和中國的油田尚未發現,美國是當時世界上最大的石油生産國,而亞洲唯一的石油生産國,則是荷蘭的殖民地——印尼。
二戰爆發後,美國爲了限制日本的侵略戰爭,便下令對其實行了石油禁運。
要知道,當時日本98%的石油都是靠從美國進口,現在美國人突然從背後來了這麽一手,無疑是要置他們于死地。
而當時日本的石油儲備,只能維持一年的時間,如果後續沒有石油資源供應,那麽他們的飛機、坦克、軍艦,甚至是整個戰爭機器,就會淪爲一堆廢鐵。
爲此,日本軍政首腦決定將侵略的巨手伸向印尼,並于1942年完成占領。
不過,當時日本已經對美國宣戰,因此美國最初的戰場也是印尼,美國人試圖保住印尼的石油資源來困死日本。
所以,印尼便成爲了太平洋戰場上的重點,而美日雙方的激烈戰鬥,給印尼造成了巨大的損失。
1945年日本宣布投降後,印尼八月革命爆發,並于8月17日脫離荷蘭宗主國宣布獨立,成立了印度尼西亞共和國。
二戰結束後,印尼政府開始著手對日索賠的相關事宜!
最後,雙方經過多次討價還價,終于在1958年1月達成賠償協議,賠款總計爲8億美元。
對菲律賓的賠款
二戰前,菲律賓還是美國的殖民地。日本對美宣戰後,便對駐紮在菲律賓境內的美軍發起了進攻,並于1942年1月18日正式控制菲律賓全境。
爲了更好地統治菲律賓,日本占領軍還在此扶植起了一個傀儡政權,即所謂的“菲律賓第二共和國”。
日本投降後,菲律賓再次淪爲美國的殖民地。
不過,當時菲律賓獨立已經是曆史的必然,因此美國只好順應曆史潮流,在1946年7月4日同意菲律賓獨立。
自此,菲律賓才獲得完全獨立!
同樣地,獨立後的菲律賓也開始了對日本的戰爭索賠,並提出了100億美元的巨額賠款。
當然,對于這樣巨額的賠款,日本方面肯定不會同意,再說也拿不出這麽多錢,因此雙方就賠款數額的多少,開始了激烈的談判,一時間竟沒談出個所以然來。
最後,還是由它們的“老大”美國出面,對賠款數額問題進行了調停,終于在1956年達成協議,其賠款數額總計8億美元。
不得不說,從100億美元砍到8億美元,這砍價的技術確實值得稱贊。
然而,對于這麽多的戰爭賠款,菲律賓卻沒有用在建設國內民用設施或加強國防建設上面,而是被時任總統的馬科斯夫婦當作“私財”給肆意揮霍了。
而那些真正受到戰火摧殘的菲律賓人民,卻連這些賠款的影子都沒有見到,真是諷刺!
對越南、老撾、柬埔寨的賠款
在二戰前,這三個國家都是法國的殖民地。二戰爆發後不久,法國就向德國投降。
作爲德國的同盟國日本,向法國投降政府提出了進軍此地的要求,以切斷英美援中的道路。
在納粹德國的壓力下,法國投降政府于1940年8月,同意日軍進入該地區,日本一躍成爲該地區的實際控制者。
隨著戰局形勢逐漸對日軍不利,日軍突然在1945年初,來了一個大轉變,宣布打倒法國殖民政府,讓越、老、柬三國獨立。
然而,直到日本戰敗投降,這三個國家仍未實現真正意義上的獨立,而是再次被法國殖民者占領。
直到1950年2月後,法國才被迫承認這三個國家獨立。當然,每個國家宣布完全獨立的時間是不一樣的。
二戰結束後,這三國也對日本提出了戰爭賠償。
不過,與其他獲得賠償的國家不一樣的是,由于這三國是日本通過法國殖民政府的允許後和平進入的,並沒有給該地區造成較大的損害,因此具體的賠償數額也比較少。
從1958年到1959年,日本分別和越南、老撾、柬埔寨三國達成協議,賠償的金額分別爲:3900萬美元、278萬美元、417萬美元。
當然,這裏所說的“越南”,指的是“南越”,而非“北越”。
因爲當時越南尚未完成南北統一,因此獲得賠款的是“越南共和國”,也就是南越政府。
對韓國的賠款
從1910年8月開始,整個朝鮮半島就淪爲了日本的殖民地,直到日本宣布投降後,才獲得解放。
所以從法律上來說,韓國是無權向日本索取戰爭賠款的。不過在這方面,韓國人卻有著自己的理由!
他們提出:在日本殖民時代,日本殖民者對韓國人民進行了一系列的剝削、掠奪,因此自然得對其進行賠償。
不過,由于戰後較長的一段時間裏雙方都沒有建立外交關系,因此賠償的事情就被暫時擱置了。
到了1961年,兩國開始討論關系正常化的時候,日本戰爭賠償問題又被擺在了談判桌上。
事實上,當時很多殖民地宣布獨立後,都沒有向宗主國提出賠償的要求,因此韓國這樣做無疑是開了先例。
盡管如此,美國在出面調停時,仍要求日本對韓國進行賠償。
當然,美國這樣做也很容易理解,因爲當時韓國的經濟非常糟糕,尤其是在經曆朝鮮戰爭後,其經濟狀況更是慘不忍睹。
作爲美國的盟國之一,韓國從二戰結束一直到1961年,得到了“老大”美國30多億美元的經濟援助。
爲了減輕援助韓國的經濟負擔,美國便在調停中,支持韓國對日本的索賠。
既然“老大”發話了,兩個“小弟”只好按照吩咐行事!
韓國最初向日本提出了8億美元的賠償要求,但日本方面卻只同意賠償5000萬美元。
同樣地,雙方依舊在具體的賠償數額問題上久爭不下!
最後于1965年才達成最終協議,日本向韓國賠償3億美元,分10年付清。此外,日本還需在20年內,向韓國提供2億美元的貸款。
對泰國的賠款
衆所周知,在二戰爆發以前,亞洲只有三個獨立的國家,即:中國、日本、泰國。
後人評價這3個國家之所以沒有成爲殖民地的原因,是因爲:中國太大、日本太強、泰國太巧。
泰國的“巧”,則主要體現在泰國人能巧妙地利用各個列強之間的矛盾,在夾縫中求生存。
二戰爆發後,泰國雖然對外宣稱“嚴守中立”,但其實是親日的。
尤其是在1941年被日本占領後,泰國就宣布加入了以納粹德國爲首的“法西斯國家聯盟”,即我們熟知的“軸心國”。
後來,日本發動太平洋戰爭後,泰國還和日本簽訂了《日泰攻守同盟條約》。
1942年1月25日,泰國在日本之後,也向英美宣戰,日本還將部分在緬甸和馬來西亞半島北部占領地,割讓給了泰國。
有趣的是,在日本宣布投降後第二天,泰國便宣布“1942年1月25日對英美宣戰的宣言無效”。
泰國這所謂“宣戰無效”的宣言,最後竟然被同盟國承認了!
這種奇葩的、“自我打臉式”的宣言,簡直讓人贻笑大方!
但不可否認的是,正是因爲這個“奇葩”的宣言,才使得泰國沒有被劃入戰敗國的行列,否則承擔戰後賠款的,就不只有日本了。
爲了和日本劃清界限,泰國還在1945年9月11日宣布廢除一切與日本簽訂的條約。
後來,泰國又開始要求日本歸還在二戰期間的借款。
但日本方面表示:你們既然廢除了一切于我們簽訂的條約,那借款條約自然也就一並廢除了,怎麽現在還來要求我們償還呢?
抛開其他的不說,日本這樣的說法確實沒有問題,既然泰國廢除了一切與日本簽訂的條約,那借款條約自然就不能生效了。
不過,泰國方面卻聲稱:借款條約不在其他廢除條約之列,要求日本償還借款1350億日元。
但日方則說:當時有憑據的借款只有54億日元。
不管是有意索取,還是真就有這麽多的借款,但最終雙方商討下來的數額,還是54億日元。
不過,日本除了向泰國償還54億日元的借款之外,還提供了96億日元的無償經濟援助。
因此,這150億日元,也算是作爲變相的戰爭賠款了!
對新加坡和馬來西亞的賠款
在英國殖民統治時期,新加坡和馬來西亞統稱爲“馬來亞”,1951年9月的‘舊金山對日講和會議’時,“馬來亞”仍屬于英國的殖民地。
而這也就是說,英國在舊金山會議上放棄對日本的索賠,也就代表著新加坡和馬來西亞等殖民地也應該放棄對日本的索賠。
因此,從當時的法律上來看,新加坡和馬來西亞宣布獨立後,是沒有資格向日本索取戰爭賠償的。
但事實並非如此!
我們知道,新加坡是南洋華僑抗日的中心,中日戰爭開始後,南洋華僑們就積極地爲國內抗戰捐款捐物。
在當時,陳嘉庚先生領導的“南洋華僑籌赈祖國難民總會”,就發動了東南亞800萬華人,爲中國抗戰籌集了約4億元國幣的巨額外彙,有力的支持了國內抗戰。
1942年2月15日,英軍在新加坡之戰中不敵日軍,時任英軍總司令的白思華宣布無條件投降,新加坡自此淪爲日本的領地。
日軍占領新加坡後,將其改名爲“昭南島”,並開始對華僑中的抗日分子進行了殘酷的報複行動,即所謂的“大檢證”。
日軍在新加坡各地設立了所謂的“檢證中心”,甄別所有18到50歲的華裔男性,欲將所有的反日分子全部鏟除。
據記載,當時日軍抓捕了2萬多人,其中絕大多數被槍殺,剩下的則被送到泰國去做苦工。
除此之外,日軍爲了勒索南洋華人,還搞了一個所謂的“獻金運動”,要求他們交出5000萬元俸納金。
時任日軍第二十五集團軍司令官、被稱爲“馬來之虎”的山下奉文,還爲此給出了一個無恥的理由:
“華僑支持重慶政府抗日,這筆俸納金,是你們向日軍贖罪的買命錢。”
圖 | 日本陸軍大將山下奉文
在1962年的時候,新加坡機場附近的建設工地中,從地下挖出了600多具屍骨,據說這是日軍當年占領新加坡時,屠殺華僑的遺體。
于是,新加坡頓時掀起了向日本討還“血債”的運動!
然而,日本方面卻以“英國放棄賠償”爲由,拒絕向新加坡進行戰爭賠償。
當然,實事求是地說,按照國際法而言,當時新加坡和馬來西亞都屬于英國的殖民地,宗主國英國既然已經放棄對日本的索賠,那麽它們也應該放棄。
但是,新加坡人也有自己的理由,他們認爲:“賠款不應該僅僅考慮法律,更要考慮道義,新加坡在道義上有權要求日本進行戰爭賠償。”
1962年8月,10萬新加坡華人舉行了遊行示威,要求日本對血債進行賠償。
不過後來由于諸多原因,新加坡方面撤回了賠償血債的要求,但要求日本賠償當年那筆5000萬元的俸納金。
在一番爭取之下,日本終于同意向新加坡提供5000萬元的無償援助,以此來作爲賠償當年的那筆俸納金。
由于當年這筆俸納金是在“馬來亞”境內征收的,因此這筆錢新加坡和馬來西亞應該各有一半,最後兩國分別得到了2500萬元的“賠款”。
值得一提的是,在此期間,馬來西亞並未對日要求戰爭賠款,但在新加坡的頑強鬥爭下,竟然也獲得了一筆“意外之財”。
總結
綜上所述,便是我們對二戰後日本對各個國家進行的戰爭賠償問題的簡單概述了!
事實上,關于這一系列的戰爭賠款問題,可以論述的地方還有很多,由于篇幅有限,我們就先說到這裏了!
但我們也不禁好奇:作爲戰勝國之一的中國,爲何在戰後也沒有對日本進行索賠呢?
要知道,中國可是二戰受日本侵略國家中損失最爲慘重的國家。
從1931年的“九·一八”事件開始,日本在中國進行了長達14年的侵略戰爭,將中國人民拖入了一場煉獄火海之中,給我中華民族造成了空前的災難。
所以在二戰結束後,我們有足夠的理由要求日本承擔戰爭的一切賠款,但爲何最終卻沒有要求日本賠償呢?
關于這個問題,我們下文再接著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