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北京5月15日電 (記者 張子揚) 5月15日,以“與民同心爲您守護”爲主題的全國公安機關打擊和防範經濟犯罪宣傳季活動啓動儀式在山東省臨沂市舉行。在啓動儀式現場,今年宣傳季活動專用標識正式啓用,並發布2019年度全國公安機關緝捕在逃境外經濟犯罪嫌疑人“獵狐行動”十大典型案例。
各地公安機關按照公安部統一部署,同步開展系列宣傳活動,通過現場答疑、專題海報、實物展覽和接受媒體訪談等形式,展示公安機關打擊經濟犯罪、服務民生的堅定決心和顯著戰果,提升人民群衆防範經濟犯罪意識,推動社會各界共同參與打擊和防範經濟犯罪工作。
針對假幣、銀行卡、非法集資、傳銷、商貿、證券期貨等重點領域經濟犯罪活動,公安部經偵局聯合人民網將推出宣傳季特別節目《解析誘惑背後的陷阱》,通過情景短片和案例討論,揭示常見多發的經濟犯罪手法特點,講解防騙知識,幫助廣大人民群衆更加直觀地識別經濟犯罪活動,防範不法侵害。
據了解,近年來,針對經濟犯罪新形勢新特點,公安部部署開展了打擊非法集資犯罪專項行動、打擊涉稅犯罪“百城會戰”、“獵狐2019”緝捕在逃境外經濟犯罪嫌疑人等一系列專項打擊行動,成功偵破了“團貸網”“輕易貸”等一大批涉案金額高、涉及人員多的重大案件。僅2019年,全國公安機關就立案偵辦各類經濟犯罪案件15.9萬起,挽回經濟損失逾千億元,爲保障廣大人民群衆財産安全和維護正常經濟金融秩序做出了積極貢獻。
公安部經濟犯罪偵查局有關負責人表示,當前,我國經濟犯罪活動形勢嚴峻,案件數量規模、作案手法手段等方面呈現出一系列新特點。公安機關將積極適應經濟犯罪形勢的新變化,進一步轉變理念思路,積極創新機制手段,全力做好打擊防範經濟犯罪工作,切實維護廣大群衆合法權益,堅決維護良好市場經濟秩序,保障國家經濟金融安全。同時,希望廣大群衆進一步提高法律意識、風險防範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發現有關涉嫌經濟犯罪線索,要及時向公安機關舉報。
“獵狐2019”專項行動十大典型案例
熊某集資詐騙案
據安徽省合肥市公安局包河分局立案偵查,犯罪嫌疑人熊某利用其實際控制的某P2P平台發布以虛假債權等爲標的的理財産品,對外承諾到期還本並支付高息,引誘公衆投資,累計向全國多個省市投資人非法集資62.3億元人民幣,並將所吸收的資金用于“以新還舊”、放貸、炒股和個人揮霍等,給投資人造成巨大損失。案發前,熊某潛逃出境。2019年1月,法國警方依據紅色通報將熊某抓獲,公安部隨即向法方提出引渡請求。同年11月,法方批准引渡。11月19日,公安部“獵狐行動”工作組將熊某押解回國。熊某系中法引渡條約生效以來,我國從法國成功引渡的第4名經濟犯罪嫌疑人,也是安徽省成功引渡的首例境外在逃人員。
蔡某某非法吸收公衆存款案
據北京市公安局朝陽分局立案偵查,犯罪嫌疑人蔡某某在擔任某公司管理中心總裁期間,在未經金融監管部門批准、不具備吸收公衆存款資質情況下,以投資基金項目爲名,以年利率12%-30%爲誘餌,面向社會公衆非法吸收資金,涉及投資人3000余名,涉案金額20余億元人民幣。2018年8月,犯罪嫌疑人蔡某某潛逃境外。2019年6月,塞爾維亞警方依據紅色通報將蔡某某抓獲,公安部隨後向塞方提出引渡請求。2019年9月,塞方批准引渡蔡某某,公安部“獵狐行動”工作組隨即將其押解回國。該案系中國首次從塞爾維亞引渡犯罪嫌疑人。
PT公司傳銷案
據江蘇省鹽城市公安局立案偵查,犯罪嫌疑人陳某夥同他人,設立PT網絡交易平台及手機APP客戶端,通過網上及線下推薦等方式對外宣傳,以發行“PT”虛擬貨幣爲名,要求參加者繳納500美元至5萬美元不等的費用獲得平台會員資格,承諾高額返利,以發展會員數量、投入資金數量作爲計酬方式或者返利依據,進行網絡傳銷,涉及會員290余萬人,涉案金額400余億元人民幣。案發後,陳某等27名主要犯罪嫌疑人相繼逃往境外。2019年7月至8月,公安部“獵狐行動”辦公室組織江蘇警方赴瓦努阿圖、柬埔寨等國,協助配合當地警方開展緝捕將上述27名在逃人員悉數抓獲並押解回國。
汪某、許某集資詐騙案
據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濱江分局立案偵查,犯罪嫌疑人汪某夥同許某,以其實際控制的某公司名義,向1萬余名受害人非法集資人民幣100余億元。經查,上述部分資金被汪某用于購買房産、高檔轎車等。2018年7月,汪某、許某先後潛逃境外。2018年12月,公安部“獵狐行動”工作組從古巴將許某緝捕押解回國。2019年5月,汪某在墨西哥被當地執法部門抓獲並遣返回國。
施某某等人跨境制售假煙案
據上海市公安局靜安分局立案偵查,犯罪嫌疑人施某某等人在柬埔寨租用廠房,夥同某煙草印刷公司退休職工王某某,招募數十名工人印刷國內知名品牌香煙包材;同時,從境內買入散煙,在柬埔寨制假工廠包裝成品後,非法運入境內銷售,涉案金額逾億元。2019年1月,公安部組織上海公安機關赴柬埔寨開展工作,協助柬警方先後抓獲施某某、王某某等13名制假犯罪嫌疑人,搗毀生産、倉儲窩點2處,繳獲制假流水線3條,以及一大批制假設備和假冒國産品牌卷煙。與此同時,收網行動在國內同步開展,共抓獲犯罪嫌疑人34名,搗毀一批制假窩點,徹底摧毀了該跨國制、販、銷假煙網絡。同年1月30日,柬埔寨執法部門將施某某等13名犯罪嫌疑人及部分證物移交中國警方。
劉某合同詐騙案
據山東省濟南市公安局曆城分局立案偵查,犯罪嫌疑人劉某在境外成立公司,與受害單位簽訂合同,約定爲受害單位代轉鐵礦石運費45.1萬美元給某船務運輸公司,但劉某在收到受害單位的信用證付款後,未履行合同將信用證轉給指定公司,而是在境外銀行變現,造成受害單位經濟損失360萬元人民幣。案發後,劉某逃往澳大利亞。“獵狐行動”開展以來,公安部“獵狐行動”辦公室指導辦案單位強化偵辦工作,補充完善證據材料,並及時通報澳方執法部門,提請澳方開展遣返調查。經中澳執法部門不懈努力,2019年12月14日,澳方將劉某遣返回國。
趙某某非法吸收公衆存款案
據河南省洛陽市公安局洛龍分局立案偵查,犯罪嫌疑人趙某某夥同姬某某等5人,通過其控制的2家公司,在未經金融監管部門許可、不具備吸收存款業務資質的情況下,以投資韓國酒店爲名,以年收益18%高息和每月支付資産收益爲誘餌,並對外公開宣傳,共向400余人非法吸收資金1.17億元。案發後,趙某某、姬某某先後逃往韓國。2017年6月,公安部向韓國提出引渡趙某某、姬某某等6人的請求;2018年4月,韓方抓獲姬某某等5人並于同年5月將其引渡回中國,趙某某漏網潛逃。2018年11月,法國警方依據紅色通報將趙某某抓獲,公安部隨後向法方提出引渡請求。2019年5月,法方批准引渡;同年7月3日,公安部“獵狐行動”工作組將趙某某押解回國。至此,該案6名外逃犯罪嫌疑人全部到案。
梁某某職務侵占案、合同詐騙案
據廣東省深圳市公安局羅湖分局立案偵查,梁某某擔任深圳市某公司原董事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借城中村舊改項目之機,先後與14家房地産開發商分別洽談合作開發舊村改造項目,簽訂合作開發協議書、意向書,騙取各開發商誠意金、訂金、進度款、借款等,共計人民幣7.89億元。此外,指使公司財務人員將1100余萬元人民幣轉入其所控制的賬戶,非法占爲己有。2015年9月,梁某某潛逃到新加坡。“獵狐行動”開展以來,公安部“獵狐行動”辦公室指導廣東公安機關強化案件偵辦工作,完善相關證據材料,商請新加坡執法部門對梁某某開展調查。2019年4月,新方裁定將其遣返回中國,公安部“獵狐行動”工作組隨即將其押解回國。
魏某某職務侵占犯罪案
據天津市公安局東麗分局立案偵查,犯罪嫌疑人魏某某在擔任天津某公司經理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先後與6家單位簽訂藥品購銷協議,將價值400余萬元人民幣的藥品低價銷售,並將貨款據爲己有。2005年3月,魏某某逃往境外。“獵狐行動”開展以來,公安部“獵狐行動”辦公室指導天津公安機關加強線索排查,開展緝捕工作。2019年5月,伊拉克警方成功將魏某某抓獲,公安部隨後向伊方提出引渡請求。10月23日,伊法院批准引渡;12月11日,伊警方派員將魏某某押送回中國。該案是中國首次從伊拉克引渡犯罪嫌疑人。
金某某等人集資詐騙案
據遼甯省沈陽市公安局沈河分局立案偵查,犯罪嫌疑人金某某夥同他人以其開設的沈陽某商貿有限公司實體店面爲依托,以免費爲投資人理療誘使投資人進店,以免費旅遊、許諾高額返利等條件,誘使大批群衆在該公司投資,進行集資詐騙活動,涉案金額80余億元,涉及全國21個省市,投資人達10余萬人。案發後,金某某潛逃出境。公安部“獵狐行動”辦公室指導省、市兩級公安機關加強國內外線索排查。同時,積極商請相關國家對其進行查緝。在獲悉金某某藏匿于老撾後,公安部“獵狐行動”辦公室組織遼甯公安機關組成工作組赴老撾開展工作。2019年6月22日,工作組協助老撾警方將金某某抓獲,並于7月10日將其押解回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