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媒體稱,中國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12月25日發布《市場准入負面清單(2018年版)》。這標志中國全面實施市場准入負面清單制度,負面清單以外的行業、領域、業務等,各類市場主體皆可依法平等進入。
據新加坡《聯合早報》網站12月25日援引中國媒體報道,清單主體包括“禁止准入類”和“許可准入類”兩大類,共151個事項、581條具體管理措施,與此前的試點版負面清單相比,事項減少了177項,具體管理措施減少了288條。
其中,禁止准入類事項四項。分別是法律法規明確設立的與市場准入相關的禁止性規定,《産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中禁止投資和禁止新建的項目,以及“禁止違規開展金融相關經營活動”“禁止違規開展互聯網相關經營活動”。對于禁止類事項,市場主體不得進入,行政機關不予審批。
許可准入類事項共147項,涉及國民經濟行業20個分類中的18個行業128個事項,《政府核准的投資項目目錄》事項10項,《互聯網市場准入禁止許可目錄》事項6項,信用懲戒等其他事項三項。對于許可准入類事項,由市場主體提出申請,行政機關依法依規作出是否予以准入的決定,或由市場主體依照政府規定的准入條件和准入方式合規進入。
另據台灣聯合新聞網12月25日報道,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25日發布《市場准入負面清單(2018年版)》,包括“禁止准入類”和“許可准入類”兩大類,共151個事項、581條具體管理措施。台媒稱,這標志大陸全面實施市場准入負面清單制度,負面清單以外的行業、領域、業務等,各類市場主體皆可依法平等進入。
報道援引大陸媒體消息稱,值得注意的是,與試點版相比,2018年版首先增加清單說明,其次優化清單結構,例如主清單不再逐條列出法律法規明令禁止的事項,具體相關法律措施以清單附件形式列出,便于市場主體參考;將對《産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有修訂調整的7條措施作爲附件列出,其他措施不再逐條列出等。最後,新版本也進一步規範和縮減清單事項。
新版本還強調負面清單外不得對民企設置不合理或歧視性准入條件。發改委體改司司長徐善長稱,下一步,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將會同各地區各有關部門,進一步清理清單之外針對市場准入環節的審批事項。在市場准入負面清單之外,不得對民營企業設置不合理或歧視性的准入條件,不得采取額外的准入管制措施。
對于清單內的管理措施,要進一步明確審批條件和流程,對所有市場主體公平公正、一視同仁,減少自由裁量權,在市場准入、審批許可、投資經營等方面,打破各種形式的不合理限制和隱性壁壘,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營商環境。
2016年3月制定《市場准入負面清單草案(試點版)》,在天津、上海、福建、廣東四省市先行試點。2017年,試點範圍擴大到15個省市。在認真總結試點經驗基礎上,形成了2018年版負面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