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政府就主權投資基金“一個馬來西亞發展公司”洗錢和貪腐案對美國高盛集團提起刑事訴訟,同時向這一集團索賠75億美元。
馬來西亞本月17日就一馬公司洗錢和貪腐案指控高盛,尋求高盛賠償並要求判處兩名高盛前銀行家、兩名一馬公司前工作人員監禁。
英國《金融時報》21日援引馬來西亞財政部長林冠英的話報道,馬方要求高盛賠償總額75億美元,分別是65億美元的債券發行款項和10億美元債券發行費用。按馬來西亞總檢察長湯米·托馬斯說法,高盛承接一馬公司3項債券發行業務,幫助一馬公司籌集65億美元,其間27億美元資金遭侵吞。高盛收取了遠高于市場水平的6億美元債券發行費用。馬方指認,一馬公司債券發行得到高盛保薦,但提交的發行文件存在虛假、誤導性陳述和重大遺漏。
路透社援引高盛發言人的話報道,高盛將“有力辯駁”馬方指控。這名發言人說:“一馬公司債券發行旨在籌集能令馬來西亞受益的資金,但很大一部分資金遭盜用,馬來西亞政府官員及其同夥從中漁利。”
美國彭博新聞社援引消息人士的話報道,馬來西亞鄰國新加坡擴大了關聯一馬公司案件資金流動的刑事調查範圍,涉及高盛。按消息人士的說法,新加坡方面將著力查明高盛收取的6億美元債券發行傭金是否流向高盛在新加坡的子公司。
一馬公司是馬來西亞前總理納吉布·拉紮克2009年就任後設立的國家投資基金,以國有資金從事投資。按照美國政府司法部的說法,2009年至2014年,一馬公司多達45億美元遭侵吞,其中7億美元彙入納吉布個人銀行賬戶。 新華社 陳立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