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快報訊(記者 鄧雯婷)免費鑒寶、送拍品去香港或新加坡拍賣……這樣的藏品拍賣公司是不是很貼心?然而,這只是一群騙子自導自演的戲。近日,經南京市玄武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以拍賣收藏品之名設局騙老人的張某因犯詐騙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2年,並處罰金50萬元,兩名同案人員被法院判處1年半至6年不等有期徒刑。
現代快報記者了解到,2017年3月至2018年6月,張某在南京市玄武區設立某會展服務有限公司,先後招募店長、經理、主管、業務員等人,給多名老年人撥打電話,邀請他們將收藏的錢幣、銀元等物品帶至公司。爲了吸引被害人“入坑”,他們安排員工互相充當所謂的“資深鑒定師”鑒寶,先對客戶藏品予以誇贊,然後以遠高于市場價的金額對被害人藏品進行估價。
實際上,某會展服務有限公司經營範圍不含拍賣,爲了獲取老人們信任,張某付費挂靠其他拍賣公司,對外以其他拍賣公司的名義開展業務,並以其他拍賣公司的名義與老人們簽訂《委托拍賣合同》,讓老人們誤以爲是有書面保障的合法交易,從而順利騙取王某、邵某等60余名被害人“運作費”“宣傳費”共計239萬余元。
據統計,到公安機關報案的60余名被害人中,年齡最大的89歲,年齡最小的52歲。張某等人充分利用被害人希望藏品賣出高價而不惜投入手續費的心理,讓被害人入套。張某通過中介,租賃拍賣師在香港的豪華酒店內舉行“拍賣”,並將“拍賣”過程全程錄像。他事先設定好保留價,組織群演在拍賣場低價舉牌,然後以未達保留價爲由進行流拍。事後將拍賣視頻交給各被害人觀看,讓被害人信以爲真。實際上,張某的公司從成立後至案發,一件藏品都沒有拍賣成功,全部流拍了。
玄武區人民檢察院認爲,張某以非法占有爲目的,夥同他人騙取老年人錢財,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爲已構成詐騙罪,依法應予刑罰懲處。玄武區人民法院一審以詐騙罪判處張某有期徒刑12年,並處罰金50萬元,並責令張某退賠各被害人經濟損失。
承辦檢察官表示,此類“以拍賣之名行詐騙之實”的案件主要以老年人爲侵害對象。這些老年人有收藏愛好,但不具備鑒識收藏品價值的專業知識,也不了解拍賣行業的相關規則。老人希望能高價變現自己的藏品,犯罪分子則觊觎老人兜裏的錢。犯罪分子往往先誇大獲利前景,獲得錢款後往往以“流拍”或者“拍賣屬于風險投資”等爲借口規避責任。隨著科技的發展,詐騙手段不斷升級,針對老年人的詐騙違法犯罪時有發生,給老年人造成經濟損失、精神痛苦,影響老年人身心健康和家庭和睦。老年人及收藏品愛好者,要提高對詐騙犯罪的防範意識,對陌生來電應提高警惕,通過正規拍賣機構進行拍賣,面對突來橫財要保持冷靜,不貪圖蠅頭小利。如果動用大額現金多和家裏人商量。同時希望年輕人常給家裏老人講講防騙知識,幫助老年人有效識騙防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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