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中文網訊】3月18日時,新加坡法院對一對虐待緬甸家政工人的新加坡夫婦進行了終審判決,判處41歲的丈夫兩年監禁,43歲的妻子3年零11個月監禁並處罰金4000新幣(如不繳納罰款,將再增加2個星期的監禁)。
該新加坡夫婦的行爲令人發指
被虐待的緬籍家政工人名爲瑪沫沫丹,2012年在該新加坡夫婦家中工作時,遭到了非人般的虐待。瑪沫沫丹每天只能在客廳睡覺,沒有毯子和枕頭,並只被允許睡6個小時以下時間。吃飯也只給吃白米飯,沒有任何菜肴,有時只會給一些白糖,有時甚至逼迫她吃嘔吐物,並且夫妻2人還使用藤條毆打她。
女主人只允許瑪沫沫丹一天使用3次衛生間,如果超出3次,就會有懲罰,還安裝監控並讓另外一名印尼籍家政工人監視瑪沫沫丹。對此,法官表示這些侵犯了人權,也侵犯了衛生健康及社會福利權等,只因這點就被判處6個月的監禁。
夫妻2人被起訴後,由于犯罪證據確鑿,法院判定2人監禁及罰款。做出終審判決的法院法官稱,這對夫妻中的妻子,有計劃並存有害人心理地進行虐待,證據確鑿,因此她應該接受懲罰。2人被判決後表示,爲安排孩子們的生活,申請暫緩兩周執行,法官批准了2人的申請。
據悉,瑪沫沫丹已是被該夫妻虐待的第2名家政工人,此前2人因虐待印尼籍家政工人,丈夫就被判處過43個月監禁,妻子被判處過2個月監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