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勤中國29日在博鳌亞洲論壇2019年年會上發布《中國六大商業銀行公司治理實踐研究報告(2019)》,報告總結了中國六大商業銀行(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交通銀行和郵儲銀行,下稱“六大行”)在公司治理領域取得的成就,並提出完善公司治理的初步建議。報告認爲,董事會是公司治理中的關鍵組織,建設與六大行規模與重要性相匹配的成熟董事會應當是下一階段公司治理的重點。
世界銀行集團國際金融公司(IFC)東亞及太平洋地區的公司治理負責人韋路傑表示,公司治理情況在商業回報分析上價值很大。“經研究發現,我們投資的公司裏,表現最好的四家公司,其公司治理的質量更高、信貸風險更小,能帶來更好的商業回報。公司治理情況較好的前四分之一和較差的後四分之一相比,ROE(淨資産收益率)相差三倍。”
董事會是公司治理中的關鍵組織。報告顯示,國際大型銀行的獨立董事在董事會的比例約爲89.3%,而中國六大商業銀行獨立董事的平均占比僅爲35.9%,目前獨立董事的設置仍以合規爲主要目的,六大行實施的董事評價一般僅限于董事個人,較少涉及對董事會整體的有效性評價。
德勤中國副主席吳衛軍指出,建設與六大行規模與重要性相匹配的成熟董事會應當是下一階段公司治理的重點。
具體而言,在董事會構成上,可以考慮提升董事會中有經營管理經驗的董事占比,從目前的43.8%提升到至少60%,並探索民營企業家進入六大行董事會的可能;提高董事來源的多元化,制訂董事的繼任計劃;借鑒國際上比較成熟的第三方評價方式,引入獨立咨詢機構對董事和董事會定期進行整體有效性評價等做法。
“建議國內借鑒英國、新加坡等發達市場經驗,在六大行試點設立‘首席獨立董事’制度,從而起到平衡治理作用,提升決策專業化程度。”吳衛軍說。
報告建議擴大市場化選聘的職位,優化六大行執行董事與高管人員的薪酬結構,試點與長期業績挂鈎的激勵工具,促進高管人員在風險承擔和業績之間的平衡追求。
目前,對六大行承擔國有股東責任的除了中央彙金公司,還有財政部和中國郵政集團公司。在六大行改革和上市過程中,國有股東都發揮了積極作用。報告認爲下一步的改革重點是從做好“股東”到做“好股東”。
報告建議,進一步明確六大行作爲市場經濟主體的定位,避免用行政命令代替治理流程;發揮國有股東優勢,協調銀行的社會目標和經濟目標,爲銀行履行社會責任提供更多支持;關注銀行的長期發展,平衡股東分紅與銀行留存資金用于長期發展兩個任務之間的關系。(記者陳碧琪、陳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