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垃圾是社會發展的産物,也同時困擾著社會的健康發展。在中國這個發展迅猛的發展中國家,建築垃圾的産生數量很龐大。雖然我們已經開始在尋找解決建築垃圾的辦法,也有了不錯的進展,但我們需要更加深入地推廣建築垃圾資源化,使其利用更高效。
在建築垃圾的處理和再利用方面,歐洲的德國、亞洲的日本和新加坡走在前列。在德國,人們對垃圾的認識是:一旦善加利用,垃圾也是資源;在日本,對建設副産物的分類多達20多種,按照類別科學處理;新加坡則注重制定綠色建築的標准,從源頭上減少建築垃圾的産生。
德國垃圾山的變遷折射出垃圾處理上的思維轉變
漢堡易北河畔有一座人工山,綠樹掩映之中,白色的風電葉片緩緩轉動。誰能想到,數十年前,這裏是二戰轟炸建築瓦礫的堆場,此後又被用于堆積工業廢料和城市垃圾。
從上世紀80年代起,政府用塑料防水膜覆蓋垃圾山,鋪上最厚3米的土層,種上植被。垃圾産生的沼氣則收集起來轉化爲附近一家煉銅廠的部分用電來源。2011年,垃圾山上安裝了8000平方米的光伏發電系統,功率更高的風力發電機取代了老電機。兩者産生的電力可滿足4000戶家庭的全年需求。垃圾産生的廢液攜帶的熱量也被收集起來,爲辦公室供暖。此外,山頂建成了一條長1000米的長廊,成爲人們觀賞漢堡全景的最新去處。垃圾山成爲漢堡的能源之丘,是市民的景觀公園。
漢堡垃圾山的今昔反映了德國人對垃圾處理的思維轉變。德國各主要城市在二戰中遭受了盟軍的大規模轟炸,比如柏林和德累斯頓的建築損壞率在80%以上。重建需要大量建築材料,但德國百廢待興,無力生産。在這樣的情況下,除了少數無法處理的建築瓦礫被堆放,大多數建築垃圾被回收再利用。重建的經曆培養起德國人對垃圾的再認識,即一旦善加利用,垃圾也是資源。
根據德國法律,建築垃圾生産鏈條中的每一個責任者,都需要爲減少垃圾和回收再利用出力。建築材料制造商必須將産品設計得更加環保和有利于回收。比如生産不同長度的板材,避免將來重新切割。建築承包商(包括工程師、建築設計師)必須把垃圾回收納入建築計劃。比如多采用可回收建築材料等。房屋拆遷工程商的責任最爲關鍵。法律要求他們的拆除行爲必須有利于建築垃圾回收。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下,拆遷商經常以很低甚至零價格從業主那裏得到合同。然後他們通過分解、回收和銷售建築垃圾獲利。這種政策安排迫使建築承包商和拆遷商最大程度防止建築材料受汙染,因爲這不僅會導致他們收益減少,而且將來還需要爲垃圾填埋或焚燒支付費用。
目前,德國是建築垃圾回收做得最好的國家之一,回收利用率達到87%。
日本處理不同種類建設副産物的法律也不相同
日本對建設副産物的細分多達20多種,處理不同種類副産物適用的法律也不同。比如雜草等按一般垃圾處理,木材、建築汙泥等按建築垃圾處理,金屬等按産業垃圾處理,石棉、熒光燈變壓器等有毒有害物質按特別管理産業垃圾處理,建築渣土則不歸入垃圾。
減少施工現場垃圾産生和盡可能再利用是日本處理建築垃圾的主要原則。根據《建設副産物適正處理推進綱要》,建設項目的發包人和施工方有義務在建設過程中減少建設副産物的産生,建材供應商和建築設計者有義務生産和采用能再生利用的建材。對能再使用的建設副産物應盡量再使用;對不能再使用的建設副産物應盡量再生利用;對不能再生利用的副産物則盡量通過燃燒實現熱回收。
日本對建築垃圾的生産、分類、處理有嚴格的流程管理。施工隊要向建築公司總部提交對工程可能産生的垃圾估算、分類再利用和最終處理的詳細計劃,並將結果報告保存5年。如果一家企業上一年産生的産業垃圾超過1000噸,則必須在當年6月30日前向當地都道府縣知事提交垃圾減量的計劃。
國土交通省的調查顯示,截至2012年底,日本建築垃圾的再資源化達96%,其中混凝土再資源化率高達99.3%。
新加坡土地空間有限迫使政府必須提高回收利用率
新加坡國家環境局數據顯示,2014年全年該國産生的建築垃圾總量爲126.97萬噸,其中得到回收利用的126萬噸,回收率達到99%。
對于建築垃圾回收工廠,新加坡環境局還通過出租土地的方式予以支持,這些工廠回收的建築垃圾占據新加坡全部建築垃圾回收份額的80%至90%。爲了最大程度地回收建築垃圾,新加坡政府也出台了建築拆除行爲准則,這是一整套的程序指南,幫助建築拆除承包商更好地規劃拆除程序。
新加坡注重從源頭上減少垃圾産生,與之相關的政府措施包括綠色與優雅建築商計劃和綠色建築標志計劃等。前者是2009年推出的一項認證計劃,從員工管理、塵土和噪音控制以及公共安全等多個方面對建築從業者進行評分。後者始于2005年,該認證專門針對熱帶地區的建築,以評估建築物對環境的負面影響及獎勵其可持續發展性能爲目的,考核的指標包括節能、節水、環保、室內環境質量和其他綠色特征與創新5個方面。
對建築垃圾資源化的市場前景,建築垃圾資源化是利國利民的大計,需要我們提高警惕,攜手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