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廣州日報全媒體記者方晴、何瑞琪、缪璟
昨日,廣東省政府網站發布《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中新廣州知識城總體發展規劃(2020—2035年)的通知》(以下簡稱爲《規劃》),爲知識城未來15年的發展描繪了藍圖。
《規劃》提出,圍繞建設具有全球影響力的國家知識中心,著力打造知識創造新高地、國際人才自由港、灣區創新策源地、開放合作示範區,成爲粵港澳大灣區高質量發展重要引擎。此外,《規劃》就提高知識城科技創新能力、打造全球知識産權高地、構建知識密集型産業體系、打造高水平對外開放新平台、建設綠色智慧城市、構建國際化知識社區等方面提出具體舉措。
分兩步走發展具有全球影響力的國家知識中心
《規劃》提出,對標國際標准,聚焦模式創新,突出價值創造,把知識城打造成爲具有全球影響力的國家知識中心,成爲中新合作的新典範、高質量發展的新樣板、全方位開放的新平台、知識型創新的新標杆。
到2022年,國家知識中心建設初見成效,交通網絡便捷高效,智能化基礎設施系統完備,優質公共服務體系基本形成,知識密集型産業比較發達,國際創新領軍人才比較富集,知識産權保護和運用達到國際先進水平,營商環境全國領先。每萬人口發明專利擁有量超過100件,研究與開發(R&D)經費占地區生産總值比例超過4.5%,數字經濟占比達到40%以上,知識城在全球的知名度和競爭力明顯提升。
到2035年,知識城建設取得全面成效,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實現現代化,領軍人才高度聚集,知識密集型經濟高度發達,高質量創新活動高度活躍,相關領域自主研發能力處于國際領先水平,知識科技管理與知識産權保護成爲全球典範。營商環境位居國際前列,宜居宜業新城全面建成,知識城全面建成具有全球影響力的國家知識中心。
未來15年空間布局:“一核一軸四組團”
《規劃》提出,將在知識城打造“一核一軸四組團”的總體空間布局,發揮示範引領和輻射帶動作用,協同周邊區域實現高質量發展。
“一核”是指知識創造與科技創新核,位于知識城中部,重點發展總部經濟、科教服務、知識産權、新一代信息技術服務、文化創意、科技和金融服務、商貿新零售、電子商務等知識交易市場體系和現代服務業體系。
“一軸”是指知識輻射傳播軸,沿開放大道構建功能高度複合的創新發展軸線,依托軌道站點和重要功能節點,鏈接“一核四組團”,形成不同特色的創新型産業區域。
“四組團”是指新一代信息技術産業組團、高端裝備制造與新能源汽車産業組團、生命科學與生物醫藥産業組團、新材料新能源及集成電路産業組團。
融入全球創新體系 人才制度與國際接軌
《規劃》提出,要主動融入全球創新體系,充分發揮知識城科技和産業優勢,打造粵港澳大灣區創新創業共同體。同時建設對外科技合作和技術轉移園區,與全球知名創新園區聯合設立創新服務聯盟,合作建設面向“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的科技創新基地。
《規劃》還提出一系列針對全球頂尖人才、高端研發機構的引進計劃,並強調要創新人才管理機制。積極探索人才自由流動等先行先試政策,將知識城打造爲國際人才自由港。健全吸引國際人才體制機制,強化人才政策統籌協調、人才信息資源共享,設立海外人才工作站,實現精准引才高效引智。
探索建立與國際接軌的全球人才招聘制度和吸引外國高技術人才的管理制度,建立住房、子女入學、就醫社保服務通道。尊重個人興趣,倡導學術自由,賦予創新領軍人才更大的人財物支配權和技術路線決定權。暢通科研人員在高校院所與企業間的雙向流動渠道,破除限制人才自由流動的體制機制障礙。改革完善人才培養、使用、評價機制,善聚善用各類人才。
開展知識産權證券化試點 企業可約定由境外機構仲裁
《規劃》提出,要深入實施知識産權戰略,深化知識産權領域改革,破除制約知識産權支撐創新驅動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打造“立足廣東、輻射華南、示範全國”的知識産權引領型創新驅動發展之城。
在推動知識産權創造與運用方面,《規劃》強調要提升知識産權創造能力、加速知識産權市場化運營、培育知識産權金融服務市場,在知識城探索開展知識産權證券化試點,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探索發行知識産權證券化産品。
在強化知識産權保護方面,知識産權糾紛多元化解決機制將更完善。
一方面,發揮廣州知識産權仲裁院作用,支持爭取在知識城內注冊的企業相互之間約定在內地特定地點、按照特定仲裁規則、由特定人員對有關爭議進行仲裁的,可以認定該仲裁協議有效,裁決文書經相關仲裁機構對接確認後發生法律效力。
另一方面,支持知識城內企業可約定由境外(包括香港特區)仲裁機構對境內糾紛進行仲裁,積極引進國際先進國家及香港特區的仲裁機構、組織,提供更全面的國際化知識産權仲裁服務,令相關的仲裁裁決可在內地及香港獲得執行。
支持知識城內企業在新加坡直接上市
未來知識城將彙聚哪些産業?《規劃》明確,將重點推進生物醫藥與大健康、新一代信息技術、新材料新能源等産業發展,著力布局科教服務與數字創意、智能制造産業,構建知識密集型産業體系,打造新興産業策源地。
爲優化金融支持服務體系,《規劃》提出,規劃建設知識城金融雲谷,設立亞洲金融創新研究院,以新一代信息技術爲核心,打造雲計算、大數據、人工智能、區塊鏈等金融科技服務業態集群,在依法合規的前提下推進科技與金融良性互動,成爲國際化金融創新資源聚集地。
同時,探索進一步放寬金融外資准入限制,支持符合條件的外資(包括香港)金融機構在知識城內設立銀行、證券、保險、金融租賃、財務公司、汽車金融、消費金融公司等外資金融機構。研究探索在知識城內設立中新(中國-新加坡)保險公司,增強保險機構服務實體經濟和創新發展的能力。按照“成熟一家、設立一家”原則,支持符合條件的民營企業在依法合規的前提下發起設立民營銀行。支持知識城內企業在新加坡證券交易所直接上市。
探討創建大灣區國家大數據綜合試驗區
《規劃》明確,把知識城打造爲粵港澳大灣區高質量發展重要引擎。
探討創建粵港澳大灣區國家大數據綜合試驗區,運用量子計算、5G、區塊鏈、物聯網等新興及前沿技術,建設具備更加高效穩定的海量數據存儲、備份、運行及處理能力的國家級超大型IDC數據中心,研究建立粵港澳三地數據流動融合長效機制,高水平打造大數據流通與交易綜合服務平台。
構建粵港澳大灣區科技成果孵化和轉化平台,創建粵港澳大灣區青年創新創業基地。構築粵港澳大灣區知識産權創新樞紐,建立粵港澳大灣區知識産權信息公共服務平台,作爲全國知識産權信息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的重要節點,形成知識産權信息交換共享機制。
深化與港澳在教育、醫療、生物醫藥等各領域合作,大力支持港澳高校在知識城設立分校和附屬機構,完善職業教育資源共享機制。推動港澳教育、規劃、法律等領域的專業人才在知識城便利執業,允許産學研複合型人才多崗位兼職,推動人才互通共享。
在知識城建設項目中試行香港工程建設管理模式,引入香港建設專業機構及人才提供服務,形成穗港合作建設範例。
下放有關國家和省級審批權限和管理權限
《規劃》在保障措施中提出,圍繞發展需求,將加大對知識城的政策支持力度。
支持知識城複制推廣自由貿易試驗區改革試點經驗,進一步下放有關國家和省級審批權限和管理權限,支持知識城在知識創造、科技創新、引才用才、知識産權、國際合作、金融服務、産業發展等方面出台專項改革舉措和政策措施,重點在要素配置市場化、産權保護、科技管理體制改革等方面進行突破性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