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內家族信托規模和數量快速增長的同時,境外家族信托也常被部分高淨值人士作爲家族傳承和資産配置的工具。境外家族信托是否比境內(指中國大陸,下同)家族信托更有優勢?爲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境內外家族信托,從而正確選擇、設立適合自己的家族信托,本文將對境內外家族信托的區別以及各自的優勢進行簡要的介紹。
境內外信托的區別
境外信托,也稱離岸信托或國外信托,一般指在財産授予人的注冊成立地點以外的司法權區設立的,信托關系人及信托行爲在境外離岸地的信托。如一位中國或英國委托人在開曼群島設立的家族信托就屬于境外信托,這個開曼群島家族信托一般適用當地的法律並由當地法院管轄。目前常見的境外信托離岸地有英屬維爾京群島( BVI )、開曼群島、澤西島、新加坡等。
境內信托,也稱在岸信托或國內信托,是指設立在國內,信托關系人及信托行爲在國內進行的信托。如一位中國委托人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家族信托,又或者是一位英國委托人在英國境內設立的家族信托,都可以稱爲境內信托。
無論是境內信托還是境外信托,在信托功能方面都具有共性,可以實現資産的隔離、財富的傳承以及資産的管理。那麽這二者之間的差別是什麽呢?我們認爲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境外信托 |
境內信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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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依據不同 |
境外信托主要依據英美法系,以判例法爲主要形式 |
法理依據是2001年頒布的《信托法》,屬于大陸法系,以成文法爲主要形式 |
受托人主體不同 |
受托人主體較爲寬泛,可以是金融機構,也可以是非金融機構,甚至單個律師也可以做受托人 |
僅限于金融機構,一般爲信托公司 |
受托人職責分工不同 |
受托人通常只進行信托架構搭建和信托事務管理。信托財産的投資運作一般由委托人自行決策或聘請專業的投資顧問管理 |
受托人在承擔信托事務管理責任的同時,一般也負責信托財産的投資管理 |
信托財産類型不同 |
可裝入財産類型非常豐富,理論上法律允許範圍內的財産都能裝入,如房産、股權、遊艇、珠寶和私人飛機等 |
以現金和金融資産爲主,股權和房産雖能裝入,但交易成本較高 |
境外家族信托一定比境內家族信托好嗎?
家族信托起源于羅馬,制度形成于英國,並在美國實現了騰飛。相比于境內家族信托,經過上百年發展的境外家族信托在某些方面優勢明顯。
首先,境外家族信托相關法律制度更爲健全。大部分國家都有完整的信托財産登記制度,股權、房産、珠寶、藝術品等非現金資産裝入家族信托成本較低。且境外關于家族信托的判例較多,因此在設立和運作家族信托時可借鑒的案例較多,信托的有效性更強。
其次,境外家族信托的保密性較強。大部分離岸司法轄區內信托不需要注冊,外界很難知道它的存在,有些境外家族信托對受益人也沒有完全披露,對信托財産和信托受益人都有更強的保密性。
最後,境外家族信托在稅務籌劃方面更爲靈活。高淨值客戶在選擇離岸地設立境外家族信托時,可以充分利用各地不同的稅收制度,通過稅務規劃,實現少交、免交稅費或者稅務遞延。
既然境外家族信托擁有諸多優勢,那是不是意味著境外家族信托就一定比境內家族信托好呢?其實並非如此,境內家族信托在設立便利性、委托人權利保留、財産安全性、維權能力等方面相比境外家族信托更有優勢。
第一,如果委托人要設立境外家族信托,但資産又在國內的話,在當前每人每年5萬美元換彙額度的情況下,資産出境的難度較大,渠道有限,成本高昂。而設立境內家族信托,資産合法合規裝入信托非常便捷。
第二,境外家族信托一般爲全權委托的不可撤銷信托,委托人保留的權利較少,未取得受益人同意的情況下,委托人不能修改和撤銷信托,境內高淨值客戶往往難以適應這種角色的轉變。而國內的《信托法》給委托人賦予了更多的權利,實踐過程中,國內的家族信托在信托財産的管理及分配方面也給予了委托人較多的參與權。
第三,當前國際地緣沖突日益加劇,境外資産被沒收、被欺詐、被凍結的風險也日益加大,如今年以來的俄烏沖突導致部分俄裔富豪的海外資産被西方國家凍結甚至沒收。而境內家族信托只要是合法資産則受到我國法律法規的保護,相比之下更爲安全。
第四,如境外家族信托未來發生糾紛,委托人由于不熟悉境外的法律法規,很可能陷入國內司法管轄鞭長莫及的困境,委托人及受益人的權利難以得到維護。而境內家族信托這方面的顧慮就會少很多。
高淨值客戶如何選擇合適的地方設立家族信托?
綜上所述,境外家族信托和境內家族信托各自有自己的優勢和短板,境外家族信托可裝入資産類型、保密性、稅務籌劃等方面相對更有優勢。但境內家族信托在設立便利性、委托人權利保留、維權的難易程度及財産安全方面又優于境外家族信托。
因此,對于究竟是設立境外家族信托還是境內家族信托,我們的建議是高淨值客戶可以根據自己資産所在地來選擇,如果資産在國內那麽就設立境內家族信托,如果資産在國外則設立境外家族信托。並且,無論是設立境外家族信托還是境內家族信托都是宜早不宜遲,當下就是最好的時機。
雪松國際信托家族辦公室主要成員紮根于家族信托領域多年,具有豐富的産品設計與管理經驗,曾管理過境內第一單家族信托,累計管理家族信托及保險金信托規模超100億,團隊成員擅長境內外家族信托(含股權、房産類家族信托)架構搭建、保險金信托架構搭建及慈善信托方案設計、大類資産配置。
本文源自雪松國際信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