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訊,麥達斯控股-S(01021)發布公告,就公司執行董事及債權人徐衛東于2019年4月26日向新加坡共和國高等法院呈交清盤申請,高等法院根據新加坡公司法第五十章及公司(清盤)規則的有關條文,于2019年6月24日頒布判決正式將公司清盤。更于同日委任FTI Consulting(Singapore)Pte Ltd的Mr Yit Chee Wah和Mr Joshua James Taylor爲公司的清盤人。
陳麗玲已辭任公司的公司秘書;陳麗玲在辭任公司秘書後,她也停任公司授權代表,並于2019年6月1日起生效。公司委任Mr Joshua James Taylor和周偉成爲公司授權代表,並于2019年6月24日起生效。
根據聯交所于2019年6月24的公布,公司需于6個月內向聯交所提交一份有效的複牌建議書。若公司未能在此其間提交有效的複牌建議書,聯交所即擬于該通告日起計6個月限期屆滿時可取消公司的上市地位。
公司股份繼續停牌。
來源: 智通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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