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最新的改進措施,新加坡海事及港口管理局(MPA)對其海員換班政策進行了調整。隨著新加坡短期遊客入境的收緊,MPA在以下特殊情況下繼續爲海員換班提供便利:
a.海員在船上服役時間已達到他/她的最長期限(船旗國不允許再延長雇傭合同)。
b.基于同情理由(如有家人去世)
c.船員的健康狀況已經不適合繼續在船上工作
MPA感謝與一些航運公司的合作,實施了多起海員換班。我們也制定了相應的程序以允許我們爲需要緊急醫務救助的海員提供照顧。
MPA還將與新加坡航運協會 (SSA)、新加坡高級海員工會(Singapore Maritime Officers’Union,SMOU)、新加坡海員組織(SOS)和業界以及其他政府機構密切合作,以加強現有程序。
除上述的特殊情況外,在允許新加坡貨船進行海員換班時,還將考慮以下情況:
a.雇傭合同期滿的海員
b.不會影響船舶安全配員的安全申請
c.因買賣船舶後的海員換班。
d.非本船船員,如機務、海務等。
對海員換班的要求作如下修改。
下船船員:
a.確保下船船員在離開船舶最後14天內沒有上過岸,並在這期間身體狀況良好。
b.由新加坡醫生出具的適合旅行的醫療證明。
c.雇傭合同超期證明或不適合工作的醫療報告。
d.支持需要進行海員換班的相關文件(如船舶買賣協議)。
上船船員:
a. 確認船員在離境前已被隔離至少14天,並在這期間身體狀況良好。
b.離境飛行前48小時內在本國進行的COVID-19檢測(核酸檢測結果)呈陰性。
c.在出發航班前不超過24小時由本國醫生出具適合旅行的醫療證明。
轉移安排:
a. 換班操作只允許海員在到達新加坡地點和換班船舶之間的轉移。
b. 下船船員離開新加坡和/或上船船員登船之前,船舶不能離開新加坡。
船東/船舶管理公司/船舶代理應至少在計劃海員換班前14天,通過發送電子郵件申請在新加坡海員換班。
此外,MPA還與SSA、SMOU、SOS、業界和政府機構共同探討與海員換班有關的其他舉措。這些措施包括制定一份關于在新加坡進行海員換班程序的指南,以及爲海員換班而租用專用航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