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能保險(簡稱萬能險),萬能保險是指包含保險保障功能並至少在一個投資賬戶擁有一定資産價值的人身保險産品。萬能保險除了同傳統壽險一樣給予保護生命保障外,還可以讓客戶直接參與由保險公司爲投保人建立的投資帳戶內資金的投資活動,將保單的價值與保險公司獨立運作的投保人投資帳戶資金的業績聯系起來。大部分保費用來購買由保險公司設立的投資賬戶單位,由投資專家負責賬戶內資金的調動和投資決策,將保護的資金投入到各種投資工具上。對投資賬戶中的資産價值進行核算,並確保投保人在享有帳戶余額的本金和一定利息保障前提下,借助專家理財進行投資運作的一種理財方式。
萬能保險具有較低的保證利率,這點與分紅保險大致相同;保險合同規定交納保費及變更保險金額均比較靈活,有較大的彈性,可充分滿足客戶不同時期的保障需求;既有保證的最低利率,又享有高利率帶來高回報的可能性,從而對客戶産生較大的吸引力。提供了一個人一生僅用一張壽險保單解決保障問題的可能性。彈性的保費繳納和可調整的保障,使它十分適合進行人生終身保障的規劃。
萬能保險的概念最早由國外傳入,指的是可以任意支付保險費以及任意調整死亡保險金給付金額的人壽保險。也就是說,除了支付某一個最低金額的第一期保險費以後,投保人可以在任何時間支付任何金額的保險費,並且任意提高或降低死亡給付金額,只要保單積存的現金價值足夠支付以後各期的成本和費用就可以了。而且,萬能保險現金價值的計算有一個最低的保證利率,保證了最低的收益率。
萬能壽險之“萬能”,在于在投保以後可根據人生不同階段的保障需求和財力狀況,調整保額、保費及繳費期,確定保障與投資的最佳比例,讓有限的資金發揮最大的作用。萬能險是風險與保障並存,介于分紅險與投連險間的一種投資型壽險。所繳保費分成兩部分,一部分用于保險保障,另一部分用于投資賬戶。保障和投資額度的設置主動權在投保人,可根據不同需求進行調節;賬戶資金由保險公司代爲投資理財,投資利益上不封頂、下設最低保障利率。
1979年,世界上第一款萬能壽險在美國應運而生。由于繳費靈活與保障可調等特點,萬能險一經推出就受到了市場的青睐。根據LIMRA(美國壽險協會)統計顯示:美國市場1985年萬能險占比爲38%,此後一直保持在25%左右;在2003年第一季度,萬能險市場占比又提升至32%。從80年代中期開始,萬能壽險在歐洲各國也顯示了強大的市場生命力。在很短的時間內,就搶占了英國、荷蘭等國的保險市場。在萬能壽險登陸亞洲市場以後,也迅速風靡日本、新加坡、香港等地,成爲市場銷售的主力險種之一。萬能壽險在中國已經經過了若幹年的發展,保險監管部門爲此出台的各項有關萬能險的法律法規顯示出政府對萬能險的監管正更加規範。可以說萬能壽險在中國保險市場的發展正面臨著曆史最好的機遇。
保險的基本原理是大數法則,也稱爲風險大量原則、大數定律、平均法則,是人們在長期的實踐中發現,在隨機現象的大量重複中往往出現幾乎必然的規律。
舉個例子,全國每天開車人數約3000萬,每天發生車禍數約5萬起,交通事故發生率約0.17%。那麽對于每個司機來說,每次上路都有0.17%的車禍風險。
這是一個很小的數值,很多司機一輩子都遇不到車禍,但是一旦遇到,就可能造成很大的財産損失。這時,保險公司可以通過承擔更多的人的這0.17%的風險,來將所有人的保費當做公共的補償金來使用,並賺取一部分收入。
因此,從概率上講,當現金流遠高于風險可能引發的損失時,投保保險是有一些不值的,就好比有人給自家小轎車投保盜搶險,卻不會給自家兒童學步車投保。
但當損失無法承受且發生概率較低時,保險則常常是抵擋風險的守護神。
什麽都保就會失去保險的杠杆作用
了解了保險的風險分散作用後,我們看看一看保險的杠杆作用。
所謂杠杆,就是在本金不夠高的情況下創造相對較高的價值,好比人身保險中的重疾險。消費者投保年交保費幾千元,保額卻可達到幾十萬。
換做壽險,同樣保額可能保費下降到了1000元上下,換做意外險,可能保費下降到了幾百元。
可以看出,隨著發生率越高,保費的費率也就越高。
極端情況下,如果一個人既想保障財産,又想保障人身,又想保障家庭,把一切風險全部承擔,那保費也會達到一個恐怖的地步。
萬能險的出現,實際就是在解決這個問題。
當風險不確定時,儲蓄自保也是一種很好的方式,而萬能險既有一定的鼓勵儲蓄、半強制儲蓄的作用,又可在一定時間後靈活支取,還能實現增值。實現了對儲蓄自保的完美替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