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加坡,不少當地有車的朋友,都開始做私召車的服務。早前也有一些當地學生,爲了增添生活收入,利用空余的時間做電召司機~不過最近出了新規定,從下月1日起,車主要把私家車轉爲私召車,須支付100元的行政費;已改爲私召車的車子要恢複私人用途,也得付同樣的費用。
也就是說,想要做電召司機,首先得付100新幣的費用,將自己的車改爲私召車,而要是哪一天不想再做電召司機,希望將車子恢複私人用途的話,同樣還得付100新幣。
據說,陸交局之所以推出這一個收費,主要是爲了收回監管成本。也有人說,這項調整只是爲了掃除不必要的規定,但還在償還車貸的車主,如果轉換私家車用途,可能會造成銀行的混亂,因爲一般上銀行向商用車收取的利息比較高。
根據有關數據顯示,隨著優步(Uber)和Grab召車平台盛行,越來越多車主爲了賺外快,把私家車改爲商業用途,提供私召車載送服務,例如,今年前3個月,一共有約6600輛私家車轉換用途,這裏面不少是兼職或全職的優步或Grab司機,他們把私家車轉爲注冊在獨資企業或公司名下,以提供專車載送服務。而去年全年,轉換用途的私家車比2015年激增八成,超過2萬1800輛。相比之下,2013年私召車未盛行之前,僅有874輛。
新規定實行之前,據說電召車司機只需要花11元的轉換費,並把私家車轉爲注冊在獨資企業或公司名下,就可以提供專車載送服務。而現在,費用一下子從11元調到100元,有的司機則表示“吃不消”~
不過新規定也有方便想做電召車車主的一面,就是這類車主無須向會計與企業管制局(簡稱ACRA)注冊一家公司,把車子的擁有權從個人名下轉到獨資企業或公司名下。但是商業汽車保險就還是得買哦~~
不造這一新規定出來,Uber和Grab的車費還會便宜嗎~反正就有網友表示,自己最近本想通過grab電召私家車,不過看著車資比較貴,後來則選擇了德士,沒想到,Grab要14元新幣,反而德士才9元新幣~~
看來坐Grab和Uber,也不一定是最便宜的選擇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