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天下午3時15分,受害者使用工作證打開玻璃門走進醫院大樓時,被告即刻上前,嘗試走出大樓。
被告過後要到停車場取車要離開醫院,卻發現通往停車場的一道玻璃門是不開放給公衆使用的,只有職員才可以憑借工作證打卡進出這道玻璃門。
控方指出,被告曾在2020年因辱罵公務員被罰2500元,他這次變本加厲,無視受害者安全,兩度開車撞向對方,籲請法官嚴懲。
被告不願繞遠路,于是守在玻璃門旁,打算等職員打開玻璃門時,趁機通過玻璃門。
開車撞輔警的被告楊勇豪(譯音,31歲),事後面對一項魯莽駕駛危害他人安全,以及一項抵觸防止騷擾法令的控狀。他在星期一(8月15日)認罪後,被判坐牢九周和吊銷各級駕照14個月。
被告不聽勸阻,通過玻璃門走到停車場取車。爲了阻止被告離開,受害者攔住被告的車,被告盛怒之下猛踩油門,撞傷受害者小腿之後,還怒氣沖沖下車與受害者理論,比手劃腳一番後上車猛鳴車笛。
警員事後允許被告先把女友的母親送回家,再到警署報到。受害者事後被診斷小腿受傷,拿了三天病假。
2021年4月3日(星期六),被告開車與女友到新加坡中央醫院,要把女友的母親接回家。
到醫院載女友的母親回家,男子趁輔警打卡時硬闖“只限職員”使用的玻璃門,就只爲了抄捷徑到停車場取車。輔警多次制止男子離開,卻遭男子飙罵髒話,還兩度被男子開車撞傷小腿。
被告的一舉一動全被附近電眼拍下,受害者的上司和幾名警員也很快趕到現場調解。
受害者拒絕讓步,繼續站在被告車前,被告氣得再次開車撞向對方小腿。
受害者見狀立即制止被告,並指示他從另一棟大樓通往停車場。被告對此大感不滿,開始以粗言穢語辱罵受害者,直指對方只是輔警,不是警察。
受害者是25歲的輔警,案發時在中央醫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