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歲少女在朋友的生日聚會上喝醉,男子扶少女進廁所嘔吐後竟色心大起。他趁機強奸醉得失去意識的少女,如今得因獸行坐牢八年和鞭打六下。
淩晨4時左右,朋友扶著少女離開被告住所。少女在回家的路上將被告性侵她的事情告訴朋友。案發隔天,少女不斷想起被告強奸她的畫面,在向前男友傾訴後決定報警。
這起強奸案發生在2020年11月6日深夜,地點在被告與友人合租的一房式公寓單位內。被告在本地某私立學校求學,案發當晚與16歲的受害少女首次見面。
兩人進入臥房後,被告將房門上鎖,少女在廁所嘔吐後失去意識。這時候,萌生歹念的被告決定將少女扶到床上,將她強奸。少女感覺到自己遭受性侵犯,但卻因爲喝得太醉而無力反抗。
過了一會兒,被告因爲內疚而停止犯案。他爲少女穿上衣服,又一次扶她到廁所嘔吐,然後把少女留在廁所,自己則回返客廳。
被告通過代表律師求情時稱,自己並非預謀犯案,而是因一時沖動才做錯事,希望法官輕判。
在生日會上,少女與朋友連同被告和被告的室友坐在客廳裏,一起喝酒和玩紙牌遊戲。玩了一會兒後,少女開始感到頭暈目眩,並且想要嘔吐,被告于是扶少女前往他臥房裏的廁所。
根據案情,事發當天下午,一名朋友邀請少女出席他當晚在被告住家舉行的生日聚會;因爲不認識其他出席者,少女原本不想赴約,但想到是爲朋友慶祝生日,最後還是決定出席。
來自印度尼西亞的20歲被告拉紮馬沙姆星期一早上(8月15日)在高庭承認一項強奸罪後接受判刑。他另外面對的一項非禮與一項持猥亵影片的控狀,則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並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