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知情人士透露,作爲龍光集團39億元公募離岸債持有人小組的財務及法律顧問,PTJPartn ers和Ropes&Gray已于8月2日晚間舉行了一次電話會議,並在會上表示如若龍光集團在債務重組方面采取單邊行動,該持有人小組可能會尋求向開曼法院申請委任臨時清盤人。
據悉,本次電話會議旨在爭取其他離岸債券持有人的支持,以推動持有人小組與公司開展實質性談判。該持有人小組于7月初向公司提交的一份重組框架提案也被一並納入議題。
此前據大B社報道,龍光集團近期已聘請海通國際作爲財務顧問,並決定優先考慮其離岸債務的整體重組計劃。公司強調將推出一個整體債務管理方案,公平對待所有債權人,但目前重組方案仍在起草中,尚無法確定推出時間。
在提及此事時,兩家顧問均以無法獲得盡調材料、與公司開展實質性接觸,且當下違約事件足以觸發債務加速爲由,認定該持有人小組擁有阻止龍光集團單方面擬定重組方案的立場。因此,PJT Partners建議持有人不要和海通國際私下達成附帶交易,此類協議很可能被開曼法院任命的臨時清盤人予以無效化。
值得注意的是,作爲牽出本次電話會議的催化劑,龍光集團曾考慮對旗下美元債LOGPH7.508/25/22(ISIN:XS1954961295)發起交換要約和同意征求,以期爲離岸債務整體重組爭取時間;而據媒體援引部分持有人透露稱,這筆債券已獲得展期批准。
債權人小組希望獲得更多資産抵押增信
據了解,兩家顧問在電話會上強調:與此前提出美元債展期征求的富力地産不同,龍光集團擁有大量可支配的離岸資産,因此這些資産理應作爲增信措施納入債務重組方案。
根據該持有人小組于7月初向龍光集團提出的重組框架提案,公司被要求向無抵押離岸債權人提供所有離岸項目權益質押(包括香港鴨脷洲和新加坡項目)以及至少30億美元的在岸項目處置收益(償還有抵押債務後)。截止目前,龍光管理層尚未對這一提案作出回應。
此外,上述方案還要求龍光集團保證所有離岸重組債務的期限結構相同;向離岸債權人切實提供期待價值權;已獲得全額抵押擔保的有抵押債權人不會獲得額外擔保等。
值得一提的是,8月4日,龍光集團官微發文稱,爲持續穩定企業經營,化解短期流動性壓力,龍光集團擬針對所有境外債務退出一個整體債務管理方案,以保證公平平等地對待所有境內外投資人,保護境內外所有利益相關方利益,實現更穩定的資本結構。
龍光表示,近期已完成一筆境外銀團貸款展期,獲得全體銀團成員的權利支持。公司正在加快推進相關事項,會盡快提交一套境外債務管理方案與投資人進行積極有效溝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