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的題目是個事實問題,從國際法來看,法律問題是:鑽石公主號的管轄權重疊及其如何處理?管轄權重疊是國際法上的一個重要的常見問題,含義就是對同一個人、事或物同時存在幾種管轄權的現象。鑽石公主號究竟由誰來管的問題,需要我們來通過三個層面進行分析。
一、鑽石公主號船上存在著多少種管轄權
國際法上常見的管轄權基礎有:屬人管轄權、屬地管轄權、保護性管轄權和普遍性管轄權,船旗國也是一種。我們先分開來看:
1.船旗國管轄:這是現在大家都在談的,船舶登記在英國,根據《海洋法公約》,船旗國對公海上的船舶有義務“在行政、技術及社會事項上有效地行使管轄權及有效地進行監管”。英國應基于《海洋法公約》《國際衛生條例》、英國國內法進行管轄。
2.屬地管轄:鑽石公主號進入到日本領海,停泊于日本港口後,日本對其産生了屬地管轄關系。日本的管轄基于參加的《國際海洋法公約》《國際衛生條例》和日本國內法進行。
3.屬人管轄:如鑽石公主號船舶上的340名美國人,他們受到美國的屬人管轄,這種管轄基于美國的領事保護方面的法律法規進行。
4.保護性管轄:如果鑽石公主號上有人對其他國家公民犯下故意殺人等犯罪,則受侵害國家的公民可以在本國法院基于保護性管轄要求對方承擔責任並賠償。
5.普遍性管轄:如果鑽石公主號上出現了針對某國人的反人類罪行,各國都有權對這種罪行提起公訴,追究責任。
如事實可見,鑽石公主號及其船上人員存在上述1、2、3種管轄權,出現了三種管轄權重疊。
二、國際法上如何處理管轄權重疊
遺憾的是,國際法上尚無管轄權重疊時次序的規定,很難講某種管轄權優于另外一種管轄權。管轄權的次序留由各國國內法規定,一般來講,由于國際禮讓原則,各國也很少在管轄權上采取更多激進的做法,否則可能會如長臂管轄權一般引起其他國家的不滿。
三、新冠肺炎應該由哪國管轄
瘟疫在國際法上有可能被視爲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那麽在發生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的情況下,管轄權應該由誰來行使?
從理論上講,管轄權問題涉及到一個更上層的原則,即管轄權基礎的建立應是基于真實的(genuine)和實質性的(substantial)聯系。船旗國是個真實的聯系,但是由于方便旗的存在,英國的管轄實際上並不方便,也就是說聯系雖然是真實,但是並非實質性的。而且,在目前掌握的情況看,鑽石公主號上新冠肺炎的嚴重程度超出了“行政、技術及社會事項上”的範疇。
日本作爲屬地國,與鑽石公主號的聯系既是真實的,又是實質性的。對于這種複雜的新情況,日本在處理的時候缺乏經驗可以理解。尤其在管轄權重疊的情況下,尤其需要與相關國家會商,通過國際合作來解決相關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