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端新聞記者 楊曉妍
“自2020年9月,孩子開始在溫州市瓯海區新加坡伊頓幼兒園入學,每學期學費37000元,但上學僅30天內孩子臉上、身上發現多處傷痕。”來自浙江溫州的徐女士因3歲兒子在幼兒園頻繁受傷報警,後與該幼兒園協調未果,隨即在網絡發文求助,卻被幼兒園以侵犯名譽罪告上法庭。
2021年11月,瓯海區人民法院對該案開庭審理,一審判決徐女士敗訴,她隨即提起上訴。2022年4月8日,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該案進行開庭審理,未當庭宣判。
送3歲兒子進每學期37000元幼兒園 30天內多次受傷嘔吐
2020年9月,來自溫州的徐女士在市區考察後,爲3歲兒子選擇了溫州市瓯海區新加坡伊頓國際幼兒園,該幼兒園爲雙語教學,每學期繳納學費37000元。
“在溫州已經是學費很貴的雙語幼兒園了。”徐女士父親徐成教介紹道,“但從9月10日入學後,一直到10月30日,孫子在幼兒園小班實際上學30天內,身上卻出現了不同程度的傷痕,有時甚至會嘔吐。”
徐成教稱,孫子自9月18日起,身上多次出現劃痕、臉上出現頂撞傷、太陽穴烏青、咬痕等情況,“孩子奶奶詢問其班主任張女士,但張女士說孩子是自己摔倒或被同學抓傷、咬傷的,但當我去問幼兒園金老師時,她卻說孩子身上劃痕是被幼兒園工作人員手表劃傷。”
身上出現傷痕後,徐成教送孩子上學時,孩子時常出現抗拒情緒,“他告訴媽媽,幼兒園有壞人打我。”2020年11月5日,孩子因嘔吐、身體不適被家人帶往溫州醫科大學附屬第二醫院就醫,診斷報告爲“腹痛、胃腸炎、脫水”,允許加床住院。
2020年11月27日,徐女士與父親前往溫州市公安局瓯海區分局報警,隨後警方受理並介入。
監控曝光卻協商無果,母親網上求助成被告
隨著警方的介入,徐家人與警方在幼兒園內查看孩子上學期間的監控視頻。
據徐家人提供的監控視頻顯示,幼兒園老師在孩子上學期間曾有扇其臉部的行爲,“我的孫子才三歲,我們交了那麽貴的學費,沒想到會受到這樣的對待。”徐成教說。
2020年12月19日,因孩子抗拒上學情緒強烈,徐家人帶他到溫州醫科大學附屬第二醫院就診,初步判斷爲孤獨症,“孫子看見陌生人就恐懼、大哭。”
11月26日,徐女士向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隨後,2021年1月23日,瓯海區分局出具了對該案件的終止案件調查決定書,決定書顯示“沒有違法事實”。
徐成教認爲:“監控視頻在關鍵時刻卡頓,導致了警方認爲幼兒園沒有違法事實才終止了案件調查。”
在與幼兒園協商無果後,徐女士在網絡上發文求助,隨後不久,該幼兒園以侵犯名譽罪,將徐女士告上法庭。
2021年11月18日,瓯海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該案,一審中判決徐女士敗訴。一審的民事判決書中,瓯海區人民法院認爲,男童在伊頓幼兒園就讀期間的視頻監控,未能反映出伊頓幼兒園教師對其存在毆打、故意傷害等行爲,且該事實已由公安機關的調查結果顯示未有犯罪事實予以認定,認爲徐女士在網上發布的求助中關于“孩子在幼兒園多次受傷”“毆打孩子”等內容不實,該求助在網絡上閱讀量105萬,對原告也就是幼兒園産生了不良影響,導致社會評價降低,給原告的名譽權造成負面影響,因此構成名譽侵權。
11月26日,徐女士向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2022年4月8日,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該案進行了開庭審理,未當庭宣判。
徐女士始終認爲,自己花費高昂的學費,孩子在幼兒園卻沒有收到該有的保護,受傷後也未承擔應有的責任,她才在網上進行求助,既有監控中老師曾打孩子的視頻,又有警方的輕微傷鑒定,“如實講述有關情況,怎麽就成了侵犯幼兒園的名譽權了呢?”
徐女士的代理律師周兆成表示,徐女士網上求助文章中,警方傷情鑒定與幼兒園當天監控均可證實。但一審法院卻以終止案件調查決定中的“沒有違法事實”,以及向法院提供的監控視頻中有重意義時間段教室視頻的空缺和模糊,判定徐女士發文內容侵害了幼兒園的名譽權,目前,徐女士已經向二審法院提出申請,要求幼兒園提供完整監控視頻。同時,周兆成律師認爲,徐女士在網上發文的行爲,其實是一名消費者行使監督權的體現,並不構成侵權。
作爲徐女士的代理律師,周兆成表示,幼兒園在收取高昂學費後本應該提供更好更優質的幼兒學前教育服務,以及承擔必要的監護責任。但幼童在幼兒園受傷後,該幼兒園不僅不去承擔相應的責任,反而將家長告上法庭,這一做法確實令人費解。
2022年4月10日晚七點,頂端新聞記者嘗試撥打溫州市瓯海區伊頓國際幼兒園的聯系電話詢問該事,幼兒園方工作人員表示對于該事件已交代理律師,並表示“我們都不太清楚這個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