衆所周知,CBA是中國最好的籃球聯賽。但是在CBA聯賽的發展過程中,曾出現過很多影響極爲惡劣的事件,比如2006-07賽季的官渡昌事件等,比如600美元行賄事件。正是因爲這些事件的發生,才得以讓CBA聯賽愈發完善。下面,我們來回顧一下曾震驚中國籃壇的“600美元行賄事件”。
600美元行賄事件始末
這件事發生在2003-04賽季,在CBA聯賽第17輪比賽前,籃管中心接到浙江萬馬俱樂部負責人葉湘玉打來的電話反映:“陝西東盛籃球俱樂部送給(浙江萬馬)外援600美元,讓(該)外援在比賽中放水。
這位浙江外援名叫山姆高德。相信喜歡打籃球的球迷,對于高德這個名字絕對不會陌生,他是“shamgod動作”的創始人。
600美元,折合人民幣大約在4800人民幣左右。據說,高德當時的月薪達到2萬美金,而CBA聯賽單賽季只有26場比賽,曆時五個月。換而言之,高德打一場比賽,就能夠領到3800美金左右的薪水。
陝西俱樂部送給高德600美金,而後者一場比賽有3800美金,明眼人都能拎清孰輕孰重。那麽問題來了,陝西俱樂部爲何要這麽做呢?
實際上,這是在賭!如果高德收下這600美金,真的在比賽中放水,那這件事情就不會被公之于衆。
如果事情敗露,那600美金也不足以立案,陝西俱樂部也能夠逃避責罰。盡管籃管中心派出了調查組,對這件事情進行了具體調查,浙江外援也說出了不少細節。不過,因爲涉案金額達不到立案標准,最後這件事也就不了了之。
行賄球員,這是不道德的行爲,更是違法行爲。陝西俱樂部雖然逃過了一劫,但這件事情披露出來以後,對CBA造成的影響極爲惡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