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
一、國民養老保險公司情況介紹
二、國民養老保險公司高管層情況介紹
三、國民養老保險公司執行董事、非執行董事及獨立董事陣容
四、國民養老保險公司首發産品點評:“國民共同富裕專屬商業養老保險”
1、運作原理
2、提供保障
3、費用收取
4、保單賬戶的運作和管理
5、三個具體案例
國民養老,爲國民養老而生的公司。
“國民養老保險公司”,一家光看名字就不禁讓人肅然起敬的養老保險公司。
能用“國民”這個字號,代表了什麽?注冊資本100億+,一枝獨秀,力壓其他九大養老保險公司。北京市政府牽頭,超級豪華的股東陣容,工、農、中、建、交、郵儲六大國有行和中信、招商、興業、民生、華夏五大股份行加持。
一艘含著金鑰匙出生、帶著使命而來的超級航空母艦下水了。
01
國民養老保險公司情況介紹
2021年8月18日,中國保險行業協會發布《關于擬設立國民養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有關情況的信息披露公告》,對擬設立的國民養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的有關情況進行披露。根據公告內容顯示,國民養老共有17位發起人,注冊資本爲111.5億元人民幣,業務範圍涵蓋商業養老計劃管理業務、受托管理委托人委托的以養老保障爲目的的人民幣及外幣資金、養老保險及年金業務、壽險業務、意外及健康保險業務等。上述國民養老設立申請待銀保監會批准後生效。
2021年9月2日,銀保監會發布《關于籌建國民養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的批複》。同意工銀理財有限責任公司等17家公司共同發起籌建國民養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111.5億元人民幣,注冊地北京市。擬任董事長葉海生,擬任總經理黃濤。籌備組應當自收到籌建批複之日起1年內完成籌建工作,籌建期間不得從事保險經營活動,未經批准不得變更投資人、擬任董事長和擬任總經理。
2022年3月22日,爲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政策精神,響應國家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戰略,健全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在中國銀保監會等監管機構的大力支持下,由北京市政府相關方面牽頭,十七家股東單位共同發起設立國民養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收到銀保監會批複,同意國民養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開業!注冊資本111.5億元人民幣,注冊地北京市。
國民養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將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規範發展第三支柱養老保險的重要部署,按照監管規定要求,堅持專業性養老保險經營機構的發展定位,積極探索金融服務養老保障的新道路和新模式。聚焦具備養老屬性的業務領域,以市場需求爲導向,堅持“普惠、專業、創新、安全”發展理念,通過推進經營管理模式創新和産品服務創新,向社會提供差異化、辨識度高、商業可持續、易于老百姓理解的穩健適用的産品解決方案。
國民養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單位包括工、農、中、建、交、郵儲等六家國有大型銀行理財子公司,中信、招商、興業、民生、華夏等五家股份制銀行理財子及相關下屬公司,中信證券、中金公司、泰康人壽等大型證券保險機構及下屬公司,以及國新資本有限公司、北京市基礎設施投資有限公司、北京熙誠資本控股有限公司等國內實業投資領域知名企業。股權結構情況詳見下圖:
國民養老保險公司是中國第10家獲准開業的養老險公司。此前9家分別是平安養老、太平養老、國壽養老、長江養老、泰康養老、大家養老、人保養老、新華養老、恒安標准養老。
9家中,注冊資本最高爲新華養老50億元,人保養老、泰康養老、平安養老均超過40億元,恒安標准養老注冊資本最低爲2億元。
應該說,經過十多年的發展,不少養老保險公司已經成爲行業巨頭,影響力日甚,但與此同時,有的養老保險公司發展目標也有一定的”跑偏”,越來越像一家資管機構,而“養老”屬性逐漸淡化,産品期限也趨于短期化。針對這些問題,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于2021年11月專門發布《關于規範和促進養老保險機構發展的通知》,正本清源,對養老保險機構的發展定位、發展模式、産品設計等方面進行了規範。
- 養老保險機構應當堅持專業性養老保險經營機構的發展定位,聚焦商業養老保險、企業(職業)年金基金管理、養老保障管理等具備養老屬性的業務領域,積極參與第三支柱養老保險建設,著力滿足人民群衆多樣化養老保障需求,成爲推動養老金融市場持續健康發展的重要力量。
- 養老保險機構應當以實現高質量發展爲目標,積極探索適合我國國情的養老金融發展模式。持續擴大並改善養老金融産品供給,優化養老財務規劃、資金管理和風險保障等服務,提升長期服務能力。建立健全與養老金融業務特點和發展要求相適應的內部管理機制制度,強化投資管理和風險管控能力。
- 鼓勵養老保險公司發展安全性高、保障性強、滿足長期或終身領取需求的商業養老年金保險以及其他具有一定長期積累養老金功能的商業保險。支持符合條件的養老保險公司參與專屬商業養老保險試點。
重新定位的同時,對于之前存在的一些問題一並清理。
- 養老保險機構原則上不得經營保險資産管理業務,包括受托管理保險資金和開展保險資産管理産品業務等。現有經營保險資産管理業務的養老保險公司,原則上應于2022年底前依法合規完成終止經營或剝離相關業務等整改工作。
- 養老保險機構應當按照平穩有序、維護客戶合法權益的基本原則,持續壓降清理現有個人養老保障管理産品。2022年6月30日前,適時停止相關産品新增客戶,原則上于2023年底前完成存量業務清理。支持符合條件的養老保險機構開展個人養老保障管理業務轉型與産品創新。
我們看這個文件的時間節點,跟著國民養老獲得籌建批複後發布。說明監管部門在放開成立新的養老保險公司的同時,也在反思、梳理這些機構過往發展中存在的問題,對國民養老寄予厚望,相信其未來在養老保險公司當中也會起到相應的”榜樣示範”作用。
國民養老保險公司的成立,打破了之前養老保險公司均爲保險系、主要依托保險公司展業的行業格局。除了注冊資本一枝獨秀外,相比此前由保險集團或保險公司下屬設立的9家養老保險公司,國民養老股東結構最大的特色在于,股東單位以國股大行爲主,頭部券商、保險機構、國資委和北京市國資委均有參與。超豪華的股東陣容,特別是11家國股大行合力注資,其背後的資源和能量相當巨大,這也讓業內對國民養老的發展前景充滿期待。
公司基本信息:
一、公司名稱:國民養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二、注冊資本:111.5億元
三、公司住所和營業場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乙9號樓6層602單元
四、成立時間:2022年03月22日
五、經營範圍:年金保險業務;人壽保險業務;意外傷害保險業務;健康保險業務;上述業務的再保險業務;受托管理委托人委托的以養老保障爲目的的人民幣和外幣資金;與養老金管理相關的咨詢服務業務;國家法律法規允許的保險資金運用業務;經中國銀保監會批准的其他業務。
六、經營區域: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
七、法定代表人:黃濤
八、公司組織架構:
02
國民養老保險公司高管層情況介紹
葉海生:出生于1968年,自2022年3月起任國民養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曾先後擔任國家體改委綜合司副主任科員,國務院體改辦産業司主任科員,國家外彙管理局資本司副處長、處長、副司長、司長等職務。葉先生先後畢業于安徽師範大學和電子科技大學,獲理學學士學位和管理工程工學第二學士學位。
黃濤:出生于1971年,自2022年3月起任國民養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法定代表人,2022年5月起同時擔任公司執行董事、審計責任人。曾先後擔任中國建設銀行總行信貸風險管理部、風險管理部處長、總經理助理,中國建設銀行(亞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秘書兼高級副總裁、替任行政總裁、執行副總裁、執行董事,昆士蘭聯合保險(香港)公司董事,中國建設銀行總行風險管理部副總經理,上海銀行總行首席風險官、首席風險官兼北京分行黨委書記、總行黨委委員、副行長等職務。黃先生先後畢業于中國政法大學,獲法學學士學位;中國人民大學,獲法學碩士學位;英國牛津大學,獲工商管理碩士學位。
鄒江平:出生于1971年,自2022年5月起任國民養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兼董事會秘書、首席風險官、合規負責人。曾先後擔任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貴州省分行副行長,中郵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助理、合規負責人、黨委委員、副總經理、紀委書記,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黨委委員、紀委書記等職務。鄒先生先後畢業于重慶郵電大學,獲管理學學士學位;清華大學,獲高級管理人員工商管理碩士學位。
吳雙成:出生于1975年,自2022年5月起任國民養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首席投資官兼財務負責人。曾先後擔任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法規及監管部主任科員、投資部副處長、規劃研究部處長、副主任,騰訊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投資專家,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專戶首席投資官等職務。吳先生先後畢業于哈爾濱工業大學,獲工學學士學位;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學,獲理學碩士學位。
曹勇:出生于1973年,自2022年5月起任國民養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總精算師。曾先後擔任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人身保險監管部主任科員,友邦保險公司上海分公司精算部襄理,合衆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産品精算部副總經理,英大泰和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産品精算部主任、法規風險部總經理,昆侖健康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總裁室總精算師、總裁助理,中國人民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總裁室總精算師、審計責任人。曹先生畢業于南開大學,先後獲理學學士學位、經濟學碩士學位、經濟學博士學位。
王俊霖:出生于1980年,自2022年5月起任國民養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助理。曾先後擔任中國建設銀行公司業務部産品開發管理中心業務副經理、企業年金中心受托管理處業務經理、行長辦公室副處長,中國光大銀行辦公室秘書處處長,中國光大集團人力資源部培訓處處長,中國農業銀行投資銀行部並購與股權融資處處長、投資銀行部副總裁。王先生畢業于廈門大學,先後獲經濟學學士學位、經濟學碩士學位。
03
國民養老保險公司執行董事、非執行董事及獨立董事陣容
一、執行董事
葉海生先生,出生于1968年,自2022年3月起任國民養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曾先後擔任國家體改委綜合司副主任科員,國務院體改辦産業司主任科員,國家外彙管理局資本司副處長、處長、副司長、司長等職務。葉先生先後畢業于安徽師範大學和電子科技大學,獲理學學士學位和管理工程工學第二學士學位。
黃濤先生,出生于1971年,自2022年3月起任國民養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法定代表人,2022年5月起同時擔任公司執行董事、審計責任人。曾先後擔任中國建設銀行總行信貸風險管理部、風險管理部處長、總經理助理,中國建設銀行(亞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秘書兼高級副總裁、替任行政總裁、執行副總裁、執行董事,昆士蘭聯合保險(香港)公司董事,中國建設銀行總行風險管理部副總經理,上海銀行總行首席風險官、首席風險官兼北京分行黨委書記、總行黨委委員、副行長等職務。黃先生先後畢業于中國政法大學,獲法學學士學位;中國人民大學,獲法學碩士學位;英國牛津大學,獲工商管理碩士學位。
二、非執行董事
韓強先生,出生于1975年,自2022年5月起任國民養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非執行董事。現任中國工商銀行養老金業務部總經理。曾先後擔任中國工商銀行資産負債管理部副總經理,河南分行黨委委員、副行長,資産管理部副總經理(省行副行級)等職務。韓先生先後畢業于山東大學,獲經濟學學士學位;中央財經大學,獲經濟學碩士學位;中國社會科學院,獲經濟學博士學位。
史靜欣女士,出生于1971年,自2022年5月起任國民養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非執行董事。現任中國農業銀行養老金融中心總裁、年金管委會辦公室主任,兼任中國銀行業協會養老金業務專業委員會(第四屆)常務副主任。曾先後擔任農行天津世貿支行副行長,總行國際業務部外資信貸處副處級幹部,總行托管業務部核算處副處長,總行托管業務部營運中心處長,總行養老金管理中心副總裁等職務。史女士畢業于南開大學,獲經濟學學士學位。
田軍先生,出生于1968年,自2022年5月起任國民養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非執行董事。現任中國銀行養老金融部總經理,兼任中國勞動全國理事會第十二屆副會長,中國銀行業協會養老金業務專業委員會第四屆副主任、常務委員會委員,《中國社會保障》雜志理事會副理事長。曾先後擔任中國銀行天津市分行副行長、黨委委員(兼任信貸風險總監、挂職總行授信管理部副總經理),中國銀行總行投資銀行與資産管理部副總經理(兼任部門合規官),中國銀行內蒙古自治區分行首席業務經理、副行長、黨委委員等職務。田先生先後畢業于複旦大學,獲經濟學學士學位;南開大學,獲工商管理碩士學位。
孫建政先生,出生于1963年,自2022年5月起任國民養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非執行董事。現任中國建設銀行股權與投資管理部總經理,中國建設銀行(印度尼西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曾先後擔任中國建設銀行戰略協助項目辦公室主任(總行部門總經理級),股權投資與戰略合作部副總經理(總行部門總經理級),國際業務部副總經理(總行部門總經理級)。孫先生畢業于北京大學,獲經濟學博士學位。
郭力璞女士,出生于1970年,自2022年5月起任國民養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非執行董事。現任交銀理財有限責任公司監事長。曾先後擔任中國農業銀行資産負債管理部資産負債管理處副處長,交通銀行預算財務部資産負債管理副高級經理,交通銀行資産負債管理部新資本協議實施高級經理,交通銀行資産負債管理部綜合業務高級經理,交通銀行金融機構部(資産管理業務中心)副總經理(副總裁),並兼任貴金屬中心黨委委員等職務。郭女士畢業于東北財經大學,獲得金融系貨幣銀行學專業碩士學位。
彭琨先生,出生于1980年,自2022年5月起任國民養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非執行董事。現任中郵理財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副書記、執行董事、總經理。曾先後擔任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北京分行信貸業務部總經理助理、副總經理,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北京分行小企業信貸中心副總經理(主持工作)、總經理,中國郵政儲蓄銀行金融同業部總經理助理(交流任職),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資産管理部總經理助理(交流任職)、總經理助理、副總經理等職務。彭先生畢業于西北工業大學,獲工商管理碩士學位。
任宇航先生,出生于1975年,自2022年5月起任國民養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非執行董事。現任北京市基礎設施投資有限公司董事會秘書兼投資發展總部總經理,兼任北京九州一軌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基石國際融資租賃有限公司董事長,北京基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北京京投投資控股有限公司執行董事、總經理,北京京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執行董事,首創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先生先後畢業于武漢大學,獲工學學士學位;北京理工大學,碩博連讀,獲管理學博士學位。
鄭則鵬先生,出生于1973年,自2022年5月起任國民養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非執行董事。現任國新資本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總經理,兼任中國國新控股有限責任公司金融事業部總經理。曾先後擔任國電資本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首席經營官,瑞銀證券董事(兼)、中電日亞資産管理公司董事長(兼),長江財産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總裁、黨委副書記等職務。鄭先生先後畢業于中央財經大學,獲經濟學學士和碩士學位;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獲經濟學博士學位;並在特華博士後科研工作站從事商事信托業務研究,獲應用經濟學博士後證書。
三、獨立董事
董克用先生,出生于1953年,自2022年5月起任國民養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現爲清華大學社會科學學院特聘教授,養老金融50人論壇秘書長,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特聘專家、中歐社會保障改革項目中方專家。曾任美國密歇根大學福特公共政策學院客座教授、國家行政學院等國內多所大學兼職教授。董先生曾長期在中國人民大學任教,曾任中國人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院長、勞動人事學院院長。董先生長期關注研究勞動經濟、人力資源管理和社會保障領域問題,目前聚焦養老金融。自2016年起,董先生每年主編出版《中國養老金融發展報告》(藍皮書)。董先生畢業于中國人民大學,獲經濟學博士學位。
劉力先生,出生于1955年,自2022年5月起任國民養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北京大學光華管理學院金融學教授、博士生導師,已退休。曾任北京大學光華管理學院金融系主任、MBA項目主任、工會主席、中國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深圳市宇順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中國機械設備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現任中國國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中國石油集團資本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深圳微金所金融信息服務有限公司獨立董事,中合中小企業融資擔保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監事。劉先生先後畢業于北京大學,獲得物理系理學學士與碩士學位;比利時天主教魯汶大學,獲工商管理碩士學位。
金維剛先生,出生于1962年,自2022年5月起任國民養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1993年畢業于北京大學社會學系並獲得博士學位;現任浙江大學國家制度研究院副院長、研究員;曾任中國勞動和社會保障科學研究院院長、人社部社會保障研究所所長、中國醫療保險研究會副會長、國務院醫改領導小組專家咨詢委員會委員;現兼任中國社會保障學會副會長、中國養老金融50人論壇學術委員會主席、全國政協中國經濟社會理事會理事、全國老齡委專家委員會委員、國家衛健委職業能力建設中心專家委員會委員、國家醫療保障局醫保支付方式改革(DRG、DIP)國家試點專家組專家、中宣部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重大項目評審專家、教育部學位中心學位論文評審專家、中國保險資産管理業協會養老金專委會智庫高級專家顧問、北京大學經濟學院兼職教授和政府管理學院MPA特聘導師、中國人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兼職教授、博士生導師。金維剛先生是中組部、人社部授予的國家高層次人才特殊支持計劃領軍人才;中宣部、教育部、科技部聯合評選的國家哲學社會科學領軍人才、“四個一批”人才(理論家人才);國務院頒發政府特殊津貼的專家;《健康報》和《中國衛生》雜志評選的“2019年度最受關注醫改專家”之一。金維剛先生長期從事社會保障等方面的政策與理論研究,主持完成一系列有關社會保障制度改革及政策研究課題100多項,其中包括主持完成有關我國養老保險頂層設計的一系列課題研究,主編出版《中國社會保障70年》、《中國社會保障改革與發展》等專著。
徐林先生,出生于1962年,自2022年5月起任國民養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現任中美綠色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長,兼任全國工商聯並購工會黨委書記、常務副會長,興業銀行獨立董事,中國生産力學會副會長,國家發改委學術委員會委員。曾先後擔任國家發改委財政金融司司長,國家發改委發展規劃司司長,國家發改委城市和小城鎮改革發展中心主任,中美綠色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現綠動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長等職務。曾獲美國政府漢弗萊獎學金和新加坡政府李光耀獎學金資助,分別在美國美利堅大學、新加坡國立大學和哈佛大學肯尼迪政府學院學習,獲公共管理碩士學位。曾參與中國經濟社會發展多個五年計劃的編制,參與區域發展規劃和區域政策、國家産業政策的制定,參與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談判,專門負責工業補貼談判。徐先生畢業于南開大學經濟研究所,獲經濟學碩士學位。
李正強先生,出生于1964年,中共十九大代表(金融團),大連市榮譽市民,自2022年5月起任國民養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現任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國際經貿學院研究員、博士生導師、對外經貿大學高水平對外開放與金融創新研究中心主任,上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永明資産管理股份公司、遼甯糧食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獨立董事。兼任香港中文大學(深圳)兼職教授、北京大學光華管理學院管理實踐教授、東北財經大學博士生導師。曾先後擔任中國證監會基金監管部主任、中國銀河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黨委書記、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副總經理、大連商品交易所黨委書記、總經理、理事長等職務。李先生先後畢業于北京農業大學(現中國農業大學),獲經濟學學士和碩士學位;北大光華管理學院,獲經濟學博士學位。
04
國民養老保險公司首發産品:“國民共同富裕專屬商業養老保險”介紹
國名養老共同富裕專屬商業養老保險産品,本質上是一種類保本型的類固收金融投資産品。專屬商業養老保險産品的特點十分鮮明:
1)安全性高,收益保底
資管新規落地後,資管産品普遍打破剛兌,此時專屬商業養老保險産品的保底收益特征優勢更爲突出。根據資管新規:
三、資産管理産品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幣或外幣形式的銀行非保本理財産品,資金信托,證券公司、證券公司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管理子公司、期貨公司、期貨公司子公司、保險資産管理機構、金融資産投資公司發行的資産管理産品等。依據金融管理部門頒布規則開展的資産證券化業務,依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頒布規則發行的養老金産品,不適用本意見。
專屬商業養老保險産品采取”保證+浮動”的賬戶收益模式,養老賬戶有最低保證利率。
在積累期,産品采用賬戶式運營,下設2個(至少2個)投資賬戶,類似傘形基金的操作方式。個人賬戶收益方式:保底+浮動,其中穩健型賬戶提供2%-3%的保底利率,進取型賬戶提供0%-1%的保底利率,個人賬戶資金可以在2個賬戶之間調配。
在保證利率的基礎上,根據保險公司的投資運營情況,還有一個向上的彈性空間,可以博取更好的收益。當然,這個浮動收益不確定、不保證。
對理念比較保守且做好超長期限投資准備的投資者而言,如果無法接受資管産品打破剛兌而傾向挑選保本或類保本的替代産品,專屬商業養老保險産品要比傳統的國債、大額存單等産品更適合養老儲蓄。
當然另一方面,也犧牲了流動性和選擇性。一旦確認在一家保險公司投保後,就是一條至少幾十年的必走之路。這其中,不管金融市場發生怎麽樣的變化(例如牛市到來),金融機構發生怎麽樣的變化(例如所選保險公司投資收益較差),作爲客戶方面只能接受並且一路走到底(退保有一定損失)。和基金公司的養老目標基金、理財公司的養老理財産品相比,專屬商業養老保險産品的整個周期很長。畢竟,養老目標基金、養老理財産品在3-5年後可以開放贖回,如果市場發生比較大的變化或者資管機構的管理水平明顯落後于同業,投資者還是可以用腳投票的。
2)起繳點低,繳費靈活
和動辄幾千、上萬的傳統商業養老保險起繳金額相比,專屬商業養老保險保費更貼近低收入群體;繳費期靈活,對繳費年限和繳費次數沒有要求,一次性繳費、按月繳費、按年繳費均可。如果投保人經濟緊張,可以緩交保費或停止後續追加保費,不會出現交不上費導致保單失效情況。
3)賬戶轉換機制
在積累期,産品采用賬戶式運營,下設至少2個投資賬戶,類似傘形基金的操作方式,個人賬戶資金可以在多個投資組合之間轉換,每年可操作一次。
4)領取方式靈活
提供了10年、15年、20年以及領取終身的選項,被保人可以在退休後根據自己的情況進行選擇。
5)費率優惠
産品的附加費用率大幅低于同類保險産品。目前試點公司均進行了費用減免,收取的初始費都在1%以下,甚至零收費。作爲針對靈活從業人員的補充養老産品,各家在試點初期都給予很大程度讓利,鼓勵更多人參與。
總結下來,專屬商業養老保險産品必須年滿60周歲方可領取養老金,體現了養老金融産品的長期性和專屬養老特性,具備投保簡便、收益穩健、交費靈活、領取自由、費率優惠等特點,主要針對新産業、新業態從業人員以及靈活就業人員需求,和最近監管所提的”新市民”概念比較接近。
專屬商業養老保險産品和之前試點的個人稅延養老保險相比,後者由于稅優力度弱、手續較麻煩等原因,個人投保意願不強。對比來看,專屬商業養老保險則不限投保群體,填補了靈活就業群體的養老保障空白,且其産品收益具有“保證+浮動”的優點,投保者的積極性可能更高。
專屬商業養老保險産品和同類型的增額終身壽險、養老年金相比,更像萬能險,在長周期(10年以上)的利率保證上較弱,但頗有彈性空間。關于産品的具體分析,具體詳見:養老金融産品系列報告(三):專屬商業養老保險産品。
既然産品特點上接近于資管産品,大家更加關注專屬商業養老保險産品的收益表現情況。
根據監管規定:保險公司按年度結算投資組合收益,以每年12月31日24時作爲當年投資組合收益結算時點,並在1月份的前6個工作日內確定並公布上一年度投資組合的實際結算收益率。
盤點六家試點公司披露的2021年專屬商業養老保險産品首年收益情況(實際上是半年左右),總體上收益表現都很不俗。
其中,穩健型賬戶去年的年化結算利率在4%至6%之間,算術平均值爲4.9%;進取型賬戶結算利率則在5%至6.1%之間,算術平均值爲5.35%。
當然,專屬商業養老保險産品的試點時間不長,2021年的業績表現尚不具備代表性,2022年上半年資本市場波動劇烈,待到2022年的業績揭曉時刻就可以知道養老保險公司的投資管理水平了。
下面來看一下國名養老共同富裕專屬商業養老保險産品這款産品的具體情況。
一、運作原理
本産品是以養老保障爲目的,具備保險保障功能的個人養老年金保險産品。
産品設計分爲積累期和領取期兩個階段。
在積累期,爲保單賬戶的資金運作提供兩種風險偏好不同的投資組合作爲投資選擇,交納的保險費在扣除初始費用後全部進入選擇的投資組合,並由專業的投資管理團隊進行投資運作。每年根據各投資組合的實際投資運作狀況公布結算利率,定期結算投資組合收益。
進入領取期,注銷保單賬戶,開始按照雙方約定的領取方式、領取標准定期給付養老年金。可選擇領至終身,或按固定期限10年/20年領取,支持年領或月領。
二、提供保障
(一)養老年金
被保險人生存至養老年金領取起始日,根據養老年金領取起始日的保單賬戶價值 ,按約定的養老年金領取方式及養老年金領取起始日當時適用的養老年金領取轉換表 ,確定養老年金受益人每月(或每年)養老年金領取金額。養老年金受益人開始領取養老年金後,注銷保單賬戶 ,並按約定的領取方式按期給付養老年金。
1.終身領取(月領/年領)
在養老年金領取起始日及其後每個養老年金領取對應日,如被保險人生存,按確定的領取金額給付養老年金,直至被保險人身故。若被保險人身故時我們已給付的養老年金總和(不計利息)小于養老年金領取起始日的保單賬戶價值,我們按養老年金領取起始日的保單賬戶價值與已給付的養老年金總和(不計利息)的差額向身故保險金受益人一次性給付,本合同終止。
2.固定期限10年/20年領取(月領/年領)
在養老年金領取起始日及其後每個養老年金領取對應日,如被保險人生存,我們按確定的領取金額給付養老年金,直至固定領取期限屆滿,本合同終止。
如被保險人在固定領取期限屆滿前身故,我們按以下兩項金額中的較大者向身故保險金受益人一次性給付,本合同終止:
(1)固定領取期內尚未給付的養老年金之和(不計利息);
(2)養老年金領取起始日的保單賬戶價值與已給付的養老年金總和(不計利息)的差額。
(二)身故保險金
被保險人于養老年金領取起始日前身故,將向身故保險金受益人給付申請身故保險金時的保單賬戶價值,注銷保單賬戶,本合同終止。
(三)養老年金領取起始日及領取方式
投保時指定養老年金領取起始日及領取方式,養老年金領取起始日及領取方式在保險合同上載明:
(1)養老年金領取起始日不得早于被保險人60周歲的生日;
(2)養老年金領取方式爲終身領取(月領/年領)、固定期限10年/20年領取(月領/年領)。
養老年金受益人開始領取養老年金前,經同意,可以申請變更養老年金領取起始日或領取方式。養老年金受益人開始領取養老年金後,不得變更養老年金領取方式。
(四)養老年金領取標准
在國民養老官網公布養老年金領取轉換表。養老年金領取轉換表可能會隨利率、人口平均壽命等長期因素的變化而適時調整。最新的養老年金領取轉換表及其適用時間在國民養老官網公布。
養老年金領取標准根據養老年金領取起始日當時適用的養老年金領取轉換表確定。
養老年金領取起始日後,養老年金領取標准不再隨我們公布的養老年金領取轉換表的變化而變化。
三、費用收取
(一)初始費用收取
每筆保險費,在進入保單賬戶之前,將按該筆保險費的一定比例收取初始費用。可設置不同的初始費用收取比例,但最高不超過所交納保險費的3%,具體在保險合同上載明。該款産品據了解不收取初始費用。
(二)投資組合轉換手續費
不收取 投資組合轉換手續費。
四、保單賬戶的運作和管理
(一)保單賬戶及投資組合
于本合同生效日設立保單賬戶,用于記錄本合同的保單賬戶價值。
保單賬戶的資金運作提供兩種風險偏好不同的投資組合,分別爲穩健回報型投資組合和積極進取型投資組合。交納的保險費扣除初始費用計入投資組合後,按本合同相關規定進行運作。
穩健回報型投資組合:該投資組合主要投資于固定收益類資産,適當配置權益類資産和流動性資産等。我們采用成熟穩健的資産配置策略,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追求持續穩健的投資回報。
積極進取型投資組合:該投資組合主要投資于固定收益類資産,適當配置權益類資産和流動性資産等。該投資組合提供相對較低的保證利率,可容忍相對更大的波動,配置相對風險收益更高的資産,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追求獲得長期更高的投資回報,提升養老資金的長期增長潛力。
(二)保單賬戶價值
本合同生效後至養老年金領取起始日前,保單賬戶價值等于本合同項下的保單賬戶中各投資組合賬戶價值之和。每年將向提供一份保單年度報告,告知投資組合賬戶價值的信息。
(三)投資組合賬戶價值
本合同生效後至養老年金領取起始日前,投資組合賬戶價值按如下方法計算:
1、每次交納的保險費扣除初始費用後,按約定的分配比例進入對應的投資組合,投資組合賬戶價值按計入該投資組合的金額等額增加;
2、結算投資組合收益後,投資組合賬戶價值按計入該投資組合的投資組合收益金額等額增加;
3、當發生投資組合轉換時,轉出金額的投資組合按實際轉出的金額等額減少投資組合賬戶價值,轉入金額的投資組合按實際轉入的金額等額增加投資組合賬戶價值;
4、如果出現本合同約定的其他影響投資組合賬戶價值的情形,投資組合賬戶價值按約定增加或減少。
(四)投資組合選擇
交納保險費時可以選擇一個或兩個投資組合,並指定保險費在各投資組合間的分配比例。首次保險費在各投資組合間的分配比例在保險單上載明。追加保險費(或轉入保險費)在各投資組合間的分配比例在批單上載明。
(五)投資組合轉換
本合同生效後至養老年金領取起始日前,每個保單年度內,可以申請並經我們審核同意後辦理投資組合轉換。每個保單年度內以一次爲限。每次轉換的金額須符合轉換時我們的規定。本公司在審核同意後的5個工作日內將轉出部分的投資組合賬戶價值轉入到指定投資組合。經審核,投資組合轉換申請不符合本合同約定或申請時規定的,不提供投資組合轉換。
(六)投資組合結算
1、結算時點
在本合同生效日後至養老年金領取起始日前,投資組合賬戶價值每個會計年度結算一次。
我們于每個結算日零時、保單賬戶注銷日零時或投資組合轉換日零時結算投資組合收益。
2、結算利率
我們根據每個投資組合上一年度的實際投資狀況,在每年1月份的前6個工作日內確定並公布上一年度各投資組合的實際結算利率。結算利率不低于該投資組合保證利率。
3、保證利率
穩健回報型投資組合的保證利率爲年利率3%;
積極進取型投資組合的保證利率爲年利率0%;
4、投資組合收益
在每個結算日零時結算投資組合收益時, 我們根據本合同上一年的實際經過天數及賬戶資金變動,按我們公布的結算利率結算該投資組合收益,結算的投資組合收益等額計入該投資組合賬戶價值。
在相鄰的兩個結算日之間,進行保單賬戶注銷結算時,我們根據上一個結算日(含)到保單賬戶注銷日(不含)的實際經過天數及賬戶資金變動,按本合同約定的保證利率結算各投資組合收益,結算的投資組合收益等額計入相應投資組合賬戶價值。
在相鄰的兩個結算日之間,進行投資組合轉換時,我們根據上一個結算日(含)到投資組合轉換日(不含)的實際經過天數,及轉出金額的投資組合的本次申請轉出的金額部分,按本合同約定的保證利率結算投資收益,結算的投資收益等額計入相應投資組合賬戶價值。
五、具體案例
示例一:一次性交納+穩健回報型投資+終身領取
李女士,30周歲,選擇投保了國民共同富裕專屬商業養老保險,假定初始費用爲零,投保時一次性交納保險費10,000元,李女士約定所交保費全部進入穩健回報型投資組合,指定在60 周歲時按終身月領方式領取養老年金。那麽李女士享有的主要保單利益爲:
1、身故保險金:開始領取養老年金之前身故,按申請身故保險金時的保單賬戶價值給付身故保險金,並注銷個人賬戶,合同終止。
2、養老年金:至60 周歲保單年度末,李女士保單賬戶價值約:49,840 元(高檔)、37,453 元(中檔)、24,273元(低檔),不同領取方式下的年金領取金額,按照下表測算(以目前的領取轉換表爲例):
每1 萬元賬戶價值不同領取方式下領取金額對應表
若李女士選擇月領養老年金至終身,以目前適用的養老年金領取轉換表爲例,每年可領取養老金約:2,636 元(高檔)、1,981元(中檔)、1,284 元(低檔)。至105 周歲,共可領取養老金約:121,270元(高檔)、91,132元(中檔)、59,061元(低檔)。
示例二:一次性交納+積極進取型投資+20年領取
劉先生,35周歲,選擇投保了國民共同富裕專屬商業養老保險,假定初始費用爲零,投保時一次性交納保險費10,000元,劉先生約定所交保費全部進入積極進取型投資組合,指定在70周歲時按固定期限20年月領的方式領取養老年金。那麽劉先生享有的主要保單利益爲:
1、身故保險金: 開始領取養老年金之前身故,按申請身故保險金時的保單賬戶價值給付身故保險金,並注銷個人賬戶,合同終止。
2、養老年金: 至70 周歲保單年度末,劉先生保單賬戶價值約:76,861 元(高檔)、55,160 元(中檔)、10,000 元(低檔),不同領取方式下的年金領取金額,按照下表測算(以目前的領取轉換表爲例):
每1 萬元賬戶價值不同領取方式下領取金額對應表
若劉先生選擇固定期限20年月領,以目前適用的養老年金領取轉換表爲例,每年可領取養老金約:4,990元(高檔)、3,581元(中檔)、649 元(低檔)。至90周歲,共可領取養老金約:99,796元(高檔)、71,620元(中檔)、12,984元(低檔)。
測算演示如下:
示例三:25年交納+50%積極投資、50%穩健回報+10年領取
王女士,40周歲,選擇投保了國民共同富裕專屬商業養老保險,假定初始費用爲零,首次保險費2,000元,同時申請定期追加保險費,每年2,000元,交至65周歲。王女士約定每次交納的保費在扣除初始費用後按照50%:50%的分配比例分別進入穩健回報型投資組合和積極進取型投資組合。指定在65 周歲時按固定期限10年年領的方式領取養老年金。那麽王女士享有的主要保單利益爲:
1、身故保險金: 開始領取養老年金之前身故,按申請身故保險金時的保單賬戶價值給付身故保險金,並注銷個人賬戶,合同終止。
2、養老年金: 至65周歲保單年度末,王女士保單賬戶價值約:112,122 元(高檔)、 96,684 元(中檔)、 62,553 元(低檔),不同領取方式下的年金領取金額,按照下表測算(以目前的領取轉換表爲例):
每1 萬元賬戶價值不同領取方式下領取金額對應表
若王女士選擇固定期限10年年領,以目前適用的養老年金領取轉換表爲例,每年可領取養老金約:12,737 元(高檔)、10,983元(中檔)、7,106元(低檔)。至75周歲,共可領取養老金約:127,369元(高檔)、109,831元(中檔)、71,059元(低檔)。
測算演示如下:
預告:下次介紹”國民美好生活養老年金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