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下月起,發起官司的起訴人若無法當面把訴狀交給答辯人,他們可以選擇通過Singpass應用把訴狀發送至對方的賬號。
與使用其他替代傳遞途徑一樣,欲采用新措施的起訴人必須先獲得法庭批准,說明他們曾兩次嘗試當面傳遞訴狀給答辯人但不成功;一旦批准,起訴人可以通過Singpass應用把訴狀發送至答辯人的賬號,答辯人會在Singpass應用上收到通知。
文告指出,整體而言,使用替代傳遞方式可幫助起訴人節省花費、加快傳遞訴狀的速度,以及在無法掌握答辯人地址的情況下傳遞訴狀。而新推出的Singpass應用措施則可幫助收件人確保來函的真實性,以及私下自行閱讀法律文件,不像一些其他替代傳遞方式,答辯人以外的其他人也可能讀到訴狀。
新加坡法院(SG Courts)星期三(8月17日)發出文告宣布新措施。
目前,起訴人常選用的替代傳遞(substituted service)訴狀的方式包括把法庭文件張貼在答辯人的住家大門、以電子郵件的方式發出訴狀,或在報章上刊登廣告等。
須先獲得法庭批准
不過,如果收件人沒有在手機上安裝Singpass應用,那麽起訴人就無法完成替代傳遞,並且會收到傳遞失敗的通知。若是這樣,起訴人可改用其他替代方式來傳遞訴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