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環球時報
【環球時報駐香港特約記者 葉藍 環球時報特約記者 程東】正所謂“樹倒猢狲散”。外媒日前援引消息人士的話稱,香港特區政府正調查“民陣”是否違反香港國安法,包括是否接受“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NED)資助,若屬實或會在短時間內取締。消息一出,連日來多個反對派團體宣布退出“民陣”。
成員紛紛“跳船”
據香港《東方日報》14日報道,“民協”13日晚發表聲明稱,基于現在的政治氣氛及形勢,不再參與“民陣”工作。此前“街坊工友服務處”、公民黨、“新民主同盟”和“天主教正義和平委員會”等組織,都公開表明不再參與“民陣”的會議及工作。公民黨副主席賴仁彪稱,公民黨目前遭受重創,不少黨員身陷牢獄,“公民黨需要面對現實及風險,有責任保護黨員”。他稱,“民陣”多年來舉辦全港性遊行,公民黨都積極參與,不過目前因應香港國安法的實施及疫情關系,已看不到“民陣”有空間舉辦相關活動,許多示威遊行都會被定性爲非法活動,有違“民陣”舉辦合法遊行的宗旨。14日,“教協”宣布,考慮到最近的政治形勢,決定終止參與“民陣”的工作及會議,實時生效。民主黨也正討論是否退出或不再參與“民陣”活動,估計15日會有決定。
“民陣”召集人陳皓桓承認有六七個團體退出。不過據《星島日報》14日報道,一名不願透露姓名的“民陣”秘書處人士稱,除了已解散的“民主動力”、打算撤出香港的“華人民主書院”以及公開表明退出的公民黨等組織外,另有15家機構及組織實際上已退出“民陣”,包括“基督徒學生運動”“香港民主發展網絡”和中文大學學生會等,“若消息屬實,民陣43個成員組織中,將會有21個組織退出”。香港中律協創會會長陳曼琪分析稱,“攬炒(同歸于盡)派”頭目意識到“民陣”過去的行爲很可能涉及違法,因此紛紛“跳船”,而基于“愛國者治港”原則,特區政府理應主動跟進事件。
香港發生暴亂的禍根之一
“民陣”全稱“民間人權陣線”,成立于2002年9月,號稱是“一個關注政治及民主議題的聯合平台”,其實就是“攬炒大台”,幾乎所有反對派成員都參與其中,高峰時有60多個組織加入。
“民陣”成立初衷是針對《基本法》23條的立法工作。2002年9月,香港保安局發表《實施基本法第23條咨詢文件》,2003年“非典”疫情稍緩,“民陣”就發起“七一遊行”,反對23條立法,使特區政府在7月宣布無限期押後提交草案二讀。此後“民陣”每年都會鼓動“七一遊行”,目標直指“一國兩制”和特區政府施政,其中2004年到2007年,“民陣”連續煽動市民爭取所謂“雙普選”,反對派開始以實現“雙普選”作爲“抗中”的終極目標。2012年,“民陣”前召集人楊政賢夥同當時的中文大學學生會副會長顔武周以及前“香港衆志”秘書長黃之鋒等人發動“反國民教育”,煽動學界參與罷課,迫使特區政府最終撤回建立德育及國民教育科的決定。這對香港社會來說後患無窮,一些學生正是因爲不了解中國內地和香港的曆史,才最終走上非法“占中”和煽動暴力的道路。
2014年“民陣”發起的“七一遊行”結束後,當晚其成員“學聯”和“學民思潮”又發起在中環的靜坐活動“預演占中”,這也成爲長達79天的非法“占中”的開端。此後,“民陣”更是在所謂“暴力抗爭”的路上越走越遠。2019年6月9日,香港因“反修例”爆發的第一場大規模遊行就是由“民陣”發起的,隨後遊行演變成騷亂,有暴徒沖擊立法會大樓,與警方發生沖突。在整個“修例風波”中,“民陣”一直是“攬炒”黑暴的亂港平台,幾乎每次發起遊行集會,都爲黑衣暴徒、“港獨”分子搭橋鋪路,最終演變成大規模暴亂。
香港國安法去年實施後,“民陣”仍公然“叫板”,在去年7月1日和10月1日企圖發起遊行集會,但在國安法震懾下,最終無法興風作浪。不過今年元旦“民陣”煽動的遊行,再次出現黑衣暴徒四處破壞、堵路、縱火的情況。該組織不少頭目也因企圖癱瘓特區政府管治而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其中區諾軒在2016年10月至2017年10月出任“民陣”召集人,岑子傑在2015年10月至2016年10月以及2018年10月至2020年10月間擔任召集人。去年10月接替岑子傑出任召集人的陳皓桓曾在“民陣”發起遊行遭警方反對後,多次以“個人身份”承接非法集會,涉及4宗案件、14宗罪。有港媒直言,事實一再證明,“民陣”根本不是讓香港市民表達意見的平台,而是催生暴力的邪惡政治組織,對香港暴亂不止難辭其咎,其制造一次次暴力沖突,已成爲香港法治被毀、社會動蕩的禍根之一。
一直屬于非法組織
值得關注的是,“民陣”從成立開始就是非法組織。新加坡《聯合早報》日前援引消息人士的話稱,“民陣”一直沒有向特區政府注冊,很可能違反《社團條例》。還有媒體翻查資料發現,“民陣”不僅沒有注冊,也不在香港警務處“已獲注冊或豁免注冊的社團或分支機構名單”內。《社團條例》規定,任何本地社團或其分支機構均須在成立後一個月內,以指明表格向社團事務主任申請注冊或豁免注冊;“民陣”若罪成,負責人最高可被監禁3個月。此前在2018年7月,特區政府就引用《社團條例》第八條發出命令,禁止鼓吹“港獨”的“香港民族黨”繼續運作。
《聯合早報》同時披露稱,NED曾資助“民陣”舉辦遊行,被香港有關方面調查;一旦屬實,“民陣”將因違反香港國安法而被取締。在國際上被稱爲“第二中情局”的NED是由美國政府出資,于1983年在華盛頓成立的所謂“非政府組織”。“民陣”聲稱,成立至今從未收取任何外國政府或機構資助,在資金運作上“一直只依靠遊行集會期間的市民捐款”。但事實上NED及其轄下機構“國際事務民主協會”(NDI)一直與“民陣”關系密切,美國研究機構“朗保羅和平與繁榮研究所”發表的一份文件披露,在香港“修例風波”中,NED向大部分參與此事件的團體提供資金支持,不僅曾向NDI撥款20萬美元,同時單獨向 “香港人權監察”直接撥款9萬美元,用于資助它們的組織活動。保守估算,“香港人權監察”自1995年至2013年從NED手中至少領取190萬美元活動資金。NED還以相同方式與公民黨、工黨和民主黨等組織保持密切聯系,其中許多機構都是“民陣”主要成員。
“台獨”勢力是“民陣”另一大幕後金主。在“反修例”遊行過程中,岑子傑曾高調感謝“台獨”聲援,致謝名單包括3個“台獨”團體,即“在台香港學生及畢業生逃犯條例關注組”“台灣公民陣線”以及“台灣青年民主協會”。“台獨”勢力“基進黨”還爲岑子傑出資制作宣“獨”短片,並在海外視頻網站和社交平台上傳播,攻擊“一國兩制”。此外,勾結亂港頭目黎智英是“民陣”獲取金援的另一大渠道。
香港輿論呼籲取締
香港國安法第29條列明,“直接或間接接受外國或境外機構、組織、人員的指使、控制、資助或其他形式的支持下,通過各種非法方式引發香港特區居民對中央政府或者特區政府的憎恨並可能造成嚴重後果,即屬觸犯‘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有分析稱,假如“民陣”收受來曆不明的捐款,執法部門可提示或通知有關銀行將其賬戶凍結。由此可以看出,公民黨等團體紛紛“跳船”,除了因爲“民陣”一直沒有注冊外,更是擔心執法部門調查“民陣”資金來源時會受到連累。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佩帆稱,“民陣”發起的遊行最終大多演變成打砸燒的暴亂,令人質疑背後有外國勢力介入;現在多個“攬炒派”政黨與“民陣”徹底割席,更反映事件不尋常,在保障國家安全的情況下,相關部門應從速調查。新民黨副主席、大律師容海恩表示,本次事件正反映香港國安法成功瓦解亂港勢力。香港國安法實施後,“攬炒派”意識到繼續留在“民陣”沒有好結果以及“民陣”過往的行爲可能違法,才紛紛退出,但這更令人質疑他們涉嫌勾結外國危害國家安全,甚至獲得“反中亂港”勢力資助,保安局和警方國安處應進一步調查。有港媒13日稱,俄羅斯媒體2019年7月曾披露“香港人力資源管理學會”“香港職工盟”和“香港記者協會”等都曾跟NED合作並獲取資金,上述組織均是“民陣”成員。特區政府正展開調查,倘若證實“民陣”曾獲外國資助,該組織應該被取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