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會期間,關于教育的提案有很多,有新的,如取消英語學科的主科地位,也有好似老生常談的,如政協委員孟安明的建議禁止中小學校和在職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禁止校外培訓機構和個人開展中小學大綱規定的必修基礎課程(如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的有償教育服務。明眼人應該能看出來,該提案包含兩方面內容,一是禁止在職教師有償補課;二是對于校外輔導內容的規定。前者似乎沒有新意,畢竟這樣的規定很久前就有,2015年教育部就出台了《嚴禁中小學校和在職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的規定》,而後者才應該是較新的內容。但不知爲何,該提案引起關注的原因,不是因爲後者,反而依舊是因爲涉及教師的有償補課,難道是因爲教師兩個字自帶熱度嗎?這倒是咄咄怪事!
不可否認,現在依然有部分教師在從事有償補課,前幾天長春市教育局公布了對某一教師的處理結果,就是因爲這一教師在校外培訓機構給15名高中生補課,據報道該教師爲榆樹市實驗高級中學的在職教師。這樣的事情屢見報端,也就給人們造成了一種印象:所有的老師都在有償補課。所以我們往往會看到人們看待老師時那種鄙夷的眼神,那種鄙夷不是因爲補課而是因爲有償。但事實上,從事有償補課的老師很少很少,他們的占比在整個教師隊伍中微不足道,他們不應該代表全體教師,也不是所有的老師都掉進了錢眼裏,如張桂梅校長,她才是老師群體的代言人。他們受到處罰純屬咎由自取,我也不會爲他們鳴不平。但問題是在現在的形勢下,他們依舊冒著丟失公職的風險去補課,原因是什麽?怎樣才能根本性地解決這樣的問題?
一、有需求就有市場。
補課的屢見不鮮和輔導機構的方興未艾主要因素就是需求的存在,而這種需求就是考學。目前來講,我們現在的教育改革多數改的是課堂的教學模式,但對于最終的評價方式缺乏有效的探索,這也就造成了無論課堂改革如何轟轟烈烈,最終都要落到卷面上來,學生能否取得高分,也成了評價一個學校是否成功的唯一標准。而我們現在的試卷標准化十分嚴重,這就讓刷題得高分成爲可能,很多同學在校內知識鞏固不足,于是刷題的主戰場就移到了課外輔導,畢竟沒有人願意讓自己的孩子輸在明明白白的戰場上,這也就形成了一方面家長大罵教師的有償補課、輔導機構的漫天要價,而另一方面又想盡千方百計地爲自己的孩子尋找名師,托關系找熟人無所不用其極的局面。這樣的局面必將會造成教育不公平的加劇。針對這種現狀,要想徹底解決這個問題,教育評價方式的改革勢在必行,如果能夠在最終評價時再加上學生校內的綜合評價,同時在試卷的命制上減少程式化的東西,多些發揮的空間,才能真正擺脫應試教育的樊籠,發展學生的創新思維。學生不再把時間都花在刷題上,校外的輔導多數還是以做題講題爲主的,當刷題不再起決定作用時,也就必然淡化了這種需求。
二、餓著肚子的老師不可能直起腰來。
禁止在職教師的有償補課並非中國獨有,世界上許多國家都有類似的規定:德國很多法律禁止教師有償補課,認爲這是渎職的體現,否則要承擔嚴重的後果,他們會被處分,並寫入該教師的檔案。韓國和新加坡對公立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也持禁止態度。美國各州的法律規定並不完全一致,但基本上均嚴格規定了業余時間中小學教師不能從事有償家教,如果教師在外工作或兼職,他們會面臨解聘或不續聘的處理。但當我們仔細查閱資料時,卻會發現這些國家中,教師的地位十分崇高,很多國家把教師定位于國家公務人員,在此同時他們的經濟待遇也很可觀。
在我國,1994年的相關法律中,就已經給出了明確的規定:教師的平均工資水平應當不低于或者高于國家公務員的平均工資水平。而且還規定,不僅如此,教師的工資還將逐步提高。但這樣的規定幾乎隔段時間就會提及,反反複複,爲什麽?就是說明現在我們說是說到了,但有沒有做到卻還得打上個問號。所以才會有了“教師漲工資——空調”這樣的話。在從事有償補課的老師中,不乏有被生活所迫的人。現在個別地方也宣布教師年金30萬+。但事實上這樣的地方太少了,很多地方的老師工資水平遠遠低于當地的平均工資水平,前兩天在網上看到這樣一篇文章《最新!大數據揭露教師工資現狀:有點兒涼涼……》,在文章中,作者提到這樣一個調查:2019年4月20日,網上從全國隨機抽選了2000名教師,做了一次薪資待遇調查。調查結果顯示:有將近95%的教師,月收入未達到5000,其中月收入在3000元以下的教師比例高達71%,月收入在3000~5000元的教師比例達25%。在《中國教育發展報告(2018)》中提出:收入太低是大多數一線教師選擇跳出體制的原因。教師是人不是神,他們有七情六欲,他們有妻兒老小,如果生活沒有壓力,他們也會優雅地生活,有償家教的屢禁不止也有此原因。教師不應該等同于清貧,餓著肚子的老師直不起腰來,也不可能教出挺直腰杆的學生。
人們反感教師的有償補課,但也希望在大罵的同時,不要戴著有色眼鏡看待老師,不要對老師有太多的苛責,不要再以偏概全,多想想原因,多找找解決方法,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