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上行超速保護有規定
根據有關報道,5月23日晚,廣東湛江市某居民小區一電梯從1層加速撞向30層樓頂,致電梯內乘員1人死亡。湛江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通報稱,經初步判斷,事發時電梯制動器存在故障。這件事在全國範圍內引起了強烈的關注,就連中央新聞電視台都對此事進行了報道。
行業內,把這種事故叫做“沖頂”。像電梯這種屬于機電類的特種設備,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等一系列法規依法管理。既然電梯是涉及安全的特種設備,那麽,加強特種設備運行安全,預防特種設備安全事故的發生,保障人民生命財産安全,就應是電梯設計、制造、安裝、維保、物業和監督管理等工作的重中之重。
針對該類事故所引發的電梯安全運行問題,在國家和行業監管層面,出台了《電梯制造與安裝安全規範》GB7588-2003版,對上行超速保護做出了強制規定。又于2015年在上述標准的基礎上發布第1號修改單,對轎廂意外移動(UCM)等做出保護要求。隨著政府部門的不斷加大監管的努力,以及這些標准法規的逐步落實,電梯相關安全事故呈逐年減少趨勢。
爲了預防“沖頂”,在強制標准《電梯制造與安裝安全規範》GB7588-2003中,對上行超速保護做了明確要求:
1、 必須按要求裝設上行超速保護裝置;
2、 要有速度監控元件和減速、制停元件;
3、 對超速範圍做了具體規定。
然而,近幾年來,由于因制動器失效等故障造成的上行超速“沖頂”事故時有發生,引起了國家和行業監管部門的高度關注。也就是在一個多月前,今年4月14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特別部署了《關于開展電梯鼓式制動器安全隱患專項排查治理的通知》(市監特設函〔2021〕564 號),專項對制動器質量安全隱患布置檢查,作爲“安心乘梯守護行動”的重要舉措和“我爲群衆辦實事”的具體體現,迎接中國共産黨成立100年。通知要求:重點加強公衆聚集場所和居民小區電梯的監督檢查,嚴肅查處有關違法違規行爲,保障人民群衆安心乘坐電梯。
02 上行超速保護類型及市場應用情況
那麽,上行超速保護方案,都有哪些類型呢?跟電梯曳引機制動器又有什麽關系呢?
首先,當前市場上對上行超速保護的功能實現,有以下幾種:
1、 夾繩器:夾繩器是作用于鋼絲繩系統的制停或減速裝置,一般固定安裝在機房曳引機支撐架上,在接受到超速信號後,夾住鋼絲繩,使電梯減速或制停。
2、 對重側安全鉗:安裝在對重架上,一旦電梯轎廂向上超速時,對重側安全鉗動作,使電梯減速或制停。
3、 轎廂側上行安全鉗或夾軌器:在轎廂側安裝上行超速安全鉗或夾軌器,或將原來單向的下行超速安全鉗設計成雙向起作用,在上行和下行超速時,都會動作,制停電梯。
4、 曳引機制動器:利用曳引機制動器,在其上增加上行超速保護功能,滿足標准要求。
5、 封星技術:就是將永磁同步電機的三相繞組短接,利用電磁技術,使上行超速發生時不會快速上行。
圖爲夾繩器的一種安裝方式
可見,上行超速保護方案,有多種類型,其中就有利用現有曳引機制動器,在制動器基本駐車制動功能的基礎上,在制動器上疊加上行超速保護功能。2015年GB7588-2003第1號修改單要求電梯增加轎廂意外移動(UCM)保護後,又有方案將此功能添加到制動器上,使其具備多種功能。
電梯曳引機制動器既承擔駐車制動功能,又同時承擔上行超速保護和轎廂上下行意外移動保護功能時,有一個重要的問題點是:每個功能所要達到的安全保護要求不同,其在功能實現時對技術參數的具體要求也不同,就帶來對相關元器件的工作狀態要求也不同。一般來說,一個部件承載的功能過多,設計複雜性就會增加。
對一個安全現象的預防和處理,不光要體現必要性原則,還要體現充分性原則,因此,這種將多項功能疊加在制動器上的做法,如同把所有的雞蛋放到一個籃子裏,其考慮是否足夠充分,有待商榷。美國相關電梯標准ASMEA17.1中規定:作爲上行超速保護組件的緊急制動器,應獨立于驅動主機制動系統;即強制要求增加“第三制動器”,而不是使多項安全功能疊加在一個元件上。
市場上之所以大部分把上行超速保護方案都放在制動器上,不得不說在很大程度上,存在著成本的考量,因爲除了制動器方案以外,其他幾個方案都有明顯的成本額外增加項。比如夾繩器就是一個獨立的額外部件,需要額外的成本增加;如果使用對重側加裝安全鉗方案,則不僅安全鉗需要成本,對重側導軌也要換成實心導軌,等等。當然,不否認制動器方案的成本並不便宜,且功能實現也順暢,但市場行爲的逐利性和近期“沖頂”事故的時有發生,應該引起社會各個層面的進一步思考和重視。
03 市場呼喚性價比更優的解決方案
近年來,電梯市場的價格競爭愈演愈烈,價格打拼已經到了白熱化的程度,很多企業爲迎合市場,急功近利,一味在降低成本上做文章,使得對電梯安全的充分性原則的體現不盡如人意。爲了進一步防範可怕的“沖頂”事件,全社會都應該呼籲真正從乘梯人角度出發,拿出性價比更優的方案,使上行超速保護更充分、更保險。
中國是世界上電梯生産第一大國,在用電梯幾乎占了全球總量的50%左右,這其中,2004年新標准生效以前生産的電梯,也爲數不少,這些電梯都有必要健全上行超速保護功能。據了解,對老電梯的上行超速保護系統的加裝,新加坡就做得比較好。新加坡政府要求所有執行老標准的電梯一律加裝上行超速保護裝置和防止轎廂意外移動裝置(UCMP)。
中國電梯的存量市場越大,電梯人對安全的責任也就越大。面對湛江“沖頂”事故的血的教訓,根據以上的分析,如果在制動器以外考慮解決這個問題,似乎應該從安全部件角度入手,期望安全部件企業,能夠拿出好的、性價比高的解決方案,既能解決問題,又不給社會帶來過多成本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