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世界大戰是人類有史以來規模最大的一次戰爭:從歐洲到亞洲、從大西洋到太平洋先後有60個國家和地區20億以上的人口被卷入戰爭。這場戰爭在全球範圍內造成約7000萬人死亡 、1.3億人受傷。戰後德國和日本作爲發動侵略戰爭在一方受到了世界反法西斯人民的正義審判,然而如今我們可以很明顯地看出日本和德國在對戰爭責任的反思上形成了鮮明的對比。
德國的勃蘭特總理甚至以下跪的方式向全世界表達對二戰罪行的忏悔之意。在德國對二戰罪行進行道德上的忏悔和物質上的賠償被視爲是一項國家義務:1948年以色列建國後向德國就二戰中迫害猶太人的罪行提出了賠償訴求。盡管此時德國自己尚未從戰爭的廢墟上恢複過來,但仍在第一時間向以色列支付了價值30億馬克的賠償。此後德國還協助以色列進行對納粹漏網分子的追捕工作。
截至1993年1月德國對歐洲各國受害者個人賠款支付總額已達905億馬克,德國民間企業也絲毫不避諱自己在二戰中擄掠勞工等罪行:奔馳公司已累計向二戰受害者賠償2000萬馬克、大衆累計賠償1200萬馬克、克虜伯累計賠償1000萬馬克……戰後德國對戰爭罪行的深刻反省使歐洲各國重新接納了德國。如今的德國已成爲歐盟的領導者,反觀日本卻與中、韓、俄等鄰國均龃龉不斷。
靖國神社問題、慰安婦問題、曆史教科書問題……日本在戰爭罪行曆史問題上一再挑動鄰國敏感的神經。爲什麽日本和德國對戰爭罪行的反思會形成如此之大的反差呢?其實這點從當初對德、日兩國戰犯的審判中就已埋下了伏筆。在1945年11月21日至1946年10月1日對納粹德國戰犯進行的紐倫堡審判中列出來24名首要戰犯,同時還對黨衛隊、沖鋒隊、德國內閣、參謀部和國防軍最高統帥部等組織提起了訴訟。
紐倫堡國際軍事法庭先後進行了403次公開審判、邀請200多位證人出庭作證、邀請143人提供調查記錄。法庭不僅讓22位德國律師爲被告辯護,而且接受了律師們提交的30萬條書面證明材料。最後還在1946年3月8日至6月26日准予被告行使答辯權。法庭在審訊過程中充分體現了公正、人道、民主的精神。整個審訊過程始終是一場激烈的唇槍舌劍。可以說這是一次經得起曆史檢驗的正義審判。
當時辯護方某些律師提出了“法不溯及以往”、“法無規定者無罪”的抗辯理由。人類對戰爭行爲的規範是隨著時代的發展而日漸完善的。事實上古代戰爭在相當程度上是沒是非對錯之分的:曆史上亞曆山大、成吉思汗、拿破侖都沒因爲發動戰爭而受到審判。認爲戰爭行爲構成犯罪是隨著近現代國際法的完善才出現的觀念。辯護方認爲被告在謀劃和發動侵略戰爭時國際上還不存在禁止密謀和進行侵略戰爭的法律規定。
既然當時還沒這樣的法律規定,那麽被告的行爲也就不能構成犯罪。檢查方針對這種理由回應道:這恰恰說明法西斯分子從來就無視國際法。法庭列舉了海牙、凡爾賽、洛迦諾、凱洛格-白裏安等一系列國際條約來說明德國法西斯對奧地利、捷克斯洛伐克、波蘭、丹麥、挪威、荷蘭、比利時、盧森堡、法國、英國、南斯拉夫、希臘、蘇聯、美國等國的戰爭行爲從根本上違背了國際法。
被告又提出“你亦同樣”的理由企圖通過汙蔑對方也犯有同樣的“罪行”來爲自己脫罪。他們通過制造“雙方都違法”的謬論要求合理地追究對方的法律責任,從而以“你我都一樣”爲由來洗清自己的罪名。法庭當場戳穿了被告們玩弄的“相互抵銷法”——指出他們是妄圖把自己的侵略行徑同盟國、受難人民反侵略戰爭和反法西斯抵抗運動混爲一談。被告隨即又用“軍人以服從命令爲天職”作爲抗辯理由。
被告強調不管入侵還是被入侵的一方對軍人來說都是以服從命令爲天職。戰爭中發生的屠殺等暴行是一種國家行爲,自己作爲個人僅僅只是這一行爲的執行者而已,所以只能由發布命令的人來承擔戰爭責任。在這一邏輯下納粹德國就只有希特勒一人需要承擔戰爭責任。法庭方面隨即引用了德國軍事刑法第47條:下屬人員如果知道上級的命令違反民法或軍法仍執行這道命令也應受到懲罰。
這一出自德國自身的規定令被告們啞口無言。最終法庭裁決:執行上級命令不能構成減刑脫罪的理由。即使納粹戰犯屠殺平民的行爲是他們的上司所授意的,那麽他們也不能用所謂“服從命令”這樣的理由爲自己開脫。最終法庭判處12名被告絞刑、3人無期徒刑、2人20年徒刑、1人15年徒刑、1人10年徒刑、3人無罪釋放。此外德國政治領袖集團、秘密警察和保安勤務處、黨衛隊等組織被宣判爲犯罪組織。
和德國一樣作爲二戰發起者、加害者的日本在戰爭期間的罪行比起德國有過之無不及。戰後對德、日兩國戰犯進行審判的時候確定戰犯的標准主要有兩條:一是參與策劃發動侵略戰爭;二是在戰爭中犯有諸如大屠殺這樣的反人類罪行。如果沒直接參與策劃戰爭,也沒犯下反人類罪行,那麽是不會被作爲戰犯處理的。比如德國的“閃擊戰之父”古德裏安在戰後就被免于處罰。
盡管古德裏安作爲德軍將領在戰場上讓蘇、美、英等反法西斯同盟國吃盡了苦頭,可他並沒參與戰爭的策劃、也沒犯下過反人類罪行。因此像古德裏安這種人無論在戰場上給同盟國造成過怎樣的打擊也不能認定爲戰犯。就是被紐倫堡國際軍事法庭列爲被告的24人中還有1人被免于起訴、3人被無罪釋放。二戰中的德國犯下屠殺平民這種暴行的主要是納粹黨衛軍,而當時的國防軍將領中有很多人其實是沒參與這種暴行的。
因此戰後德國將領中有相當一部分人被免于起訴。相比之下日軍從將領到普通士兵幾乎都曾犯下過反人類罪行。1932年9月16日在遼甯撫順平頂山村日本守備隊和憲兵隊士兵200人用6挺機槍集體屠殺當地村民3千多人,然後縱火焚毀了全村八百多間房舍。1934年5月日軍在天津南開八裏台和吉林依蘭縣強占民地修建機場時動用飛機轟炸依蘭縣,炸死中國民衆2萬余人。
1937年11月12日占領上海的日軍在南市放火連燒9日。在此期間中國軍民死傷無數,損失超過8億元。1937年11月下旬日軍兵分三路向南京進發。在這一過程中一個個村莊和城市被夷爲平地。11月19日清晨一支日軍先頭部隊進入蘇州後連日燒殺擄掠:他們將城中的文物古迹付之一炬,還抓走數千中國婦女充當性奴隸。日軍這次入侵使蘇州人口從35萬驟減到不足500人。
1937年12月8日江蘇鎮江被侵華日軍攻陷後日軍屠殺了當地民衆上萬人、焚毀房舍16700多間、強奸當地婦女幾千人。1937年12月13日侵華日軍攻陷南京後在南京及附近地區展開了長達6周的有組織、有計劃、有預謀的大屠殺和奸淫、放火、搶劫等血腥暴行。戰後南京審判戰犯軍事法庭調查後判定:日軍集體屠殺有28案,屠殺人數19萬余人;零散屠殺有858案,死亡人數15萬余人。
日軍在中國的暴行並沒隨著南京大屠殺這場空前浩劫而停止:1938年日軍登陸珠海三竈島後屠殺並俘虜當地居民數千人。1942年12月5日侵華日軍在河北灤縣潘家戴莊屠殺無辜百姓1280多人、焚毀民舍1000多間。1943年5月畑俊六指揮手下在湖南境內屠殺3萬余中國人、強奸當地婦女兩千多人。日軍的暴行不只發生在日本占領區:國民政府遷都重慶後日軍隨即展開對中國戰時首都重慶的無差別空襲。
從1938年2月18日至1943年8月23日期間日本對重慶進行了長達5年半的戰略轟炸。據不完全統計:在5年間日本對重慶進行轟炸218次,出動9000多架次的飛機,投彈11500枚以上。重慶大轟炸的死難者達10000人以上,超過17600幢房屋被毀,市區大部分繁華地區被破壞。重慶周邊的萬縣等地、四川省會成都也都曾遭受過日軍不同程度的轟炸,就連位于青藏高原的西甯古城也在1941年被日軍轟炸過。
1941年12月7日清晨日本對美國海軍太平洋艦隊基地珍珠港的偷襲造成美軍陣亡2400人喪生、負傷1250人,同時美軍還損失了四艘戰列艦、兩艘驅逐艦、188架飛機。在此後的六個月中美國海軍在太平洋戰場上無足輕重。沒有美國太平洋艦隊的威脅使日本對其它列強在東南亞的力量可以徹底忽略,此後日軍橫掃香港、馬來亞、新加坡、緬甸、泰國、菲律賓、印度尼西亞等地。
1941年12月22日午夜本間雅晴指揮的日軍第14陸軍在飛機和戰艦的掩護下在菲律賓西北部的仁牙因灣登陸,戰鬥進行到1942年5月18日以菲律賓全島被日軍控制告終。日軍將近8萬被俘的美菲聯軍官兵強行押解到120公裏外的戰俘營。由于一路上無食無水,沿途又遭日軍刺死、槍殺,最終導致約15000人喪命。抵達戰俘營之後的兩個月內又有2.6萬名戰俘被日軍虐待致死。
1942年2月初日本開始進攻新加坡,2月15日新加坡淪陷。日軍占領新加坡後爲報複新加坡華人對中國抗戰的支持于1942年2月18日至25日在新加坡進行了大檢證,在這一過程中這個彈丸小島上就有數萬人被日軍屠殺。日本在發動侵略戰爭時于占領區內設立了大量的慰安所,強征朝鮮、中國大陸、中國台灣、東南亞以及少部分在太平洋戰爭中俘虜的美、英等國婦女。
二戰期間日本強征各國婦女充當慰安婦的人數多達70萬。日本在控制朝鮮半島期間共強迫20萬朝鮮女子做慰安婦;在侵略中國時也有20萬婦女被日本強征。戰爭期間日本不僅從亞洲鄰國強征過慰安婦,也曾強征勞工以彌補日本國內勞動力的不足。2017年韓國根據日本在朝鮮半島強征勞工的史實拍攝了電影《軍艦島》。1931年至1945年十四年間中國也曾被日本先後強征勞工超過一千萬人。
戰後中國官方所公布的傷亡數據是3500多萬(其中死亡1800多萬),然而這一數據其實並不一定是絕對准確的,因爲時過境遷以後具體數據的統計其實已相當困難。關于數據的問題有相關部門人士會去調查完善的。我在這裏要說的是從以上事實可以看出日軍在二戰期間所犯下的戰爭罪行可謂慘無人道罄竹難書。尤其要強調的是日軍所犯下的罪行是一種國家罪行。
日軍在戰爭期間的暴行絕不是某個或某幾個士兵的個人行爲,而是當時整個日本在狂熱的軍國主義思潮下所犯下的集體罪行。這是日本欠下包括中國在內的所有反法西斯同盟國家的一筆血債。長期以來日本利用自己在戰爭後期遭遇的東京大轟炸、廣島核爆炸、長崎核爆炸等事件把自己塑造成爲戰爭的受害者,然而問題在于這場戰爭究竟是誰所發動的呢?
事實上德國人同樣會紀念他們自己死在二戰中的同胞,可世界上沒任何一個國家會覺得德國這樣做是錯誤的,因爲德國從來不會回避自己的戰爭責任問題。相比之下日本只是一味把自己塑造成受害者來擺脫自己所應當承擔的戰爭責任。在日本有這樣一種聲音:發動戰爭的戰犯都已被處決了,所以戰後出生的日本人已不存在戰爭責任問題。日本戰犯真的都受到懲處了嗎?戰後的日本人真的不存在戰爭責任問題嗎?
很顯然德國人是不會認同這種觀點的。德國並沒把戰爭責任問題一股腦都推到當年的納粹黨身上,而是勇敢地承擔起了自己理當肩負的曆史責任。按說當年紐倫堡審判已對納粹戰犯做出了處理,可這能說明德國從此就洗清了自己的戰爭責任嗎?事實上德國在戰後的幾十年間一直在進行道德上的忏悔和物質上的賠償。德國人甚至通過協助他國追捕納粹余孽這種實際行動來與自己肮髒的過去劃清界限。
日本在戰後的所作所爲與德國比起來簡直可謂是天壤之別:直到今天日本領導人還無視鄰國民族感情去參拜供奉有二戰甲級戰犯的靖國神社;直到今天日本還妄圖通過修改曆史教科書回避戰爭責任問題;直到今天日本還有人在鼓吹美化當年的侵略戰爭……事實上當初對日本戰犯所進行的東京審判本就是不徹底的。東京審判是一場正義的審判,但同時也是一場不徹底的審判。
東京審判不僅從法律的角度認定了日本發動的對中國、東南亞和美英等國戰爭的侵略性和非正義性,而且通過審判日本主要戰犯公開揭露了日本軍國主義者的戰爭暴行。由此可見東京審判確實是一場正義的審判,但審判過程中美國出于自身戰略利益需求對日本有意識進行庇護導致這場審判又是不徹底的。其實在二戰後期美國與蘇聯分庭抗禮的格局已然是若隱若現。
美國出于自己在戰後與蘇聯博弈的戰略需求決定把日本打造成爲自己在亞太地區遏制戰略對手的橋頭堡。美國的這種政策使其對日方針迅速由打壓爲主轉變爲既打壓又扶持。東京審判期間美國出于自身利益對一部分日本戰犯有意袒護。比如很多參與過731部隊的日本人就在美國的庇護下移民美國:美國保證他們的人身安全,給予他們豐厚的待遇,最終這些人以醫學教授的身份在美國安享晚年。
紐倫堡法庭的組成及有關事項都是根據完全平等選舉和表決的原則;東京法庭的法官和檢察官卻不經選舉,而是由盟軍最高統帥麥克阿瑟直接任命。這種做法從組織上程序上保證了美國意圖的貫徹。遠東國際軍事法庭比起紐倫堡國際軍事法庭充滿更多的美國因素。這些美國因素的存在導致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審判的民主性和公正性受損,導致部分受害國無法完全伸張正義。
東京審判前夕蘇聯曾提出將支持過戰爭的鲇川、岩崎、中島、藤原、池田等財閥頭目與東條英機等人一同審判,但這一建議被身爲首席檢察官的約瑟夫·基南否決了。那些曾在暗中支持過侵略戰爭的財閥頭目們在美國的庇護下一個也沒坐上審判席。更大的爭議在于日本天皇的戰爭責任問題:當時中國、蘇聯、澳大利亞等國均主張審判天皇,可美國出于自身利益對天皇提供了庇護。
甲級戰犯重光葵在1931-1932年任駐華公使、1942-1943年任駐汪僞政府大使期間爲策應日本的軍事侵略從事了大量罪惡活動,但在美、英等國的幹預下最終判決書卻說他的活動“未超過職務的正當範圍”、“不是陰謀分子之一員”、“並未實行侵略戰爭”雲雲。因此重光葵最終只被判處有期徒刑7年。1948年11月12日蘇聯《消息報》曾發文指出這種判決本身就是袒護。
此外東京審判最終的判決書還認定日本與德國共謀破壞和平的罪行缺乏證據——那只是兩國總參謀部中個別人員的私人圖謀,與日本政府並無直接關系。判決書極力強調日本軍部在實行侵略計劃方面的罪行,從而減輕日本政府和壟斷資本家的責任。在美國的幹預操弄下東京審判並沒能完全徹底伸張正義。相當一部分本該坐上被告席的日本戰犯都在美國的庇護下毫發未損。
事實上1945年德國剛戰敗時對戰爭責任的認識也遠沒今天這麽深刻。正因爲紐倫堡審判對納粹遺毒的徹底肅清以及之後幾十年德國政府不斷對國民進行曆史教育才使今天的德國人對戰爭責任問題有了深刻的認識。反觀日本的戰爭罪行從一開始就沒被真正徹底清算過,所以幾十年後日本人對戰爭的反省依然遠遠不及德國人深刻。岸信介這樣的甲級戰犯能在戰後的日本出任首相本身就說明了日本根本沒意識到自己的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