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鮑某律師在自己的微博發表“十問”,質疑控訴他的“養女星星”,爲何撒謊,讓全世界與他爲敵。
十問中,鮑某所謂的言之確鑿,扔出所謂的乘車記錄、聊天記錄、行車記錄等等“證據”,講述自己對星星的百般寵愛、真心對待,實則全盤回避了自己性侵未成年兒童的事實。
(圖源:紡織女工屠嬌蕉)
好一出邏輯自洽的花樣演繹,好好的勞動節假期,又讓大家一陣惡心。還沒跟鮑某理論完,同一時間,另一起事件又引起了大家的關注。
(圖源:@我是落生)
微博一位博主根據接到的消息梳理,揭露了一位曾經在四川省中學名校工作,得到過全國十佳班主任(教化學),並擔當過多年班主任,深谙心理輔導教育的男性老師,十余年間對數十名未成年男學生進行性侵害,兩年前被揭發報警,甚至定了“猥亵既遂”的罪名,卻還是保釋完,轉了工作單位,繼續執教當老師的事件。
(已對這位老師的姓名和面容打碼,以下簡稱“梁某”。)
整個新聞的信息量之大,看完前因後果,報妹感到十分的痛心和著急。
痛心在于,遞交爆料給這位博主的網友,本身就是一位性侵幸存者,是他和同伴的勇敢和責任心,促使他們決定收集其他同學的證言,揭露暴行。
著急在于,當我們剛剛開始就性侵案件展開較爲理智的公衆討論時,對性侵幸存者的性別認知,還遠遠不夠。
當女孩被教導“一定要保護好自己”時,家裏有兒子的家長都會說:“‘我家是兒子’,這種事,不可能。”
然而,這樣的不幸不僅發生過,還廣泛存在,只是在社會文化的普遍忽視裏,成了比女孩遭遇性侵這樣的“常態”,更加不能進入討論池的禁忌。
權力的天平
梁某,是廣泛意義上的優秀老師。80後的年輕名校班主任,滿載榮譽,多年來在全國各地獲邀演講、經驗分享,還有自己的百科頁面。
這樣的人,讓報妹想到了一手遮住好萊塢半邊天的哈維·韋恩斯坦,曾爲美國國家女子體操隊服務30年的的隊醫Larry Nassar,還有寫下《房思琪的初戀樂園》的林亦含,她的老師陳國星。
當施暴者身處一個群體中的高位,手握權威,自帶身份力量,足以讓他們在自己的領域取得受衆的無條件信任。于是哈維可以操縱影片公關沖擊獎項,隊醫能夠在多年間以醫療爲由,隨意侵犯運動員,陳國星能以師長的名義,“循循善誘”。
但同爲老師的梁某,與陳國星對女學生的誘奸不同,梁某的捕捉對象,都是男學生。
這樣的犯罪,無疑更具隱秘性。無論是學生還是家長,誰會想到,明顯對孩子有所關照,如此優秀的男班主任,會對男孩有肮髒的犯罪企圖呢?
不同男生的證言節選:
服從、遵守,甚至覺得自己是被“器重”的好好學生,能夠得到優秀老師的認可,對大多數孩子來說,都是學生生涯裏非常值得爭取的榮譽,而梁某指教的中學,恰恰是四川省的名校。
于是一次次,這些未成年的孩子,在梁某的單獨“教導”中,在他以“高三心理輔導”的理由叫走之後,遭遇隱秘的性侵。
與此同時,我們的文化,對少數群體的正常性關系都諱莫如深,更何況一個男老師性侵未成年男學生。
種種“不可能、不置信”的社會態度,讓施暴者習慣了這“不置信”的社會氛圍,並笃定孩子們不敢說出去,或者威脅他們不敢說出來。
孩子們療傷、消解困惑的方式,如揭發的證言所說,大多都是自我安慰,或是和同寢室的朋友罵一罵,解解恨。
但在他們的證言裏,報妹看到了另一個非常嚴肅的問題:性教育。
性教育的缺失
數條不同學生提供證言中,都反複提到,梁某邀請學生們來家裏,或是出差的旅館裏談心,接著在孩子們面前脫地精光,並執意要睡在一起的要求。
換作是男老師對女學生,光是單獨邀約這件事,就已經拉響了警鍾。可梁某從“都是男孩子害羞什麽”這樣的說辭出發,一步步得逞。
洗澡時趁機進入浴室,孩子睡迷糊時開始觸摸性侵,看到這裏,有的朋友會問,都是十六七歲快成年的男孩子了,力氣也不小,不知道躲閃嗎?借知乎這位匿名用戶的發言解釋一下,不是沒力氣反抗,是心裏的防線已經被擊潰。
反抗的話,是很容易說的。但真實地做到,或是更好的情況,防患于未然,都必須回到最原始的問題上:我們怎麽教導男孩女孩們,性這件事。
在英國,性教育從孩子們11歲起就成了必修課,會講到生殖、性欲性向、性健康等多個話題。如何使用安全套、避孕藥,如何看待不同性別間的性行爲,老師都會專門介紹。
在中國,小時候父母教導的,不讓陌生人觸碰自己的私密部位,許多情況下都是父母講給小女孩聽的。
反觀一些男孩的家長,不把孩子穿開裆褲、露出私密部位,熟人撥弄當一回事。性器官不能隨便被人觸碰,無論女孩還是男孩,都需要從幼時就有意識地進行引導。
但到了青春期,性這件事變得更具體後,在應試教育的大環境中,變成了“不可能、不許發生”的事情。在經曆身體迅速變化,對真實的性行爲毫無認知的男孩,根本來不及反應,就已經遭到了侵害。
自然,會有一些家長反對過早跟孩子講述性行爲這件事,害怕耽誤孩子的學習,擾亂他們的心智。但性本身並沒有任何問題,它就像人到點的時候吃飯喝水一樣正常。
如果有更多的家長、教育者,能夠不再“妖魔化”性這件事,才能真正地幫助孩子們不踩坑,在被置于侵害的情況下,明白當時的處境,並勇敢地說不。
(給四歲以上孩子看的性教育讀本)
社會接受,法律完善,刻不容緩
性教育的大山擺在面前,另一座山,是對性侵這件事本身的法律界定,和懲罰力度。
性侵罪案,無論對男對女,都普遍存在著取證困難的難題。在梁某性侵數十位男學生的事件裏,對于受到侵犯的孩子們來說,很多表達了難以啓齒的情況。在報妹看來,這是一種社會性的,對男性性侵受害者的“不置信”,就是不被信任的意思。
更糟糕的是,在揭露裏,提到梁某在2018年被警察逮捕,並有了“猥亵既遂”的罪名。但是,他在交了保釋金後從原來的單位離開,轉到了新的學校,並故伎重演。
交完保釋金後就能“逃之夭夭”?
這樣的情況,讓報妹想到那些在本國性侵兒童後,還能到中國、東南亞等國撈金的所謂外教老師。爲什麽他們能來到亞洲?因爲在他們自己的國家,這樣的罪行一旦被發現,根本沒有翻身的可能。
2018年,63歲的英國體育老師Ajaz Karim,因爲性侵9個未成年學生,被判10年有期徒刑,注冊爲終生性侵犯。
2019年,27歲的女老師Brittany Zamora誘奸了自己13歲的學生,被逮捕後,立刻被開除,取消教師資格,並最終被判20年有期徒刑,注冊爲終生性侵犯。
2020年2月,新加坡一位43歲的男老師因從女學生12歲開始性侵對方,被判10年10個月有期徒刑,並施12次鞭刑。
(示意圖)
法律對性侵犯的懲戒過于輕松,教育行業對老師犯罪記錄調查嚴重缺失,僅憑一紙優秀簡曆就能東山再起,這樣的漏洞,必須填上!
被梁某性侵的孩子們,身體的沖擊可以過去,但沒能考上夢想的大學,命運被改變、對兩性關系無措,不知如何自處;對教育者和權威失去信任,摧毀了信念,這些傷害,需要用大量的精力和長時間的心理療愈才能扛過。
梁某以前有一節課,叫《創建生命在場的幸福教室》。
可在他的教室裏,數十位孩子的青春和幸福,都被無辜剝奪。這樣的禽獸,必須得到嚴懲!